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朱淑丽、马贺编著的《纽伦堡审判(对德国法西斯的法律清算第2版)》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战胜国没有采用同态复仇或血腥的报复政策,立即处死战犯,而是采以合乎现代文明理念的方式,通过设立军事法庭,对战犯个人和犯罪组织进行了公开审判和惩处,以此记录历史、警醒未来。 要进行审判,就必须解决一系列法律问题,本书即是围绕这些问题而展开: 欧洲战场有四大战胜国,究竟由谁来主持审判? 充满罪恶和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分子如此之众,到底审判谁? 指控他们犯有哪些罪行? 应依据何种法律进行审判? …… 通过纽伦堡审判,推动了靠前人权法的发展,为靠前刑法、靠前刑事诉讼法建构了理论、发展了学说。由此次审判确立的基本规则,被称为“纽伦堡原则”;也正是这次审判,为常设靠前刑事法院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英国强制执行法》共分为五编二十五章。编为绪论,主要探讨强制执行权的定义、强制执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为自力救济性质的欠租扣押与没收租权制度。第三编是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制度,主要讨论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方法及其程序、法官与执行员在不同程序中的职能定位,以及执行员“司法行政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及其监管体制。第四编为欠税、欠费的追收和征地、拆违程序中的强迁制度。第五编为破产和债务缓、减制度。
本书是德意志帝国1896年8月18日公布并自1900年1月1日施行的一部民法典,它是继1804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之后,资本主义国家又一部重要的民法典。这部法典公布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已经过多次修订,有时甚至是重大的修订,包括条文的废止和增添,但它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和条文顺序的编排都没有发生改变。至今它仍是德国民法最重要的基础和最重要的渊源。 《德国民法典》体系完整,概念科学,字义准确,对20世纪各国制定的民法典有重大影响。瑞士、奥地利、日本、东欧各国和时期的民法典的制定都在不同
本书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美国财产法所承认的不动产权益。美国的财产法认为,不动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并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对于土地的产权(estate)。这些土地产权主要包括非限定继承不动产(fee simple)、限嗣继承不动产(fee tail)、终身产权(life estate)、未来权益(future interests)、定期租赁(tenancy for years)、定期续租(periodic tenancy)、不定期租赁(tenancy at will)等等;还包括不动产的几种共同所有形式以及地役权(easements)、随土地转移的约定(covenants running with land)和基于衡平法的地役权(equitable servitudes)。 第二部分是关于不动产的转让。由于土地的特殊性以及土地产权的复杂性,它的转让也是由和动产的转让不同的规则来约束的。这里主要涉及土地权益买卖双方的权益问题、土地权益的登记制度以及不动产抵押贷款。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