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公约》,全称是《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于1973年5月18日在日本京都签署。内容囊括了各项海关业务制度,被公认为国际海关领域的基础性公约,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支柱性公约之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是从国际货物交易的实务出发,结合介绍有关的法律和惯例规则,并吸取国际货物交易中的经验教训,以及对司法与仲裁案例的评析,指明在具体业务中需注意的一系列问题,力求使《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理论上具有系统性,在业务上具有实用性,在结构和内容上具有的创新。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撰写过程中,参考了不少中外作者的著作(主要著作详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附参考书目),在此对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为了方便读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后还附录了一些法律文件和示范合同(英文本),对它们的发布机构或编纂组织也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内容简介: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最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在第1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2至第4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问题展开。
在我看来,将自己的论文总结集出版应该是很资深的人士所为的事情。我自己还处在中年,远没有哪个时候和地步,故一直没有编个人文集打算。不巧,武汉大学出版社打算出一套“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文丛”提出要收入我写的一本书,刚开始,我还真有点犹豫,要说犹豫的原因,就是我手头没有现存的专著和稿子,但作为在武汉大学学习、工作和生活了26个念头的武大人,我实在不号衣拒绝本校的出版社的美意,特别是担心我的拒绝会让文丛的具体负责人感到为难,毕竟大家都是武大多年的同事吗。无奈,只好编一本文集凑凑数,我有时冷静的想,这次不接受收编吧,他们可能会失望,但把这本凑数的文集收入文集,恐怕他们会失望。
《国际海事条约汇编(第3卷)》收集了有关船舶载重线、吨位丈量、卫星通信、集装箱安全、水道测量和特种业务客船等方面的国际条约12个及其修正案7个。关于《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国际海事组织分别于1971年、1975年、1979年和1983年作过四次修改,其修正案内容均已纳入该公约的1988年议定书。因此,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在此不予单列。
在国际治理领域一个最重要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国际法的不同分支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在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处理。在没有单独的“国际立法机关”及众多国家、国际组织与法庭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情况下,国际法律体系处于分散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国际法规则,即从国际习惯法与一般法律原则,到有关贸易、环境、人权、海洋法等领域的双边与多边条约间的极大差异。鲍威林为这些不同规则如何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框架,并集中于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关系上。他还就WTO条约内各种规则之间的等级进行了探讨,他反复研究的主题是如何将贸易和非贸易规则,或经济与非绎济目标在国际法的层面上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