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曾小萍、欧中坦、加德拉编著的《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古老文档资料的新近研究成果,契约嵌入中国社会与经济生活,并在商品化的扩散中发挥了作用。其中,有两篇文章的命题涉及广泛:一篇是曾小萍力证强大的财产权利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中国传统;另一篇是欧中坦结合美国法学知识,针对中国比较研究框架的
本书内容集中于民法中合同效力、情事变更、履行抗辩、涉他合同、违约金、瑕疵担保等合同法专题,以及物权法和侵权法方向的宅基地、建筑物责任、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以及损害赔偿。
知堂先生尝以“诗言志”与“文以载道”为脉,讲述中国文学史。载道无需多说,先生所以属意言志,倡文学自主论,乃心仪袁中郎“信腕信口,皆成律度”之风骨使然。后学如我等亦以为,倘使学术路向定于一尊,不论其如何铺陈宏阔,恐皆非学人之福。“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实乃学术之魂魄所系。是以,文库惟愿附骥先贤,于术业专攻之处,为求证私法学自由独立之品格,略尽绵薄。 文库既奉自由独立为圭臬,其旨便非策论制艺之术,而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为要;量度文章高下之标尺,亦非在学术之外,而依其知识品质为断。因此,文库所关心者,惟著述之问题意识、论证逻辑、知识贡献而已。至若是否阐道翼教,能否经邦济世,则未遑置论也。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私法之学虽系舶来,国人却似乎不必念兹在兹,严守夷夏大防、体用之别。
本书是部专门研究生命权的宪法学专著。从讨论什么是生命权出发,对世界各国生命权人宪的历史与现状、生命权何以成为一项基本权利而要由宪法来保障、国家在生命权宪法保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怎样才能实现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厘清了生命权的概念;论证了“生命权是一项基本权利,需要宪法的保障”这一核心命题;分析了生命权的双重性质与国家对生命权的双重义务;系统地提出了生命权的宪法保障制度体系。 本书在资料方面具有独特贡献。次对各国宪法文本中的生命权规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实证分析,所附录的“全球161国宪法生命权条款表”将为生命权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宅贵的资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编著的《价格认定工作手册》作为一本工具书,在编写中遵循以下要求:一是突出实用性。在内容和编写体例方面,坚持工作导向、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需要,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内容贴近价格认定业务实际,详尽解答价格认定工作人员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二是注重全面性。本书内容包括价格认定理论、工作原则、工作制度、认定程序、认定方法阐释,对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规则的运用解析,价格认定涉及的涉嫌犯罪罪名、立案和量刑标准内容介绍,重要的法规、政策、制度文件与有关商品知识介绍,涵盖了涉纪、涉案、涉税、调解价格争议等价格认定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力求时新,紧紧围绕价格认证工作职能转型新定位,参考近年系统在价格认定理论、制度、方法研究方面的新成果,以
本丛书收入海外著名教材和新著,也包括本社组稿推出的首版作品。不论作品是否严格采取了教科书的形式,只要它全面翔实地讲授知识,而非汲汲于某一个问题作专门讨论;只要它主要关注于知识的传承,而非完全偏重于学术上的创新,都可收入到丛书中来。由此出发,本丛书的特点是将全面传授知识、深入阐发理论、真诚中立地抒发己见和顺畅便捷地实现作者与读者的交流结合起来,不为片面,不为浮泛,不为平庸,不为晦涩。
沈建峰所著的《一般人格权研究》在深入分析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大量文献及司法判决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了一般人格权存在的制度框架、法律属性、价值基础、权利主体、保护范围和内容体系等问题,对一般人格权存在的前提,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财产权、身份权等权利的关系以及一般人格权内容体系的构建方法等提出了颇具见地且具有较强说服力的观点,对我们深入系统地认识一般人格权制度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