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为私法之基本法,而民法总则又为民法之基本部分,举凡私法上之原理原则,如私权之主体--人、私权之客体--物、及私权之变动--行为等基本问题,胥在于斯,帮习法者必以民总为始,而用法者亦必以民总为重。 本书以我民法总则编为主要之论究对象,除对于上述之基本问题,均分别予以剖述外,并轩重于下列二端: 一、外国之比较:外国立法例乃他山之石,如能参证比较,则对于本国法之研究,庶可作优劣适否之判断门吊销我现行民法,其内容多自大陆法系诸国继受而来,追本溯源,对于外国法(母法)之研究,尤属必要。因而本书特将法、德、瑞、日、泰五国民法有关条文,随书中引述我民法条文之所在,分别译注于该段正文之后,俾资比较。 二、特殊问题之探究:民法总则中,不少特殊问题,如法人之侵权行为能力,公序良俗,权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编著的《价格认定工作手册》作为一本工具书,在编写中遵循以下要求:一是突出实用性。在内容和编写体例方面,坚持工作导向、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需要,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内容贴近价格认定业务实际,详尽解答价格认定工作人员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二是注重全面性。本书内容包括价格认定理论、工作原则、工作制度、认定程序、认定方法阐释,对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规则的运用解析,价格认定涉及的涉嫌犯罪罪名、立案和量刑标准内容介绍,重要的法规、政策、制度文件与有关商品知识介绍,涵盖了涉纪、涉案、涉税、调解价格争议等价格认定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力求时新,紧紧围绕价格认证工作职能转型新定位,参考近年系统在价格认定理论、制度、方法研究方面的新成果,以
本丛书收入海外著名和新著,也包括本社组稿推出的首版作品。不论作品是否严格采取了教科书的形式,只要它全面翔实地讲授知识,而非汲汲于某一个问题作专门讨论;只要它主要关注于知识的传承,而非完全偏重于学术上的创新,都可收入到丛书中来。由此出发,本丛书的特点是将全面传授知识、深入阐发理论、真诚中立地抒发己见和顺畅便捷地实现作者与读者的交流结合起来,不为片面,不为浮泛,不为平庸,不为晦涩。
《财产权的概念:从契约的视角分析(法学民法学)》以契约作为分析财产权的起点和工具,研究财产权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关注在传统物权与债权二元划分的法律概念体系中存在的大量中间状态,试图建立一种更精细的财产权划分尺度,尝试对曾经被认为不言自名的财产权原理进行合理化论证。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法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