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之所以能进步,关键在于主流人群的不腐与进取,这种人群现代称之为“精英”,古代称之为“士大夫”。 回顾古代中国史,常见一股统称“清流”的士人群,他们有信仰、有理想、有节操,每每在国家面临重大危机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与他们认定的各种邪恶势力作斗争,但是,结果却鲜有能改变国家命运者,往往功败垂成,进而劫后发生令人痛惜的异化,由“担道义”沦为“谋稻粱”,甚至成为政坛爬虫、之尤。这是为什么? 程万军著的《东林沉浮》以大明王朝很后五十年为主线,详述一段跌宕起伏的东林沉浮史,以独特视角还原晚明党争及甲申之变真相,揭示清流士人群的本质,以及一个国家的兴亡与士大夫节操有着怎样的依存关系。或许可以给读者提供一份关于士大夫节操的深度答案。
本书聚焦近代中国 摩登的都市——上海,通过梳理1901至1937年间上海法学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勾勒参与法学教育个体的人物形象,解构政府、学校、教师及学生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再现校园内外的斗争、博弈与妥协,展示彼时法学教育不为人知的画面,既力图阐述晚近上海法学教育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又期冀表达对当下法学教育建设的关照,从以史为鉴的视角诠释现代法律人培养这一主题。
本书以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两个视角,精心选取法学名著四十部,从作者简介、作品简介、名句共赏、作品点评四个维度对每部法学名著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品评。该书的特点是全面、细致地介绍法学名著,力求多维度展示名著全貌、还原名著本真。
“独角札丛”丛书作者以国内法学界卓有名望的法学家和崭露头角并颇具人望的青年法律学者组成。集中体现了法律人的法学悟思与人文情怀,或庄重,或深刻,或诙谐,或睿敏,淋漓尽致地揭橥了法学者对于置身其中的法学世界与生活世界的理解与省思,各有千秋,别具情致,字里行间彰显着严谨而活跃的风度与气象,堪为当代法律人的人文情怀与现实关怀之精神图绘。
作为家专业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在10年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个体成才和团队成长的个案、经验和规则。 为了对这一律所专业化发展的案例进行总结,本书作者对尚权所管理团队、合伙人、律师、教授级兼职律师、青年律师共计15人做了深入访谈,从内部管理、团队合作、律师成长、专业思维等多个侧面全方位记录了这支专业刑事辩护团队的成长和壮大历程。与此同时作者也请尚权律师分享了自己办理刑事案件的宝贵经验和对自身、当事人甚至社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案例。 书中见人,见事,更见一支出类拔萃的律师团队的思想精髓。
作者从二十余年监狱警察的监管实践出发,从具体的问题出发,展现高墙之内刑与罚的真实世界。本书认可刑罚源于“报应刑”思想,认为改造应着眼于罪犯回归社会之后。监狱警察的职责是执行国家刑罚,手中的权力是看管看押,法定的利器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时作者认为:减刑是原判刑罚在实际执行中的“打折”;以假释代替减刑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是大势所趋;暂予监外执行有监狱甩负担的嫌疑,祭出的确是“人道主义”关怀的旗帜。
“法律与文学是两种思维。法律多抽象思维,文学多形象思维。法律与理工科更近,都是抽象思维,“已知求解”,“因为所以”。文学讲究的是“下笔如有神”,重情节,轻逻辑”……
作者从二十余年监狱警察的监管实践出发,从具体的问题出发,展现高墙之内刑与罚的真实世界。本书认可刑罚源于“报应刑”思想,认为改造应着眼于罪犯回归社会之后。监狱警察的职责是执行国家刑罚,手中的权力是看管看押,法定的利器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时作者认为:减刑是原判刑罚在实际执行中的“打折”;以假释代替减刑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是大势所趋;暂予监外执行有监狱甩负担的嫌疑,祭出的确是“人道主义”关怀的旗帜。
《皇上走了》是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开始,以百年中国的每一年为一个节点,以简洁生动的语言讲述那一年的一个司法故事,并用浅显易懂的方式简单讲解背后的法理,重点揭示在“皇上走了”的现代国家中,我们在法律观念、意识、程序和功能上的种种境况。本书用“法律”的眼光来打量历史,用“法治”的标准来衡准故事,牵扯了大量的政治、文化事件与人物:从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到蒋经国、陈水扁,从鲁迅、胡适、粱漱溟,到胡风、雷震,从李大钊之死、东陵盗墓、西安事变到审判“四人帮”……全书在一百件生动有趣的故事中,力图挑战既有的历史“常识”,唤醒当下的“法律”意识,启发未来的法洽“观念”。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法律之门》(第八版)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法律之门》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法律之门》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法律之门》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
本书内容包括对抗制简介、对抗制与保密义务、热忱辩护(zealousadvocacy)与公共利益、伪证、交叉讯问——破坏诚实证词、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论、向委托人提供建议、起诉者的一些伦理困境、庭审律师的审查等。
“法律与文学是两种思维。法律多抽象思维,文学多形象思维。法律与理工科更近,都是抽象思维,“已知求解”,“因为所以”。文学讲究的是“下笔如有神”,重情节,轻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