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圈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的49篇随笔文章,分为 圆圈正义 何谓榜样 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 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 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 生命的尊严 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 七大部分,作者在本书中运用特有的坦诚、自省而尖锐的笔调,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权力的理念与现实、分析了如张扣扣案、莫某纵火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分享了自身求学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本书不仅启蒙读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于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 深层次的价值基础。
2014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此次通过的反间谍法是对原国家安全法的修改,修订现行国家安全法的总体考虑是:一是以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二是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三是注意与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协调一致。
1944年,数学家冯?诺依曼与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出版了《博弈理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标志着博弈理论的诞生,它经过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博弈理论从学科分类来说属于数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内容是运用数学方法构造人类行为的理论。而人类行为理论是所有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如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法学作为研究人类法律制度的学科,其理论基础是人类行为的理论。没有对人类行为的科学理论,要研究人类行为的制度规范可以说是空中楼阁。因此只有对人类(包括经济主体、社会组织)行为的规律进行科学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构造科学、有效的行为规范。 博弈理论是法学重要的分析工具。正像博弈理论对经济学的全面改造一样,博弈理论也必将为法学的研究注入新的血液。《法律的博弈分析》可以说
本书将法律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然法的阶段、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解释的阶段以及法律论证的阶段。通过对法律发展的观察,作者认为法律有一种从确定性向客观性过渡的倾向。在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共同体的内部纪律和共同理念。但是,作为法律确定性支柱的法律文本和法官的创造性并不总是可靠的,在没有正确答案的案件中,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的客观性或许是一个更为保险的选择。本书还对法学范式衍变背后的哲学变迁进行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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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威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2008年6月18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终于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草案,从而完成了《公约》个人申诉机制的制度起草和设计工作,并即将在联合国大会获得审议。笔者相信,随着国际社会人权主流化的进一步发展,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进一步重视和倡导,该《议定书》在联合国大会的通过并最终获得超过十个缔约国的批准,从而真正生效将是确定无疑、指日可待的。同时,鉴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性质特别是可诉性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在实践中更具复杂性和挑战性,同样可以预见的是,《议定书》的缔约国数量不会很多,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书通过国际上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倡导者布鲁斯·波特先生和直接目睹和参与《议定书》起草工作的联合国经济
解释活动向来是法律实践的核心环节。延至近现代,一方面伴随着法律活动的专门化,出现了[解释共同体]的法律家群体。另一方面,解释理论层出不穷,业已成为法学研究中的一门显学。近年来,学者也越来越关注此一门显学。近年来,学者也越来越关注此一问题,专门讨论法律解释问题的文章乃至专书渐次出现。显然,这一变化与近十数年来中国大陆重建法律秩序的努力有关,与这一过程中法律实践和法律经验的迅整积累有关。着眼于法律解释国法律发展目前所处的阶段,本书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一些较具基础性的问题,并且试图将这些问题置于中国本土法律发展的脉络之中加以考察。本书分[理论]、[实践]、和[历史]部分,共收论文十二篇,书后附有相关文献,是中国法律解释研究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
第十三届 一次会议将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就 监察机关、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等方面作出规定。对该法,亮点如下:1.监察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上下一体。2.监察委员会可以设置派出监察机构,根据授权行使部分监察权。3.监察委员会实行监察官制度,作为监察权行使的基本单元。4.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实现全覆盖,监察对象不以身份为限,关键看是否履行公职、从事公务。5.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监督、调查、处置三项具体权能。6.监察机关只有在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时,才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7.调查、处置充分体现坦白从宽。8.立案报告由监察机关主要 员依法审批。9.留置权的行使有严格限制,且折抵刑期。10.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严格,防止“灯下黑”。
本书专为业余读者而非法学专业人士而撰写。其对象为:希望了解西欧和拉西美洲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以及它们同英美法律制度之间区别的一般读者;了解欧洲和拉丁美洲文化中法律概况的业余法学爱好者以及对于学习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国际关系学以及法学等课程而要求课外读物的学生。尚未研习外国法和比较法但却因工作和其他需要想弥补此方面不足的法律职业者,也可从本书受益。 本书自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大陆法系已发生了诸多变化。在保留原书构架和大部分内容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关于大陆法系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便以新的章节予以论述。借此再版机会,本书也反映了版读者所提建议,此外,为了便于将来的研读,本书还更新了参考书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以及对本书第二十章撰写所提出的若干建议。对于一般比较法
孟德斯鸠生活在法国大革命前夕。当时法国的情形是:政治上,实行君主专制,人们缺乏自由,权利经常遭受侵犯。社会结构上,分为三个等级。教会是第一等级,贵族是第二等级,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是第三等级。第三等级无权无势,深受前面两个等级的欺压。经济上,对第三等级横征暴敛,这一方面使劳动人民的生活陷入贫困,另一方面还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 所以,第三等级非常仇视当时的政治统治,力图建立新的统治,在政治上实行宪政,经济上大力发展工商业。 《论法的精神》正是第三等级,特别是资产阶级的政治与经济愿望的反映。 全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政治理论。 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主要有政体分类理论、自由理论和三权分立学说。 孟德斯鸠将政体划分为三种,分别是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
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有统计表明:少年时期是否接触过经典,关系到人的一生。好的礼物就是为孩子种下一棵知识树。别怕,这本《论法的精神导读》是一读就懂的经典!该书由孟德斯鸠原著,闫文博导读,由著名学者周国平作序推荐。本书次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集体合同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工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为了与家人团聚,警探安东尼奥·伯恩斯来到科罗拉多。他和父亲打算在此同安东尼奥的哥哥罗伯特会面,后者过着对抗法律、漂泊不定的生活。三十年来,父子三人分享着在“世界之”攀岩的美妙感觉。而这次,他们或许是后一次共舞了。 父子三人来到山谷的夜,暴力事件便不断发生在他们身边。罗伯特被指控,安东尼奥则下定决心找出真正的凶手,洗清哥哥的罪名。在美女的陪同下,安东尼奥开始了在险峰深谷间的危险征程——他将直面一个女人的秘密、一个男人的邪恶,以及埋藏在洞穴迷宫内的一处未经发现的骇世珍宝。
人权与全球正义问题属于当代政治哲学最前沿、最热门的研究领域。而罗尔斯在1993年以及1999年所作的两篇同名的论万民法专题论文,是触发当前讨论的核心文献。《万民法》将这两篇论文合辑出版,全面展示了罗尔斯在“如何构想及建设一个正义和平的人类世界”这个问题上的思考及其发展过程。
本书按照司法历史的发展和朝代的顺序编写,有古代神羊裁判的传说,有中国法律的诞生,有古代法学家对司法理论的建树,有封建专制君王使用司法机器的情况,有兼听慎杀的明主、贤相,有滥刑枉杀的暴君、酷吏,有刑罚、刑具有历史,有办案的快手,有“明日来”的循吏……历史上的出现过无数冤案,血的教训将使人们引以为戒。也有铁面无私的法官,不畏权贵,用非凡的智慧,排除疑窦,使千古奇冤得以昭雪,值得人们赞扬。 本书从中国历史上浩瀚的司法典籍中博搜精掇,执简驭繁,顺着历史的沿革,从原始社会到清代,客观地反映了古代司法的本来面貌,并通过无数冤案和血的教训使人们引以为戒。而其中的故事透辟精警、孕大含深,史料详实,言之有据,给人启迪。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中国传统文化是历史的产物,有精华也有糟粕,不加以区分不行;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中国文化与世界其他文化曾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交流、碰撞与融合,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没有纵览古今、通观世界的眼光不行。我们抱着历史的态度、分析的态度、前瞻的态度、开放的态度,从事发掘与研究工作。这种态度也力求贯彻到本丛书中。然而,深入浅出地介绍中国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我们的选题只能侧重于重大的历史事件、重要的历史人物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对那些目前尚未充分注意的学科如法律思想史等,也适当予以注意。 从选题和內容来看,这套丛书可分为文学、语言、历史、哲学、考古、法律、科技、中外文化交流等若干系列,每个系列都由研究中心聘请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担任主编,每部书稿都经
本书着重讨论老年残疾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与残疾人福利保障中的残疾人专项补贴等问题。 本书从积极福利视角,将从责任分布、责任主体、责任履行、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老年人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本书将老年社会保障与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研究,具有创新性。全书共分为五章。 章,是理论研究部分。对机构养老服务的认识误区、理性原则,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供给与衔接及“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分析了韩国老年人福利文化及对中国的启示,提出了完善中国老年残疾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想。第二章至第五章,针对两广地区实际,分专题开展实证研究。以广东省东源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和来宾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