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 实用版 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关联适用。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中精选、提炼而来。 4.附录实用。本书收录了宪法宣誓誓词以及我国宪法历
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三次修改。全国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26条,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此次刑诉法的修改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借鉴国外相关制度有益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巩固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探索建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 探索建立检 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的重大改革部署,既是架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br 本书围绕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展开研究,共分为七章。从诉讼目的、诉权、诉讼请求、诉讼标的、诉的利益和既判力等六个方面研究探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问题。并以次为理论坐标,深入探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适用范围之拓展、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以及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之证据制度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改革热点问题。 br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必定是以科学的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为基础,能够体现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特点的、完备的现代化诉讼制度。
本书全面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尤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一些法条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可以使读者能够深入的理解该法条的适用。本书根据条文内容精炼条文要旨,方便读者查询;每页的固定位置留白,供读者进行评注与学习。
《民事诉讼法(第3版)》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有大量的援引、脚注、有关民事诉讼的论文以及许多著名判例都是阅读、研究不可或缺或非常有用的法律资源。从该书本文的内容来看,比耶鲁大学著名民事诉讼法教授JamesHazard1985年著的《民事诉讼法》多两章,约30万字。正如《民事诉讼法(第3版)》作者在序文中所说:“第三版的目的是使这一卷本包括重大变动和发展的内容都能跟上形势,确定内容丰富、翔实”。 其次,书内有附录《西方法律出版公司民事诉讼法检索》,共有八章,导言除外。告诉读者Westlaw有关民诉的联邦和州的规则、法令、法规、判例法、判例和论著、评论等等数据库以及多种检索方法。只要我们有Westlaw联网关系,就可随时检索你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还让你可把握新的动态,给你提供新的数据库,仅用你的指端就可拥有法律文献
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
质证过程是诉讼双方「交锋」的主要战场所在,有关的原理和所要求的诉讼技巧,是本书内容所在。本书主旨之一,是要说明只有具备诉讼质证的技巧,律师才能真正发挥协助法庭进行公正及有效审讯的作用。本书对于刑辩律师培养交叉询问技巧具有借鉴意义,对于法学学生及出入职场的律师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书拟结合实践中几起真实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交叉询问的基本原理、参与主体、功能、方式、运用规则等予以探讨,专题研究对专家证人的交叉询问和对侦查人员的交叉询问,将理论与鲜活的案例结合起来,最后对中国的交叉询问制度提出完善的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试点以来,诉前程序在规范层面和实践层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为了行政公益诉讼结案的主要方式,实现了公共利益的高效保护。随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与实践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检察公益诉讼准备专门立法的背景下,有关诉前程序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环节设置以及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等方面需要作更加深入的研究与分析,进一步助力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的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书是作者10年来(2011-2021年)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的证据法学论文的一本选集,经过笔者系统修改后,整理为两编,共十二章。 br 上编:证据法的基础理论 br 第一章 证据科学的研究现状与未来走向(《环球法律评论》,CSSCI) br 第二章 证据属性的层次性与证据规则的结构体系(《法学研究》,CSSCI) br 第三章 证据法的功能演变:从信息规制到风险防控(《证据科学》,北大核心,约稿,待刊) br 第四章 证据法的运行机制与社会控制功能(《南通大学学报》,CSSCI) br 第五章 证据推理的性质与方法(《证据科学》,北大核心) br 第六章 威格莫尔的证据法与司法证明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和《司法改革论评》) br 下编:证据制度的理论反思 br 第七章 中国司法专门性问题解决的四维模式(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总目录 br br 第一部分:基金案例 br br 案例一 自然人A、中国B公司、C银行O地分行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二 自然人A与中国B公司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三 自然人A与中国B公司合伙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四 自然人A与中国B公司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五 自然人A 、中国B公司、C公司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六 A公司、中国B公司、自然人C、自然人D、E公司、 br F公司、G公司、H公司差额补足协议争议仲裁案 br br 第二部分:债券案例 br br 案例七 A公司、B公司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八 A公司、B公司交易主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九 A合作社与B公司A合作社债券回购交易争议案 br 案例十 br 案例十一 中国A银行与中国C公司债券回购交易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十二 中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债券募集争议案 br 案例十三 中国A公司与中国B证券公司承销协议争议案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主犯相对从犯即使具有自首、重大立功等从宽处罚情节,其刑罚也不宜轻于从犯;从犯即使具有累犯、再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其刑罚也不宜重于主犯。 诈骗类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早于占有财产行为既遂之前。 虚构的事实或实施的威胁对被害人财产处分意思和行为若无关键影响,则应否定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的成立。 中立的帮助行为或对他人从事的具体犯罪并不确知的帮助行为,与他人不成立共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获财而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成立徇私舞弊型滥用职权罪,与他人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单位内部的场所,对于单位内部的纠纷来说,非公共秩序、社会秩序的范畴,阻却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的成立。 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与作为被害主体的单位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可以成立职务侵占罪。 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