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本书包括:诉讼双分当事人及其首席律师和智囊团、受案法院:从佛州法院到联邦法院、案件的起因和经过等内容。
本书为张建伟教授随笔集,共六辑,并配有作者亲笔插画,妙语横生,引人深思。书中收录的文章包括《正义的图腾》《站起来的中国人》《拉着古人聊聊天》《巴掌大的一块青天》《活人的司法》《却疑春色在邻家》等。?
换一个角度来观察同样的世界,就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和色彩。此时,重要的已经不是事实,而是看待世界的观点和角度。编者不想将法律仅仅归结为“字面上的”知识,因为经济法是一个极其贴近经济运行和法律实施的领域,适时地对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做出回应是它的本职。 本书对经济法律理念与制度的更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对基本原理的深化,主要体现章第2节的“社会本位”原理部分;(2)因新的法律颁布而必须进行的更新,主要体现在2章的“反垄断法律制度”;(3)根据法律实施的新情况所做的修改,主要体现在3章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编者对全书的资料做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更新,以两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一些事件、提出的一些理论作为资料进行了补充;同时也对原有的部分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
国际货物买卖相对于国内货物买卖而言,更为复杂,它不是单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个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干的合同体系。 《企业常用合同范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律师批注版)》并不是要给贸易企业一个的合同范本,而是希望结合我们团队二十年来处理过的或者行业里比较典型的案例,帮助国内贸易企业了解:一个完善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当囊括哪些条款、应当如何规定才对买方或卖方有利、这些条款所涉及的议题可能存在哪些风险,以及作为买方或卖方应当如何防范和降低该等风险。
本书对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逐条解释,分别阐明该条的核心问题,从司法解释及法理的角度对该条进行详细的、符合司法解释原意的解释。 本书包括: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概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条文释文;行政诉讼证3据规定的八大关系等。
本书对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逐条解释,分别阐明该条的核心问题,从司法解释及法理的角度对该条进行详细的、符合司法解释原意的解释。 本书包括: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概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条文释文;行政诉讼证3据规定的八大关系等。
本书包括:诉讼双分当事人及其首席律师和智囊团、受案法院:从佛州法院到联邦法院、案件的起因和经过等内容。
本书涉及谈判的法律技能,这一技能对于律师而言是的。在英国,绝大多数的诉讼请求都是在审前解决的。1989年出版的《法律职业工作和机构绿皮书》(The Green Paper on the Work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Legal Profession)认为,律师应该学习谈判技能因而建议开展这些培训。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就认识到了培训未来律师的谈判技能的重要性,但是在英国,直到大约十年前,谈判方法和技术的教育才被引入(一些)本科的法学项目。谈判成为职业培训阶段的要素,也是最近的事情。 本书分为部分,分别引导读者从审查谈判理论上的模式和基本的谈判过程,到观察和评估谈判,最后再练习和自测。第l章审查了谈判的模式,即竞争型、合作型和问题解决型,并为随后的章节提供了简要的理论支撑。随后的第2章到第4章则考察了谈判过程中言辞和非言辞技能的重要性,
本书涉及谈判的法律技能,这一技能对于律师而言是的。在英国,绝大多数的诉讼请求都是在审前解决的。1989年出版的《法律职业工作和机构绿皮书》(The Green Paper on the Work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Legal Profession)认为,律师应该学习谈判技能因而建议开展这些培训。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就认识到了培训未来律师的谈判技能的重要性,但是在英国,直到大约十年前,谈判方法和技术的教育才被引入(一些)本科的法学项目。谈判成为职业培训阶段的要素,也是最近的事情。 本书分为部分,分别引导读者从审查谈判理论上的模式和基本的谈判过程,到观察和评估谈判,最后再练习和自测。第l章审查了谈判的模式,即竞争型、合作型和问题解决型,并为随后的章节提供了简要的理论支撑。随后的第2章到第4章则考察了谈判过程中言辞和非言辞技能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