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是经典著作的再版。《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第一版2000年出版,在法学界很有影响,对于普及程序正义的理念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年之后作者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部围绕刑事诉讼法的经典格言展开。陈瑞华教授十年之后面向社会再度普及法学常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第2版)》用格言的形式讲述程序正义的理念,普及法学常识,穿插各种典故、寓言、经典案例,读来妙趣横生,不仅适合专业读者阅读,也非常适合普通读者阅读。
《中青年法学文库:刑法的精神与范畴(2003年修订版)》是一部以刑法精神和范畴为研究对象的刑法哲学论著。作者综合运用历史的、比较的、语义分析的等多种研究方法,以我国刑法学界的共识话语,广泛地借鉴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并紧密地结合中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深入地探讨了个人自由、社会秩序、正义原则、功利目的等刑法精神(基本价值)的内容与意义,系统地阐述了犯罪、犯罪人、刑事责任、刑罚实体范畴(基本概念)和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刑罚个别化、刑罚人道主义关系范畴(基本原则)及其相互间的复杂关系,由此自然形成了一个具有兼容性和开放性的刑法哲学体系。
《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是作者继《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之后的刑法哲学研究的第三部著作。《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以价值为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的基本理念,揭示两大学派之间在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这两种刑法机能上的对峙与冲突,并从社会本体论的角度,基于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提出了刑法机能二元论的原理。由此出发,《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分别考察了刑法的价值目标,这就是刑法的公正性、刑法的谦抑性与刑法的人道性。在刑法的公正性中,作者揭示了公正的价值蕴含,这就是正当性、公平性与
本书对共同犯罪内的每种犯罪,均全面系统地论述其概念、构成、界限、认定、形态、量刑等问题。对该罪的论述,一方面要细致地研究其定罪与量刑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强调的深度,避免泛泛而谈。本书所研究论述的应是实实在在的司法实务操作中存在或会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不应是纯粹的理论问题或偏重于理论的问题。因而在准确地把握实务问题的基础上,要侧重于充分地运用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本书选定的犯罪都是司法实务中常见多发性犯罪,对每一种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都要以较大篇幅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对其他问题只作一般性介绍。
吾国现代化刑法典之制定,自暂行新刑律始。顾斯律起草者,为日人冈田朝太郎,其编制内容,大抵效颦东邦,于吾国社会每多枘凿不入之弊。于是有民十七旧刑法之产生,然施行以来,窒碍滋多,最足资人口实者,如拘役加重而未有期限,短期自由刑未能易科罚金,累犯加重而依罪之同一不同一,或同款不同款为比例,死刑无期徒刑,亦有减轻几分之几之规定,至夫亲属规定,自亲属法颁行后,尤其在发生冲突。职是之故,乃有二十四年新刑法之产生。 新刑法之制定,内既审度国情,外复撷采世界学说立法例,试观中间法之适用,则采德、日、法、意等国立法例也,教唆犯之独立处罚,则采主观派学说也,保安处分之设置等章则采世界立法例也, (各国新订法典,如瑞士、德、奥、法、意、日、波兰、古巴、西班牙等国刑法,或刑草皆有保安处分规定。)
本研究是我国刑法、犯罪学领域中第一个基于刑事一体化的基本理论,以“罪刑关系具有均衡性”为理论假设,试图以立法、司法中的客观事实对其加以检验的大规模(立法全样本、司法大样本)实证研究。其理论假设来自刑法的罪刑均衡原则,样本为全部法定犯罪各“法意案例数据库”中全部抢劫罪案例,分析对象即刑法分则中的422对罪刑关系和刑事司法中的1107对罪刑关系,研究方法选用的策略是追求思辨与实证相融合,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导论部分主要讨论 刑均衡的意义、历史、在刑法中的地位以及全文的逻辑线索,认为罪刑关系虽然理应均衡,但实际上如何,尚须发现、证实、解释。“罪论”部分讨论刑应当与何种意义上的罪相均衡,认为犯罪是报应之罪主导下与功利之罪并存的一体之罪,是罪行之罪为主罪人之罪为辅的互动之罪,是由多层次多维度的抽
刑法本质上是一部刑法法益保护法。刑法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刑法法益的学说虽然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时期,但是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都有其刑法法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本书考察了其历史沿革、刑事立法体现、西方刑法法益的分类之后,对刑法法益的横向结构和纵身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刑法法益与不同层次的刑法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刑法法益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法律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引入罪客体的基本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犯罪的本质。同时,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容和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形成犯罪成立的动态、多层次的要件,即符成立模式,逐步收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功能,以适应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
罪刑法定是法治原则在刑事法中的集中体现,罪刑法定的立法规定,标示着一个国家对刑事法治的认同。但罪刑法定的立法承认并不表明罪刑法定已经实现。罪刑法定实现的标准是:在整体的立法观念上以法治理念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标准,并以精湛的立法技术实现立法理念的要求;以法治观念作为司法的基本思想,在法律解释、制度构架、程序设计、司法者素质等方面均达到法治的要求,是罪刑法定实现的必要前提。 本书的主要内容有: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与评价;罪刑法定在立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立法内容上的实现——罪之设定;罪刑法定对立法技巧的要求;罪刑法定在司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刑法解释上的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实现环境等。
《近代西方刑法学派之争》是一部以近代西方刑法学派之争为研究主线,从而展示西方自启蒙主义刑法思想到现代刑法理论发展轨迹的学术著作。近现代刑法理论,以启蒙主义刑法思想为基础,形成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近代学派的对峙。
《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共分十一讲,包括绪论、上篇、下篇三部分,是中国刑法史的古代部分。 一讲,中国古代刑法的起源,是本讲义的绪论。上篇从第二讲到第八讲,依照王朝更替的顺序,系统介绍各朝各代的刑法。其中,每个朝代先介绍刑事立法概况,再具体讲述刑法的内容,包括刑名、罪名、刑法原则和刑法的特点,这种以朝代为经问题为纬的写作方法,是以往一些刑法史通行的方式,如周密所著《中国刑法史纲》.,张晋藩主编《中国刑法史稿》等,其优点是线索清晰,缺点是一些问题的产生、发展及演变,往往贯穿几个朝代甚至千年之久,在分朝代论述中就难免显得零散;而有些问题千年不变,各朝各代大同小异,反复论述就显得重复累赘。对此,本讲义又特设下篇作为专题,第九讲,以唐宋律的刑事罪名为核心,介绍中古时期的罪名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