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专门研究,探讨了 将一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都被要求按照其身份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越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人都应遵守正统婚姻中界定的社会性别角色。这种转变,表现在官方关于通奸、异性 、 、女性贞节和 等的法令谕旨与司法处理上面,代表着帝国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正在发生的那种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而做出的努力。
本书从“黑社会”“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黑恶犯罪治理”等基本范畴入手,在系统梳理我国黑恶犯罪的发展状况、突出特点及其成因等基础上,分别对黑恶犯罪治理的现代化理论、系统论理论、合法性理论、禁止重复评价原理等理论根基,以及“打早打小”“宽严相济”“从严”等黑恶犯罪治理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具体特征进行厘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时间、人数和数额要素要求,对涉黑组织成员身份的鉴别与认定,对“软暴力”“保护伞”、涉黑涉恶财产、“套路贷”的理解与认定等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阐释与深入论证,为涉黑恶犯罪的现代化治理、正确理解和合理认定涉黑恶犯罪、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本书是上海法院从事金融审判的法官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系列讲座实录,讲座主题均为上海法院在审理中遇到的各种金融前沿问题。上海是我国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活动最为活跃,金融纠纷也相对较多,产生了很多前沿法律问题。该系列讲座邀请所选金融案件的主审法官来讲解自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思考与探索,在每讲之后还附有相关案例的裁判文书,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 讲座涉及的主题主要有:金融审判的理念与思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风险告知义务、金融资产管理纠纷、信托通道业务纠纷、场外衍生品纠纷、融资租赁纠纷、股权代持纠纷、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的法律责讲讲座涉及的主题主要有:金融审判的理念与思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风险告知义务、金融资产管理纠纷、信托通道业务纠纷、场外衍生品纠纷、融资租赁纠纷、股权代持纠纷
本书批判了美、日等国法律史专家研究存在的重大不足,以“贱讼与健讼”为主题,贯穿分析其在州县诉讼各层面的影响和表现。本书表层详细解析诉讼分类、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官代书职责、证据规则、讼师的规制与官方裁决思路等具体制度与行为,中层探究地方官任命与考核机制等支配具体行动的制度逻辑,深层追问支撑、影响或扭曲诉讼与司法逻辑的财税 政策与官方意识形态。受限于主观客条件,官方强化贱讼,致使当事人健讼风起云涌,两者相互促成。这对结构性矛盾表达了当事人与州县官间的持久对立与交互影响,在内地十八省不同时空持续存在。律例主要为州县官用以息事宁人的议价工具,纠纷解决思路及体制缺陷诱导 多心存侥幸者屡断屡翻,反过来提升了州县官贱讼决心。官方对健讼之风的谴责成为 案件尘积背景下的叙事策略,对其道德评判掩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