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三次修改。全国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26条,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此次刑诉法的修改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借鉴国外相关制度有益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巩固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当您开始阅读本书时,人类已经迈入了21世纪。 这是一个变幻难测的世纪,这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希望、困惑、机遇、挑战,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抓住机遇,寻求发展,迎接挑战,适应变化的制胜法宝就是学习——依靠自己学习、终生学习。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组成部分的自学考试,其职责就是在高等教育这个水平上倡导自学、鼓励自学、帮助自学、推动自学,为每一个自学者铺就成才之路,组织编写供读者学习的教材就是履行这个职责的重要环节。毫无疑问,这种教材应当适合自学,应当有利于学习者掌握、了解新知识、新信息,有利于学习者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实践能力,形成自学能力,也有利于学习者学以致用、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本书是作者对中国刑事诉讼问题展开专题研究的第二部著作,也是《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姊妹篇。该书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主旨,对刑事诉讼法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进行了新的探索。作者对刑事司法权的性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救济、程序性制裁、未决羁押、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刑事证据规则等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问题,从新的视角,运用崭新的研究方法,做出了新的讨论。该书第九章所讨论的尽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诉讼问题,但最典型地贯彻了“以世界眼光研究中国问题”这一思路。一章则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范式作出了全面的反思,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该书在反思传统的对策法学和思辨法学方法的基础上,倡导一种建立在问题分析基础上的新的法学方法。书中各章的分析可以说是这种研究方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本)》特点:内容全面:合法条文本、修正案(草案)说明及修改和审议结果报告等。体例*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的标准范本和创新格式权威发布。使用快捷:收录法条修改决定,体现刑事诉讼法新旧对照,便于司法适用。
本书是诉讼法文丛中的一本,是湖南省社会科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本书是作者多年来对刑事诉讼法中的若干问题所进行的思考,是作者自己刑事诉讼思想的体现和缩影。包括刑事诉讼理念、刑事诉权与刑事诉讼基本程序的完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构建、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研究。
本书作者凭借对刑事诉讼目的的逻辑展开揭示了刑事诉讼基本结构之完善形态、一般形态和现实形态的区分,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改造刑事诉讼结构以提升刑事诉讼效率的两条路径:一是对效率与公正发挥“双提升”作用的维持与扩大式路径;二是对效率发挥“单提升”作用的简化式路径。所有的思考与探索形成了一个难以动摇的信念:未突破公正底线的效率本身就是一种公正。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刚刚通过,本书不似部分学者对新法修订采取的过分悲观或过分狂热的态度,而是以客观中立的立场,从理解法律、注释法律、完善法律出发,针对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现实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借鉴目前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放眼未来司法解释的制定乃至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新法的正确实施、新程序的有效运转、新制度的重新构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法律和学术支撑,使我们共同“饮用”的刑事诉讼法之水能够源源不断的供给“后来人”。所以,中立性、学术性、实用性、工具性是本书基本特征。 本书亦不是“拆迁队”式的只破坏不建设。新刑事诉讼法虽然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我们仍应当理性认识,不宜恶语重伤,用某一个条文或制度的不足来否定整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这无异于向与自己休戚
本丛书以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为核心,拟出版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等方面的科研成果。本丛书既可以是对刑事诉讼制度专题问题的研讨,也可以是对刑事诉讼制度全方位的综合研究;本丛书不但包括对刑事诉讼原理及规律的探讨,而且涵盖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司法实务问题的分析,还可以是对国外刑事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本丛书的著译者以研究院专职、兼职研究人员为主,并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开放。我们期待通过推出这一套主题鲜明、题材广泛、视野开阔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丛书,不仅将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推向纵深,而且能够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充分的理论准备,为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司法实践提供重要的参考。
全书分“刑法总则篇”、“刑法分则篇”、“刑事诉讼篇”三篇。内容包括:关于单位犯罪中的若干问题、关于金融诈骗罪的认定与处罚、关于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