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美国财产法所承认的不动产权益。美国的财产法认为,不动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并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对于土地的产权(estate)。这些土地产权主要包括非限定继承不动产(fee simple)、限嗣继承不动产(fee tail)、终身产权(life estate)、未来权益(future interests)、定期租赁(tenancy for years)、定期续租(periodic tenancy)、不定期租赁(tenancy at will)等等;还包括不动产的几种共同所有形式以及地役权(easements)、随土地转移的约定(covenants running with land)和基于衡平法的地役权(equitable servitudes)。 第二部分是关于不动产的转让。由于土地的特殊性以及土地产权的复杂性,它的转让也是由和动产的转让不同的规则来约束的。这里主要涉及土地权益买卖双方的权益问题、土地权益的登记制度以及不动产抵押贷款。 第
《白领犯罪》是E.H.萨瑟兰的一部重要犯罪学著作,堪称犯罪学尤其是白领犯罪(经济犯罪)研究的经典。该书是在对美国70家大型公司以及15 家公共事业法人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写成的,是E.H.萨瑟兰白领犯罪研究的总结性著作,不仅明确界定了白领犯罪的概念,而且系统阐述了他的研究结论。 E.H.萨瑟兰在犯罪学领域的重要贡献之一,是率先提出“白领犯罪” 概念,并对美国的白领犯罪现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揭示。白领犯罪概念的提出,具有革命性意义,它不仅修正了传统的犯罪概念和传统的犯罪观( 传统犯罪观认为,犯罪只是社会低层中存在的现象,白领即社会中上层当中不存在犯罪问题),而且开辟了一块新的犯罪学研究领域,拓展了犯罪学的研究范围。 E.H.萨瑟兰对美国白领犯罪现象所进行的实际研究,成为后人研究白领
法律人士或者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无不对美国宪法心怀敬意。美国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美国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但是无论我们———这些后来人怎样想象,想要了解美国宪法以及由宪法支撑的美国的制度伦理和价值体系,都必须从美国宪法诞生的时刻说起。必须追根溯源,才能稍微触摸到事情的本质。 《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参透美国宪法诞生过程的平台。这不仅是一部法律的书,也是一部历史的书,更是一部文化的书。书中精彩刺激的场景使我的想象游走到了那个充满期冀与困惑的时代,那个热情洋溢、
《美国保险法精解》在美国是一本久负盛名的保险法著作,于1987年出版,至今已历四版,是美国保险法初入门者的书之一。全书以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为主线,将纷繁复杂的保险合同法规则全面而地组织起来,让读者可以一目了然,读起来清晰流畅,便于理解和记忆。而且,在分析保险合同法的一般规则时,作者还对保险中介以及保险监管等内容有所涉猎,并且辟出不少篇幅对财产险、人身险和责任险等主要险种的特别规则进行阐述,使读者可以更全面地认识美国保险法。
盖尤斯(Gaius)是一位生活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法学者,他的身世至今不被人们所知,根据对其论著的分析,人们普遍猜测他可能是罗马帝国西部的一位法学教师,盖尤斯写作的时代正是罗马法经历了最鼎盛时期逐渐走向平稳发展的阶段。 《盖尤斯法学阶梯》是罗马法历史文献中的经典之作。它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对繁杂的罗马私法体系进行7系统的和合理的梳理、归纳和排序,把其中最精华的东西以教科书的形式加以编排。盖尤斯的这一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工作后来得到罗马君主的赞赏和认可。在公元426年由罗马帝国君主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丁尼安三世颁布的一项谕令中,盖尤斯的著作,与其他4位古典法时期的法学家(帕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 的著作一起,被宣布具有“法渊源”的效力,这部所谓的“援引法”允许法官们直接投引这些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