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内容简介:开展侦查活动中,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案件,几乎都要面对、处理电子数据。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应成为侦查人员的一种基本能力。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立足于侦查,以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为研究视角,把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地处理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论述的重点。同时,鉴于现有大多数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本书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简单化,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具有可操作性论述,让侦查人员在学习中能够尽快明确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知识、尽快初步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技能、能力。本书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电子数据及取证概述,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电子数据取证工具,侦查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移动终端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视频数
本书从金融市场的特征出发,运用刑法的基本理念和原理,结合实际办案的需要,对当前受到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广泛关注的金融犯罪定罪量刑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犯罪心理学》自2004年出版以采,至今已经重印6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此次修订,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动机、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折、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应用技术、罪犯心理矫治等内容少,还增加了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分听,罪犯描绘技术,变态性犯罪、恋物性偷窃重要、纵火犯的心理动机分析等内容,理清了多导测谎技术的概念,并在相关章节介绍了国内外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BR》 《犯罪心理学》(第版)一如既往重视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犯罪领域中的运用和犯罪心理学实证研究资料的采集,并对近年采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我写刑事司法实践影响较大的两个问题送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各章设有专栏,以帮助读者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侦查监督规范集成一本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部分序言概述;第二部分是对28大类436各监督事项设置的解读说明,以及有关重点问题的阐释;第三部分是28大类446个监督事项法律依据的逐项分类汇总,以清晰的图表形式加以展现,以便实际工作中查询使用。本书供全国各地办案参考使用。
《职务犯罪侦查实务》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概述、职务犯罪侦查策略设计的运用、职务犯罪侦查讯问等。
近些年,犯罪形势趋于严重,为维护社会稳定,侦查破案就成为打击刑事犯罪的主要手段,而如何搞好犯罪现场的勘查,又是侦查破案的首要环节和道工序。《现场勘查》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现场勘查学的理论发展和研究成果,同时在教材结构和编写体例上做了创新性安排。《现场勘查》由现场勘查总论和各案现场勘查两部分组成。现场勘查总论部分系统地阐明了现场勘查的概念、现场保护、现场勘查的组织与指挥、现场勘查程序、现场访问、现场勘验与检查、现场搜索、现场痕迹与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现场实验、现场勘验记录、现场分析与重建等学科基本知识;各案现场勘查部分系统阐述了杀人案件、盗窃案件、抢劫案件、案件、爆炸案件、投放危险物质案件、放火案件、计算机犯罪等案件的现场勘查问题。《现场勘查》的编写着重培养侦查专业学生现场勘查
《论犯罪与刑罚》这部著作篇幅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被誉为刑法学乃至法学领域里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本书原著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第yi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全书洋溢着伟大的人道主义气息,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了愤怒的谴责,鼓吹刑法改革,力倡罪刑相适应的近代量刑原则。本书问世后立即给作者带来了极大声誉,被翻译为多种文字,它对于俄国、普鲁士以及奥地利等国的刑法改革具有重大的影响。该书被誉为刑法领域里的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自1993年由黄风教授第yi次翻译成中文以来,本书已经被列为中国刑法学研习者的书目。
《注意义务比较研究:以德日刑法理论和刑事判例为中心》是以过失犯理论中的核心要素——注意义务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作者以比较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围绕德、日刑法理论和判例与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异同,从注意义务的概念、性质、根据、内容、前提、标准、类型、阻却事由等方面,对注意义务理论体系进行了全方位解构。《注意义务比较研究:以德日刑法理论和刑事判例为中心》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德、日刑法理论关于注意义务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德、日刑事判例的动态,对于丰富我国过失犯罪理论,拓展理论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司法实践准确认定过失犯特别是新类型过失犯罪也具有指导意义。
危害人类罪(CrimesagainstHumanity),也被翻译为违反人类罪、违反人道罪、反人道罪或反人类罪,是一种法上的罪行,但更是国际刑法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是敌视人类、敌视人类生活、敌视人类生命的严重罪行,是引起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第7条,危害人类罪是指在广泛或有系统地针对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所实施的各种犯罪。由此可知,危害人类罪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国际犯罪,而是侵犯人类基本权利,危害国际社会的一类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