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6.污水处理;7.施工与验收;8.运行、维护及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T 51347 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 163-2011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地下水控制。2017-3-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5.城市道路工程;6.城市桥涵工程;7.城市隧道工程;8.城市室外管道工程;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10.城市堤岸工程;ll.报告编制基本规定。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确定市政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工作深度要求;2.确定市政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3.确定市政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精度;4.确定市政工程勘察成果要求;5.补充城市隧道及给排水厂站工程勘察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面板及其连接设计;7支承结构设计;8加工制作;9安装施工;10工程验收;11保养和维修。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须严格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 电信 工程管线改为 通信 工程管线。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小覆土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小水平净距、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场地,选址与总体布置,电气设施地震作用,电气设施,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建(构)筑物,送电线路杆塔及微波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规划勘察;5.详细规划勘察;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9.勘察报告编制。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对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内容进行了补充,并各自单独成为新的章节;3.增加了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一章;4.提出了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评价、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评价、各类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控评价、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建设评价。2010-12-01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 本规定;4模型结构与扩展;5数据互用;6模型应用。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清理。为便干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 本《强制性条文》在2009年版基础上,纳入了2013年5月31日前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在使用本《强制性条文》的过程中,应根据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本《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本《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强制性条文》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 地和总平面;4前厅和休息厅;5观众厅;6舞台;7后台;8防 火设计;9建筑声学;10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调整了剧场规模的划定,取消了丙等剧场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售票处的具体规定,取消了吸炯室的相关要求。 3.完善了舞台工艺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台口和主舞台的尺 寸要求,增加了舞台音响章节。 4.补充了声桥活荷载取值,调整了机械舞台的荷载取值。 5.完善了舞台区域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排烟 章节。 6.完善了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舞台和 观众厅隔声降噪的要求。 7.补充了剧场给排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舞台区域用电的 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景观保护与利用规划;5 服务设施规划;6 游览交通规划;7 基础工程设施规划;8 居民点建设规划;9 用地协调规划;10 建筑布局规划;11 成果规定。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98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住宅智能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实行智能化系统与养老住区同步建设、养老住区规划设计要求、住宅性能认定要求、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功能规划分级表、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实施细则、住区网络系统、综合信息平台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27号公告发布,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洁净厂房的设计。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请组织编制 村镇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等三项行业标准的函》(建标标函E200s}3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基本规定;3 选址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增加了 基本规定 ,将 群众活动部分 与 学习辅导部分 合并为 群众活动用房 ,将。。专业工作部分 调整为 业务用房 ,删减了 防火和疏散 ;2.t。群众活动用房 增加了 室外活动场地 、 报告厅 、 多媒体视听教室 、 舞蹈排练室 、 琴房 、 计算机与网络教室 ,删减了 交谊用房 ;3. 业务用房 增加了 文艺创作搴 、 研究整理室 ,删减了 摄影工作室 ;4.对保留的原规范内容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