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是何家弘教授的力作。全书采用法学与文学相结合的形式,选取了两个曾经在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用文学的语言和结构讲述了错判背后的故事,演绎出冤案发生的原因。同时,作者在介绍相关实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出中国刑事司法中生成冤案的十大误区,并探讨了推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进化与改良的路径。
穿越法律理性主义的法哲学长廊所建立的实质刑法观,基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基础而建立的实质犯罪论体系,均是为了实现以形式正义为前提、以处罚值得处罚的法益侵害行为为内容的实质正义之基本目标。实质出罪论是对实质刑法理念的贯彻,对实质犯罪论的实证运用,从而将刑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尚未达到可罚程度的行为排除在处罚范围之外,通过建立“有罪不罚”的出罪机制,以弥补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人权保障机能及出罪机能的先天缺失。在积极预防性刑法观不断扩大刑事犯罪圈的大背景下,应以实质出罪事由体系的建构为基本着力点,在我国刑法法定出罪事由“但书”之外,从理念到要素、从实体到程序等不同维度增补法定出罪事由的类型,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之法治底线,真正做到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中国刑法史讲义先秦至清代》共分十一讲,包括绪论、上篇、下篇三部分,是中国刑法史的古代部分。 一讲,中国古代刑法的起源,是本讲义的绪论。上篇从第二讲到第八讲,依照王朝更替的顺序,系统介绍各朝各代的刑法。其中,每个朝代先介绍刑事立法概况,再具体讲述刑法的内容,包括刑名、罪名、刑法原则和刑法的特点,这种以朝代为经问题为纬的写作方法,是以往一些刑法史通行的方式,如周密所著《中国刑法史纲》.,张晋藩主编《中国刑法史稿》等,其优点是线索清晰,缺点是一些问题的产生、发展及演变,往往贯穿几个朝代甚至千年之久,在分朝代论述中就难免显得零散;而有些问题千年不变,各朝各代大同小异,反复论述就显得重复累赘。对此,本讲义又特设下篇作为专题,第九讲,以唐宋律的刑事罪名为核心,介绍中古时期的罪名之制
周道鸾主编的《刑法罪名精释(上下第4版)》阐明立法和司法解释要旨,便于读者了解立法原意。对每一个罪名,注意从概念和构成要件等方面正确阐述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对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应当注意的问题,特别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许多疑难问题作了充分论述。本书是目前国内出版的研究中国刑法分则内容、最全面、和实用价值的刑法专著之一。
《诉讼策略与实例点评丛书》是一套由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告诉人们如何打官司的实用类图书。我们在策划和组稿过程中,着重对选题组织、内容安排、写作风格等方面做了方便读者阅读的合理化设计,希望能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从而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选题设计。官司可以分类,但各类案件有大小、多寡不同。我们不求面面俱到,只选取案件多发的刑事、行政、劳动、婚姻、房地产等与公民、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大类来组织书稿,分两辑先后出版。 第二,内容安排。书中有关诉讼基本知识的介绍,力求做到简明扼要。但对诉讼策略及其运用的全过程,如诉前准备、申请立案、庭审应变、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所有程序的技巧,均不吝笔墨,有理论有实践,叙述非常详细具体,让读者于诉讼的成败得失,均可了然于胸,并引以为鉴。 第三
《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是作者继《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之后的刑法哲学研究的第三部著作。《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以价值为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的基本理念,揭示两大学派之间在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这两种刑法机能上的对峙与冲突,并从社会本体论的角度,基于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提出了刑法机能二元论的原理。由此出发,《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刑法的价值构造(第2版)》分别考察了刑法的价值目标,这就是刑法的公正性、刑法的谦抑性与刑法的人道性。在刑法的公正性中,作者揭示了公正的价值蕴含,这就是正当性、公平性与
《刑事法学博士文库:刑罚的界限--Joel Feinberg的 道德界限 与》对范伯格的 刑罚的道德界限 的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将刑法的道德界限理论比较完整地引入中国大陆刑法学界,揭示了包括道德界限理论在内的以往所有关于犯罪本质理论的共同缺陷,建构了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具体内容,对刑罚的界限进行了新的界定,并得出犯罪本质的新定义。
《近代西方刑法学派之争》是一部以近代西方刑法学派之争为研究主线,从而展示西方自启蒙主义刑法思想到现代刑法理论发展轨迹的学术著作。近现代刑法理论,以启蒙主义刑法思想为基础,形成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近代学派的对峙。
共犯制度之本质,在于为不符合刑法分则定型化的实行行为要件或者按照分则归责原理处断不妥当的参与犯(犯罪参与行为)设定处罚条件和处罚原则。根据对参与犯本体理解的不同,存在两种对立的共犯制度模式,即区分制与单一制。区分制共犯制度模式的根本特征在于将参与犯与实行犯相区分,寻求总则性的共犯制度设定为参与犯的处罚条件与处罚原则;单一制共犯制度模式的根本特征在于直接将“参与犯”样态包容于刑法分则的类型化行为当中,以获得与犯罪的直接实行者相同的定罪依据,总则中仅针对“参与犯”样态设定特殊的处罚原则。我国共犯制度遵从了区分参与犯与实行犯的立法理念,而且在总则中专门设定了参与犯的处罚条件和处罚原则,因此我国共犯制度应当归属于区分制,对照德、日、法等国家的区分制共犯制度子模式,我国的共犯制度设定具
刑法学研究应该实现语言论转向,刑法解释本来采取着并且应该采取客观解释的立场。对刑法的客观解释是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结合,是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的结合。语义解释划定了刑法文本意义的大致范围,是客观解释的基础;语用解释补充、完善了刑法文本对当下案件的具体意义并使其明确化,保证了客观解释的实现。语义解释应遵循语篇原则,解释者须往返穿梭于刑法文本的部分和整体之间,在字、词、句、段、篇之间循环,以求得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的基本意义;语用解释是在特定语境中确定刑法文本的具体意义,解释者须在认知图式和刑法文本、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判决结论和大众期待之间进行语篇外循环,使刑法文本的具体意义得以产生。
刑法本质上是一部刑法法益保护法。刑法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刑法法益的学说虽然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时期,但是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都有其刑法法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本书考察了其历史沿革、刑事立法体现、西方刑法法益的分类之后,对刑法法益的横向结构和纵身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刑法法益与不同层次的刑法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刑法法益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法律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引入罪客体的基本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犯罪的本质。同时,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容和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形成犯罪成立的动态、多层次的要件,即符成立模式,逐步收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功能,以适应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
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势在必行。刑事审判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组成部分,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与否关系到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实现,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科学化与文明化品质。本书以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契机,以刑事审判程序为切入点,跳出以往囿于具体审判制度和方式改革的研究模式的藩篱,全面审视刑事审判中的控辩双方之间的关系,认为在充分尊重和维护控辩双方程序性主体地位和合法权利的现代诉讼语境下,对抗与合意是客观存在于控辩双方之间的截然不同但却紧密相关的两种关系,在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均有程度的体现。而一个和谐的刑事审判中的控辩关系应当是既有对抗,又有合意。它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是对抗有度,合意有限。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在这两方面都存在缺陷,应当从增强对抗和有限导入合意两方面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审
《刑法案例研习教程(第2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由韩玉胜主编,每章都有详细分析的案例若干,然后提供了若干个没有提供分析论证的探讨案例,最后还附有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案例。因此,本书是一本全面的帮助学生学习刑法学的案例教程。本次修订针对2007年以来刑法修订中的一些新问题收集了一些案例并进行详细评述,体现了教材的前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