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提出了钢结构焊接连接构造设计、制作、材料、工艺、质量控制、人员等技术要求。同时,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反映钢结构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本规范在控制钢结构焊接质量的同时,加强了节能、节材与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钢结构焊接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编制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充分采纳了已在工程实际中应用的焊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借鉴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
本书是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材料;4、设计;5、施工及验收;6、维护及拆除。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GB 55001-202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批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现批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22-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场地与地基基础抗震;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建筑工程抗震措施;市政工程抗震措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5500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3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监测项目及要求;5.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监测点布设;6.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7.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8.监测频率;9.监测项目控制值和预警;l0.线路结构变形监测;11.监测成果及信息反馈。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和代号;3.基本规定;4.技术准备;5.地下管线探查;6.地下管线测量;7.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8.成果验收与提交。 本规程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96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应遵守的总则,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以及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设备系统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燃气质量;4、燃气厂站;5、管道和调压设施;6、燃具和用气设备。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XX年XX月XX日实施。(实施日期待定)
本书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和“双碳”发展战略研判电力系统发展趋势,分析现有电力系统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理念、内涵特征,描绘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阶段及显著特点,提出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
现批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6-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07-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本规程中以黑色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委(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要求,由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同时废止。 在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建标191-2018: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建标191-2018: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管理由住房城乡
为保障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节能、节地和推广新型砌体材料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砌体结构工程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砌体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改善水环境,保障排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利用,制定《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编号为GB55027-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变压器运行的基本要求、运行条件、运行维护、不正常运行和处理,以及安装、检修、试验、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750kV的电力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发电厂厂用变压器、站用变压器等同类设备可参照执行。进口电力变压器,一般按本标准执行并参照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控制保护要求;5.地下水作业;6.爆破作业;7.监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邮政编码:51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电动施工机具,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特殊环境,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供用电设施的拆除等。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热力)企业电气工作应遵守的基本规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以及电气设备系统作业的安全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