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 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本书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本书为第四版。 全书以 法律多元主义 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 法治 赖以推进的 本土资源 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 国家法与民间法 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实践关怀和理论立场。 本书在国内较早运用交叉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创造性地将法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知识和方法引入
民事领域的法官找法,以寻找 请求权基础 为核心。请求权基础体系是以诉讼攻防为基点的民法体系表达。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教学场景中体现为鉴定式案例分析,在诉讼场景中则体现为法庭报告技术。 《请求权基础 方法、体系与实例》是作者研究请求权基础理论、践行鉴定式案例教学十余年的成果。全书分三篇十二章,上篇三章勾勒方法,中篇五章梳理体系,下篇四章则以现实案例演练方法并验证体系,以期从方法、体系与实例三个层次,立体呈现请求权基础的方法逻辑、规范体系及其适用细节。 通过《请求权基础 方法、体系与实例》,读者不仅可观察到法律适用如何在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指引下缜密呈现,因提取公因式而高度集成的规范体系如何借助请求权基础卷轴展开,更可体会到实体规范与诉讼程序如何相互趋近,如何弥合法学课堂与司法实务的裂缝,
《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为英格博格 普珀教授集自己数十年的教学与写作经验,为法律初学者所撰写的一本思维导引手册。《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译自德文原著第五版。自中文译本第一版问世后,德文原著已经历4次改版,原著内容也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调整或改写。普珀教授一直认为,法律人的技艺就是论证。越是能够驾驭得好这项技艺,就越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一位受尊敬的法官、有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以及一个受到大家认同、肯定的法学写作者。然而, 现代 法学的教育并没有提供法学初学者多少学习、练习这项技能的机会。法学方法论的教科书是在一个较高的?t望台上观察法律适用的种种问题,并且非常抽象地进行讨论。《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的目的,就是要
《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指南》是基于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讲稿而编成的一本有体系性的教学用书,在注重传授如何 做法社科研究 的同时,强调法社科研究的前沿性和体系性,更加关注专题的深度,为法社科的进阶研究提供指引。 《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指南》分为进路、方法和技艺三编,通过11讲来指导学生如何做法社科研究。第一编进路,即研究进路,主要讲授如何做法律人类学、法律认知科学、法律与人文研究;第二编方法,即研究方法,分别介绍了法律经验研究和法律定量研究的过程,讲授了如何运用社会理论进行分析,并将如何进行经济分析与演化分析列入研究方法;第三编技艺,即研究技巧,分别涉及如何观察、如何叙事、如何对话与如何写作。这样的编排呈现出法社科研究从宏观把握到微观处理的全过程,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社科法学知识体系。《
现实世界中,特别是在专业研究领域之外的公众生活经验中,数字通讯、互联网、新媒体乃至各类应用的出现、普及和不断迭代,以及相关争议和困扰的层出不穷,是 信息 作为法治议题受到特别关注的基础。本书从微观 宏观层面结合隐私保护、数据产权、声誉修复和科技伦理等前沿疑难法律问题,以个案和具体法律问题切入,充分结合经济学、社会学、哲学,娴熟运用最合用的分析工具和社会科学理论框架,为我们展示出一幅在21世纪中国如何理解信息隐私的丰富画卷,并实现了真正有解释力、有启发性的理论化。这本书值得任何生活在数字社会中的人阅读。
nbsp nbsp《利益衡量论(第三版)》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利益衡量论的兴起发展和可适用性。通过概念法学引出了与之相对的利益法学,指出以德国为代表耶林的法学家对概念法学进行的批判以及加藤一郎等日本学者提出的利益考量论。作者表明由于法官职权的扩大和法律的适用向三角论逐步过渡,利益衡量是适应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对异质利益在衡量时的相符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以结构论分析利益衡量。《利益衡量论(第三版)》的下篇是对利益衡量的具体内容进行阐释。首先指出了在利益衡量时应当与公共利益相符合;其次介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以及其与当事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衡量选择;后通过规避衡量滥用现象,对于利益衡量的界碑作出了规定,提出应当以妥当的法律规范制度作为利益衡量的标准。 《利益衡量论(第三版)
我们应该监管人工智能吗?法律规制的局限性有哪些? 从自动驾驶、高频交易到算法决策,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娱乐方式越来越依赖于人工智能系统,这些系统在运行时的人为干预越来越少。这些快速、自主和不透明的机器提供了巨大的好处,但是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我们,机器人? 人工智能监管及其法律局限》探讨了应当如何监管人工智能,特别是需要创设哪些新的规则和机构,包括人工智能的自我监管机制,才可以更有效地发挥法律规范的监管效能。 从比较法的角度,《我们,机器人? 人工智能监管及其法律局限》分析了欧盟、美国和新加坡等法域的法律规范理念和实践,为如何管控风险、划定红线和维护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国际经验借鉴。
《损害赔偿》为王泽鉴先生力作。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作者编写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由浅入深,论述精细,注重实例分析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名作品台湾繁体字版率先出版,大陆简体字版及时补充并更新了作者对大陆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中相关条文的说明。
本书为我国著名诉讼法专家左卫民教授、周长军教授两位关于中国刑事诉讼理念的学术随笔集。 本书以理念为出发点, 以以案说法的方式,以社会-国家-法律的关系为基点,对我国刑事诉讼各项制度的原则、运行机制及司法实践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描述、阐释和评议, 也尝试从比较法角度将域外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展示,形象而深刻地传导出现代刑事诉讼系统及其各环节应具备的基本理念,辩证地分析了中国传统诉讼观念之创造性转化的现实路径。 本书在1999年和2013年先后因应刑事诉讼制度变革而出版、修改再版,此次(第三版)又根据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修改及两年多来的刑事诉讼实践在原版基础上作了大幅度的修正,并将继续跟踪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立法与实践的变化,不断完善。 全书案例丰富、典型,文笔生动、流畅,视野兼及法学、政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为何政府依法或没有依法办事。 法学家们历来是这样回答的:法律能促成一种自发性因果效应 当人们的行为遵守既定规范时,法律就居于统治地位;行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从、义务或遵循的关系。与这种 规范性 观念相反,本书捍卫了一种实证主义解释。依据这种解释,法治是相关行动者实施策略性选择的结果。法治不过是政治主体借助他们所能积聚的一切资源,处理彼此之间冲突的可能性结果之一。唯有当这些主体寻求诉诸法律来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时,法律才能居于统治地位。 法治 (rule of law)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有别于 法制 (rule by law)的制度性均衡状态,原因就在于权力分置。当任何群体都无法强大到足以支配其他群体,并且当多数人皆运用制度去促进自身利益时, 法治 便产生了。多数统治与法治之间的不一致性,仅仅
民法典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可以因自然事实(如出生、死亡)、事实行为(如扶养事实),也可以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本书是以我国民法典为规范基础,专门研究身份法律行为(相对于财产法律行为)的专著。本书主要章节包括:绪论;身份法律行为的基础理论;身份法律行为的民法典适用;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损害赔偿问题分析;夫妻财产约定问题分析;忠诚协议的性质与效力问题分析;婚外同居补偿协议问题分析;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分析;继承协议问题分析;遗赠婚外同居者遗嘱的效力问题分析;放弃继承协议问题分析;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问题分析。
在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数字法学是现代法学适应数字时代变革发展的转型升级。在数字法学的理论背景下,大数据时代的证据法变革,将在数字四元世界中整合证据法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以大数据数字技术为支持,实现 数字证据法 的方法论与知识体系。具体来看, 数字证据法 主要有两种推进路径:一是传统线下证据及其制度的变革进路;二是新兴线上证据及其制度的变革进路。前者主要强调的是传统线下证据、制度及其规则的大数据分析与数字化、电子化进路,如《数字证据法:大数据时代证据法变革初论》所研究的对传统人证的大数据分析,对技术侦查证据的数字化呈现与审查,以及对于特定网络犯罪的 人-机 印证证明模式等。后者则强调对新兴线上证据的反思与前瞻,基于大数据技术而特定形成的大数据证据、算法
这是一本帮助大众分析如何防范财富风险的书。全书共5章,包括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 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以打破大众的法律认知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本书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一般项目(项目号:22SKGH027)。本书以麦考密克意义上的制度法理论为题,致力于勾勒其理论发展脉络并解释其演变的内在因由。在从 作为制度性事实的法律 到 作为制度性规范秩序的法律 的前后演变中,经由制度性事实的重释可以发现,非正式言语行为和惯习的共同作用使得前期制度法理论必须进一步推进,并最终在 斯密式定言命令 的实践理性阐释中得到理论基础的夯实和定型,由此获得的理论形态很难被定义为规范性法律实证主义或后实证主义,而应是本书所称的 制度性法律实证主义 。
法治一直被誉为 无可匹敌的人类善 ,但人们对于法治要素的认定有着相当大的分歧。当人们大声疾呼要求维护或推行法治时,他们倡导的是关于尊重私有财产和提倡自由的法治实质性概念?是保障 法律内在道德性 的形式概念?还是强调应当拥有公正去庭并就法律问题展开辩论的程序概念?必要的紧急情况下(如抵御恐怖袭击)是否可以 超越法律 行使权力,来维持或恢复法治? 在《迈向法治》 书中,来自各个学科的研究人员讨论了这些问题引发的诸多理论法学、政治学与道德的困境,并考察了美国和全世界的实践状况。这本跨学科著作及时出现并梳理了法治的概念,探讨了何时有理由(如果有的话)行使 超越法律 的行政权力以维持或恢复法治,揭示了军事干预后建立法治的前景和风险。
本书收录新公布的《 关于适用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全书内容全面,编排合理,收录民法典及 公布的与民法典密切相关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指导案例裁判要旨等。书中对民法典每一条文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迅速找到想要查找的条文。书中收录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对新修改的部分在正文中用黑体突出显示,以提示读者重点关注与学习。本书收录了指导案例中的“裁判要旨”,可给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同仁提供参考。
本书从历史文化传统,社会时代背景,人类社会的共性,各民族国家法律的共同与差异及其历史文化的深层次原因的层面与高度,全面、系统、概括地阐释当今世界几个主要法律体系或家族的生成、演变、及发展,并指出其各自的特征和独特价值,*后提出人类社会法律发展的共同方面和世界共同法产生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本书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结合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阐释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法治化的法理内涵和总体体系构建。第二至第六部分分别聚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内容、平台企业、数据安全、网络信息犯罪等五个重点安全监管领域,系统研究相关法治体系构建。 本书特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 法治体系论 研究范式,聚焦重点监管领域、法治体系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构建新时代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法治体系。 选题价值: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网络社会演变而兴起的新兴监管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形成中央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网络
伴随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不断变种过程中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包括犯罪有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等。为了有效预防并精准打击具有组织化、智能化、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的新型诈骗犯罪行为,厘清诈骗罪中尤其是处分行为理论中素有的争议问题,并提出符合司法实践具体情况的理论观点,将其适用于具体案件中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与紧迫。 本书通过对诉讼诈骗行为的分析与论证,得出该行为符合诈骗罪基本逻辑构造的结论,应当以诈骗罪对该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最后,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与处分行为紧密相关且具有较大争议的犯罪案件行为的定性问题,根据所持有的 处分行为必要说 与 处分意识必要说 的立场,得出骗取他人放弃之物的
内容简介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为第四版。全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法治”赖以推进的“本土资源”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
每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决定了其法律形成的特定路径。我国法律的形成离不开党的领导, 党领导立法 既是一个实践命题,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本书以党规和国法为框架,对党领导立法进行界定,以《惩治贪污条例》《民法通则》等法律为例展示党领导立法的具体过程,深度呈现党组织在立法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并从学理视角进行阐释。倡导从党领导立法的实践中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学术原理和学术话语,以解释立法的中国经验,从学术角度回应西方学者对我国立法的误解和误读。
数字社会背景下,数据、算法和互联网络的结合使具有人格权利本质的个人信息天然内含的财产价值被充分挖掘,由此如何妥善地证成个人信息财产价值外化的路径,并确保该路径能够协调个人人格权益保护与财产权益分配之间的平衡,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底层法律问题。本书基于对个人信息财产价值外化路径的研究,逐一探讨了数字社会中个人信息的客体属性、权利属性、财产价值的外化路径和财产权益的归属问题,对未来解决数据的确权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索。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新应用带来了社会巨变,也催生了数字法学研究的新视阈,但未来数字法学研究仍然需要遵守主体性价值至上的底线。
本书着重对中美两国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相关法律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两国法律的异同。专利的权利要求界定了专利权的范围,也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争议的核心。解释权利要求以确定专利的范围是专利侵权判定中关键的一步。本书对于两国法律进行了功能性的比较。虽然美国专利法和中国专利法的概念框架大相径庭,权利解释规则的表述和术语差异较大,但是有些规则的内容实质上是一致的。中美两国也有一些在表述上非常相似的规则,但是这些规则在司法适用却有所不同,从而会给出不同的专利保护范围。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以平衡激励创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原则,提出了对专利权利要求立法和司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