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现实主义法学是20世纪西方法学的重要流派。现实主义法学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以法的客观社会现实为研究对象,强调行为和政治因素对作出司法判决的至关重要性,并轻视抽象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对判决具体案件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学注重具体诉讼过程,注重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的行为和这些行为的政治、社会和心理方面,进而强调法官行为,注重司法效果。现实主义法学对当代西方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其思想、观点和传统被当代西方行为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等继承。
康芒斯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本书是其主要著作之一。本书从法学角度考察了经济的发展,得出了法律应先于经济的论断,即作为“所有权的转移”的交易关系应先于作为“物质的转移”的交换关系的存在。作者还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应先于法院,法院保护了资本主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