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平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平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极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长期从事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为了进一步突出案例在法制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固定审判、调研成果,强职务伐罪的指导工作,拟在工作中总结相关案例,结合实例进行评析,力求通过案例阐释法律,达到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效果。同时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和释义、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审判指导职能。本书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主办的业务指号和研究性出版物。本书实务内容丰富、理论文章具有典型意义,对刑事司法审判专项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本书是作者在2018年出版的《写给法科生的信》的再版,比第一版增加了约15%的内容,更换了书名、封面和装帧形式。全书收录了少文老师与年轻法律人的50封往来书信,分为:“法律人的世界观”“法律人的方法论”“法律人的自处之道”“法律人的专业之道”四大部分。 本书同时也是作者在2020年出版的《日知为智——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一书的重新出版,更换了书名、封面,正文内容只做了个别文字修订,并无增加和大幅修改,仍旧收录了少文老师与年轻法律人的50封往来书信,分为:“法律人的世界观”“法律人的方法论”“法律人的自处之道”“法律人的专业之道”四大部分。 来信读者既有初入法学大门的法科生,也有初入法律职场的新鲜人,还有工作多年处于倦怠期的法律人。他们所提的问题涉及学业、专业、职业、感情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方
吴克利著的《审讯心理学(第3版)》从实战的需要出发,全面科学地总结了犯罪嫌疑人抗审的原因,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基本特点以及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六大基本规律。该书从心理学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论述了犯罪嫌疑人从对抗审讯到交代犯罪事实的全部过程的审讯方法,并且以科学的方法论,提出了实战性的审讯技巧,对于从事侦查审讯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97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编的行政审判综合指导性图书,书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行政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其解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本集中设有“高端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调查研究”“域外经验”“司法答复”栏目,共收录23篇文章。本书对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法、行政管理专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
本书涵盖了实训的理论模式、基本流程和措施方法,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该书对于组织开展检察业务实训具有很好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对于其他政务培训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这本书是叶衍艳多年论辩心得的总结,内容涵盖了刑事案例论辩的价值定位、基础性策略及各种技能等。既有非常具体实用的技能介绍,又有超越具体技能的理论提升和思辨方法总结;既全面介绍了案例论辩的各种方法,又细致区分了这些方法哪些是真实法庭论辩可借鉴的,哪些是和真实法庭论辩所不同的。
全书除绪论和结论,共分六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的背景、意义,目前国内外未成年人司法的研究状况、文献综述及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第一章主要研究未成年人司法的概念、理论基础和原则,对涉及未成年人司法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进而分析未成年人司法基本原理与检察制度的契合。第二章主要介绍国内外未成年人司法的模式选择、发展历程和趋势,以及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历史沿革、发展模式和未成年人检察的发展。对国外少年司法模式的介绍重点在于归纳特点、分析原因、总结规律,以期对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第三章主要分析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现状,从立法现状、司法现状、社会支持现状三个方面来分析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在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社会协同三个层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主要论证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
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驱动经济发展,法治作为数智经济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规范遵循及矫正工具,应紧跟数智经济创新发展的步伐,为数智经济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书以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法治挑战与革新为主线,梳理数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治理论的整体脉络,着眼于数据要素市场化、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规范化、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通用化等多个新兴领域的关键节点与社会热点,从理论探索与澄清、实践检视与评价多个纬度进行述评,试图全面客观、生动细致地展现数智经济动态发展的法治化治理及推进过程,扩展和深化数智经济到来对法治理论思辨和实践反思的影响,从中探寻数智经济下法治理论及实践的发展态势,为推动数智经济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深刻见解和创新思路。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作者卡尔·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教
本书是由陈柏峰、尤陈俊、侯猛等人组织的“社科法学连线”的“对话”系列活动的文字结集。活动所邀请到的对话人主要是从事跨学科研究的法律学者,包括苏力、朱晓阳、梁治平等,以及其他人类学者、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等,共计11场对话。通过对话,读者可以了解受访学者各自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法律社会科学的研究前景,目的是给有学术兴趣的同学提供指引,并为中国法学研究留下历史印迹。
本书是基于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讲稿而编成的一本有体系性的教学用书,在注重传授如何“做法社科研究”的同时,强调法社科研究的前沿性和体系性,更加关注专题的深度,为法社科的进阶研究提供指引。本书分为进路、方法和技艺三编,通过11讲来指导学生如何做法社科研究。第一编进路,即研究进路,主要讲授如何做法律人类学、法律认知科学、法律与人文研究;第二编方法,即研究方法,分别介绍了法律经验研究和法律定量研究的过程,讲授了如何运用社会理论进行分析,并将如何进行经济分析与演化分析列入研究方法;第三编技艺,即研究技巧,分别涉及如何观察、如何叙事、如何对话与如何写作。这样的编排呈现出法社科研究从宏观把握到微观处理的全过程,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社科法学知识体系。本书的主要讲授者是社科法学领域的知名学者,他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法庭发问、法庭辩论等技能提出了挑战和更高要求,新时代的法律人既需要敢于“庭上见”的勇气,更需要“庭上见”的能力。 如何开庭?如何进行庭审发问?如何进行法庭辩论?长期以来,这些问题的答案是“跟着感觉走”。很多人认为这些专业技能都是不可言说的,也是无法传授的,只能通过在实践中试验和试错来学习。然而,没有理论的经验是盲目的,当然,没有经验的理论也是空洞的。本书作者李勇从事公诉工作十多年,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近千件,同时又有丰富的检察实训课程研发、授课经验,在《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这本书中,作者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第三条道路,参阅了大量资料,优选限度地挖掘交叉询问和法庭辩论所蕴含的理论原理和程序价值;复盘了大量案件,优选限度地提炼自己十余年的出
本书是美国两届普列策奖得主安东尼路易斯的成名之作,讲述了1962年发生在美国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该案的判决结果对于美国司法影响深远,并因此确立起了一条宪法原则,即公民对政府官员的言论批评不得被作为诽谤起诉,成为美国司法目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判例。该书详细地讲述了沙利文案当时的司法背景,案件的进行情况以及美国优选法院历史性的改判及其幕后故事。该书作者是美国著名的畅销作家,其新书《言论的边界》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正在热销之中。
本书是青年学者田峰为法学院学生精心打造的一本法哲学入门普及著作。“学者提出的学说”和“提出学说的学者”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里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主义、观念、范式等等,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轻松活泼的方式梳理了法哲学近2700年的发展史,将艰深的法哲学理论化解为浅显易懂的知识要点,全面盘点了法哲学的主要人物和流派,如古希腊哲学、经院哲学、理性主义、功利主义、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等。众多法理大师的故事跃然纸上,让读者们轻松掌握不同的法哲学理论和立场,同时对法哲学的发展脉络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本书对狱政管理的理论与实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监狱刑务管理和监狱实务管理等三大部分。基础理论部分阐述狱政管理的含义、构成要素、性质、产生依据、功能、任务和组织机构;监狱刑务管理部分以监狱处置和罪犯相关的行刑事务为主线,阐述罪犯收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申控检权利、漏罪、又犯罪、提审提解、罪犯死亡、罪犯释放等知识和技能;监狱实务管理部分以管理罪犯的行政事务为主线,阐述罪犯的分押分管、分级处遇、罪犯调配、考核奖惩、罪犯会见、通讯邮汇、生活卫生医疗管理、设施装备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等知识和技能。本书内容丰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狱政管理的同时,对法理学、监狱学、社会学、教育学、犯罪学、心理学进行了全方位的融合和渗透,为教师教学、学生
本书是一部法律随笔集,共收录六十九篇短文,均为作者马建红女士发表于《北京青年报》的专栏文章。如作者所言:“收入本书的文章,写作于不同的年份和背景,依主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版块:有关法官、律师、法律人和法律学科的,有关法制规范、普通人的生活规则与商业习惯的,有关女性权益保护的,有关散落在现代社会中的民情风俗的。每个版块虽然关涉的都是法治的大词,但均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小事入手,抽丝剥茧,在并不‘宏大’的‘叙事’背后,揭示出其中的法理意蕴。如此行文,意图是让法治的种子能在普通人心中生根发芽。” 全书缀以多幅精心遴选的大师画作,图文并茂,笔墨与色彩携手,绘出“法治的细节”。
《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早创办的案例研究连续出版物,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版时间最早、延续时间最长、出版册数最多的案例研究书籍。创办二十多年来,《人民法院案例选》坚持“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的编选方针,突出“真实、全面、及时、说理”的编辑特色,从一个侧面记载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发展的轨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面貌,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和喜爱,在全国法院、社会各界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成为法研所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品牌性刊物。随着法律界对案例分析和案例指导需求的增长,关于案例分析的书刊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是虽然平台增多
司法审判案例指导,是这些年来我们法学界——不论是理论学界还是实务界都在普遍研习、参考的内容,尤其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先前案例对于法院审判工作来说,具有指导审判业务、促进理论研究,乃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的深远作用。而《人民法院案例选》是反映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宣判活动的资料性、学术性和指导性图书。本辑为《人民法院案例选》2023年第11辑,本辑由专题策划·交通肇事类案件、案例精析两大板块构成。案例精析分为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及国家赔偿五类,对各种案件进行解读和说理。本辑收录的案件多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裁判领域存在疑点难点和争点的案例,更加具有典型性,如抢劫加密资产行为的司法认定及职务侵占罪中股东身份及其行为性质的认定;网络征信平台发布个人信息应履行注意义务的认定及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弗里德里克·肖尔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儿,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