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法官波斯纳的传记。 波斯纳,1959年以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曾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1962年毕业后,他曾在联邦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1969年,他来到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出版著作《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 革命 (《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成为法学院讲座教授。1981 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法官,并在1993年到2000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2017年,波斯纳法官宣布退休。 任职法官期间,波斯纳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
导读 程树德及其五种佚著 br 凡例 br 甲编 中国法系论 br 《国故谈苑》自序 br 中国法系论上 总论 br 第一章 中国法系之评价 br 第二章 中国法系发达之历史 br 第三章 中国法系与英美罗马法系之异同 br 第四章 中国法系立法之目的 br 第五章 中国法系不振之原因(阙) br 第六章 中国法系之将来 br 中国法系论下 各论 br 第一篇 中国法系之宪法 br 第二篇 中国法系之行政法 br 第三篇 中国法系之刑法 br 第四篇 中国法系之民法 br 第五篇 中国法系之诉讼法 br 乙编 散见法史文存 br 中国古代之国际公法 br 哲学大家荀子之政治论 br 《说文稽古篇》法史条目辑录 br 《续明夷待访录 原法》佚文 br 论中国法系 br 名教 br 隋文帝政治上之兴革 br 古朝会君臣皆立 br 古以罪人充奴婢僮仆 br 穴居时代之窃盗 br 儒家解决社会问题之方法 br 道家
《陈光中口述自传》系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先生深情回顾其九十多年人生经历后完成的口述自传,由陈夏红历经三年采写并整理完成。陈光中1930 年生于浙江永嘉。改革开放之前,他在历史和政治的惊涛骇浪中浮浮沉沉,有时卑微如蝼蚁,有时坚韧似金刚。 改革开放之后,年过半百的陈先生枯木逢春,致力于在学术界立功、 立德、 立言。 机缘凑巧,则执掌学务,为公共学术事业开拓疆土;功成身退,则回到书斋,潜心治学,通过一本本专著、 一篇篇论文,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和人权保障事业殚精竭虑。他的成长经历,恰恰与中华民族历史上波诡云谲的一段历史重叠。 作为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泰斗,他乐于看到自己的学术观点转化成改革措施,但不会为了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而曲意迎合。 这种风格, 使得他的学术视野具有开放、 前沿的一面,高
《票据法案例精选》作为从事实务的律师,办理客户的大量委托业务之外,来编辑这样的一本大书,实在非我精力所能完成,这中间要特别感谢冯守尊博士和潘洪兴编辑的长期协助和努力,还要感谢我之前工作过的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以及现在效力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李洪积律师、陈强律师等,还有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常建律师的大力支持,还要感谢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周院生秘书长一贯的支持和关怀,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逢华书记、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学生处的王强处长,清华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教授等领导、朋友及同事在过往和现在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刑事案件侦破中,指纹、足迹和枪弹痕迹等都是关键物证。崔道植刚当刑警时,我国痕迹鉴定技术还很落后,没有案例参考,为了迅速准确破案,他反复实验,拓展鉴定思路。 在 DNA 鉴定技术面世之前,为了实现指甲同一认定,他用警校200 名学生每隔 20 天剪下来的指甲逐一比对,发现了指甲前端竖线排列规律,用半枚黄豆大小的指甲物证确定了嫌疑人,开创了指甲 破案的先河。 没有枪弹自动识别系统,他就人工比对。为了比对子弹头上的痕迹,他打了 3000 发子弹做射击实验,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他还发明了性能优越、达到水平的“弹痕展平器”。 从警 60 余年,崔道植侦破的既有大案要案,也有久侦不破的悬案。他鉴定过 7000 多件物证,参与破获 1200 余起案件,无一错案,被警界同行称为“手、足、工、枪、特”鉴定领域的全才,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神探
《陈光中口述自传》系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先生深情回顾其九十多年人生经历后完成的口述自传,由陈夏红历经三年采写并整理完成。陈光中1930 年生于浙江永嘉。改革开放之前,他在历史和政治的惊涛骇浪中浮浮沉沉,有时卑微如蝼蚁,有时坚韧似金刚。 改革开放之后,年过半百的陈先生枯木逢春,致力于在学术界立功、 立德、 立言。 机缘凑巧,则执掌学务,为公共学术事业开拓疆土;功成身退,则回到书斋,潜心治学,通过一本本专著、 一篇篇论文,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和人权保障事业殚精竭虑。他的成长经历,恰恰与中华民族历史上波诡云谲的一段历史重叠。 作为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泰斗,他乐于看到自己的学术观点转化成改革措施,但不会为了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而曲意迎合。 这种风格, 使得他的学术视野具有开放、 前沿的一面,高瞻远
《票据法案例精选》作为从事实务的律师,办理客户的大量委托业务之外,来编辑这样的一本大书,实在非我精力所能完成,这中间要特别感谢冯守尊博士和潘洪兴编辑的长期协助和努力,还要感谢我之前工作过的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以及现在效力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李洪积律师、陈强律师等,还有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常建律师的大力支持,还要感谢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周院生秘书长一贯的支持和关怀,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逢华书记、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学生处的王强处长,清华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教授等领导、朋友及同事在过往和现在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我的想法是:我希望能收集和整理一些基础材料,以作为实务和研究的“地”,则其他同人的实务和研究可以在这“地”上展开,无论想种什么样的“种子”,开出
全书论述涉及民事执行的各个主要方面,作者对民事执行的概念、目的、价值、功能以及民事执行法律关系、执行机关、执行救济、民事执行立法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既有现象的描写,也有理性的思考,既有对国内现行制度的透析,又有与外国制度的分析比较,既有宏观的立论,又有微观的求证。应该说,从如此全面的视角分析比较民事执行的基本理论问题,目前尚不多见。??????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资料翔实,集近年国内外民事执行理论研究之大战。第三,论述全面,论证充分。第四,敢于创新,对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河南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人才辈出,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可以说,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都和这片厚重的中原大地息息相关。河南人杰地灵,孕育出了一代又一代灿若群星、彪炳史册的名人。在众多名人中,河南大地上的法律名人更是独领风骚,他们在建章立制、社会变革等国家治理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法律的萌芽,中华法系的形成、发展和传播以及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本书以史实为基础,对河南法律名人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力求总结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以期以史为鉴、以人为镜,“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通过河南法律名人的集聚效应,以期国内外更多的仁人志士了解河南、走进河南、投资河南、热爱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