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制度研究》内容介绍: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物或特定财产权上所设定或者依法发生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的物权性,是担保物权 基本的属性。相对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来说,担保物权又具有从属性、物上代位性及不可分性等独特属性。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担保物权的立法有规律可循,但是立法技术有可选择性。担保物权的历史,从所有权的担保出发,到一定阶段出现了质权,而抵押权制度 建立。这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权利发育的必然。但是一个 、一个法域,如何在立法上确立担保物权的种类和选择各种物权的具体名称和权利内容,涉及法律传统的惯性、立法政策的定位和立法技术的选择。如我国1999年《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于德国和我国 地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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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书以 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蓝本,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以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全面解答《个人信息保护法》的 规定。
本书以 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蓝本,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以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全面解答《个人信息保护法》的 规定。
本书凸显了以物权原理处理物权法律事务为核心的项目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计,每一个学习项目按照物权法律实务分析能力要求设计内容,整个课程体系内容反映了物权法律事务分析能力的要求,力求实现岗位能力与学习内容的融合。在此基础上,该教材进行了“教、学、做”一体化的“工学结合”的情境设计,根据“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的培养要求,从“引例”入手,导入物权的基本理论知识,并紧随基本理论知识进行了“引例解析”,设计了“思考与练习”、“拓展阅读”等,从而形成了符合高职教育要求的完整的知识体系,体现了理论必需性、职业针对性的高职教育理念。
徐涤宇、胡东海、熊剑波、张晓勇著的《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尝试解决以下三个问题:(1)运用公法对私法权能的界定功能、民法转介条款的规范转化功能、宪法的整合机制,尝试建立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整合的一般理论。(2)运用公私法区分的基本理论,对《物权法》和其他有关物权制度的公私法文本进行实证分析,界定其性质,发现可能的公私法转化机制。(3)反思现行法中公私法规范的配置和衔接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私法协调的物权制度。这种关于私法与公法的体系融通性尝试研究,使得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通过间接方式整合。在理论上,这也是对化解近代私法危机的一种有益尝试,这将导向对公私法关系的一种 加积极的理解。在实践中,针对《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屙l生和转化机制,也可以为司法实践、
本书凸显了以物权原理处理物权法律事务为核心的项目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计,每一个学习项目按照物权法律实务分析能力要求设计内容,整个课程体系内容反映了物权法律事务分析能力的要求,力求实现岗位能力与学习内容的融合。在此基础上,该教材进行了“教、学、做”一体化的“工学结合”的情境设计,根据“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的培养要求,从“引例”入手,导入物权的基本理论知识,并紧随基本理论知识进行了“引例解析”,设计了“思考与练习”、“拓展阅读”等,从而形成了符合高职教育要求的完整的知识体系,体现了理论必需性、职业针对性的高职教育理念。
《担保物权制度研究》内容介绍: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物或特定财产权上所设定或者依法发生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的物权性,是担保物权 基本的属性。相对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来说,担保物权又具有从属性、物上代位性及不可分性等独特属性。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担保物权的立法有规律可循,但是立法技术有可选择性。担保物权的历史,从所有权的担保出发,到一定阶段出现了质权,而抵押权制度 建立。这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权利发育的必然。但是一个 、一个法域,如何在立法上确立担保物权的种类和选择各种物权的具体名称和权利内容,涉及法律传统的惯性、立法政策的定位和立法技术的选择。如我国1999年《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于德国和我国 地区民法
本书力图从大清民律草案、民国民律草案及民国时期民法典、民法通则、担保法一路走来的中国物权法立法及比较法的角度,来解说中国的物权法。中国目前的物权法规则漏洞、含混之处不少,因此,本书不仅注重介绍中国目前的实定法,还力图展望相关规则的未来演进。本书结合实务及实定法进行解说,尽量避免纯粹的学术讨论。每章之后均附思考题及推荐阅读文献,帮助学习。
本书以 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蓝本,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以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全面解答《个人信息保护法》的 规定。
徐涤宇、胡东海、熊剑波、张晓勇著的《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尝试解决以下三个问题:(1)运用公法对私法权能的界定功能、民法转介条款的规范转化功能、宪法的整合机制,尝试建立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整合的一般理论。(2)运用公私法区分的基本理论,对《物权法》和其他有关物权制度的公私法文本进行实证分析,界定其性质,发现可能的公私法转化机制。(3)反思现行法中公私法规范的配置和衔接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私法协调的物权制度。这种关于私法与公法的体系融通性尝试研究,使得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通过间接方式整合。在理论上,这也是对化解近代私法危机的一种有益尝试,这将导向对公私法关系的一种 加积极的理解。在实践中,针对《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屙l生和转化机制,也可以为司法实践、
徐涤宇、胡东海、熊剑波、张晓勇著的《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尝试解决以下三个问题:(1)运用公法对私法权能的界定功能、民法转介条款的规范转化功能、宪法的整合机制,尝试建立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整合的一般理论。(2)运用公私法区分的基本理论,对《物权法》和其他有关物权制度的公私法文本进行实证分析,界定其性质,发现可能的公私法转化机制。(3)反思现行法中公私法规范的配置和衔接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私法协调的物权制度。这种关于私法与公法的体系融通性尝试研究,使得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通过间接方式整合。在理论上,这也是对化解近代私法危机的一种有益尝试,这将导向对公私法关系的一种 加积极的理解。在实践中,针对《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屙l生和转化机制,也可以为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