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平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平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极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长期从事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为了进一步突出案例在法制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固定审判、调研成果,强职务伐罪的指导工作,拟在工作中总结相关案例,结合实例进行评析,力求通过案例阐释法律,达到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效果。同时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和释义、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审判指导职能。本书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主办的业务指号和研究性出版物。本书实务内容丰富、理论文章具有典型意义,对刑事司法审判专项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这本书是写给“科班法律人”的,也是写给“法律门外汉”的;是写给在读本科生的,也是写给在职审判员的;它写给想要了解“刑法是什么”的人,也写给打算反思“什么是刑法”的人;写给想要从象牙塔里跳脱出来戏说闲聊的人,也写给企图深入学问腹地、较真儿地琢磨本土问题的人;它企图让学者风范十足的理论家望洋兴叹, 妄想令整日埋头办案的实务人员心满意足;它想要为不会分析案例的本科生提供一本“九阴真经”,还想给上到硕士、博士却还一头雾水的研究生送上一部“刑法观止”;它虽然未必能帮到你准备 的中国法考,却一定能让你认清自己脚下是一条怎样的职业之路;它可以给你刚刚点燃的法学兴趣火上浇油,也能够为你快要熄灭的学术热情雪中送炭;它是一场又一场从案情出发、畅翔于立法与学说之间而终究要回到“案子怎么判”的唇 舌剑
传统戏曲是优选众化的艺术形式,从文明史起源开始,人类就习惯于观赏舞台上重现的经过了加工提纯的生活场景,体会舞台上角色的喜怒哀乐,从而释放自己的情感,并从戏剧讲述的故事中寄托自己的希望。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主要规则,人的一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受着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很自然地会反映到戏曲作品中去。同时,戏曲作品又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观众对于法律的看法和态度。本书就是对于中国传统戏曲中这种法律文化现象的解析。作者选取了多部脍炙人口的戏曲作品,比如:《天仙配》、《窦娥冤》、《荆钗记》、《杜十娘》、《玉堂春》、《金玉奴》、《四进士》、《十五贯》、《铡美案》、《铡包勉》、《四娘探亲》、《胭脂宝褶》、《三娘教子》等,通过通俗生动的文字,阐释了戏曲
古代的将军出战是否真的要立军令状?为山寨屡立功劳的时迁为什么在梁山108个好汉里只排名倒数第二?为什么《西游记》里的山神土地形象如此可怜?西门庆究竟靠什么营生“暴发”?“扒灰”和“养小叔子”触犯的是什么律条?要回答《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等古典名著里的这些问题,就得深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这一背景中一探究竟。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读者讲述了这些名著中众多脍炙人口的故事情节背后隐含的法律文化问题。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作者一直参与该制度的推进、指导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设计的《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版审查报告模板》被高检院推广,并受邀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一期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全军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暨新修改《刑诉法》培训班,河北、山西等省级检察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围绕认罪认罚相关内容授课。 《认罪认罚50讲(刘哲作品)》共分为基本问题、推进与运行、审查与判断、处理与裁量、审判与监督五章:既有对基本概念的全新辨析,也有对司法规律的归纳提炼;既有对办案处理的具体建议,也有对宏观管理的反思检讨。作者通过具体而微的论证,将理论与实务以内部视角做紧密之结合,以期有利于指导实践,为深入研究提供基础性参考。 刘哲作品,法治启蒙的另一种可能。
本书循着法经济学提出的“公司合同说”这个思路,深入剖析了公司中真实存在的各个合同及其联系。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认识、分析公司的新思维,向读者展现了如何用合同构建出“公司”这个“法律上的人”,运用经济学、法经济学来解释公司法,提供了令人眼前一亮的新思路。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能在地方上发挥类似于法律的作用,共同维护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价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强调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确保行政权在人大制度之下运行,这是一种民主化的他律机制,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本书作者结合自己的理论思考和一线办案经验“发明”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并在实务中试点运用,取得成功并逐步推广全国。全书以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为基础,结合具体案例,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的具体应用方法融会贯通。
崔建远教授是民法学研究领域的权威作者,成就斐然,著述颇丰,并且先后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以及《民法典》的研讨、论证和立法工作。本书是其自选集,纳入“法学家代表作”系列。民法学研究领域博大精深,作者将目光聚焦于其研究专长——物权和债权,围绕此二主题,精选其在若干法学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相关且具有代表性的文章,并对原来的论文标题和文字内容进行了修改、润色以及适度扩充,按一定体系编排并便于阅读,展示作者历年的研究进路、思想及观点。作者另撰学术研究自传,回望其学术研究历程和得失,总结其学术研究成果和贡献,是以为序。本书既是作者个人民法学研究轨迹的体现,亦是我国民法学研究繁荣及百家争鸣的反映。
人口因素作为基础变量,对社会经济各个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的相关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口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社会扶养、家庭照料、医疗保健、社会救助等各方面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研究主要从中老年人生活状况、养老模式的选择及影响因素、中老年群体的需求特征、智慧养老模式及老年智能产品、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五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提炼总结,得到以中老年群体为主题的相关实际问题和相应对策建议,以此作为制定老年政策制度和老龄化事业发展规划的依据,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
本书是一本建基在作者三十余年法律教学经验之上的著作,以简明、平实的语言,向法科生乃至社会大众介绍法律的基本构造。作者从法律创造的基本方式入手,将不同部门的法律横向拆解,提炼出法律构成的基本元素,剖析这些元素如何在成文法、判例法及监管规则中相互作用、发挥效力,并进一步揭示法律因何变得复杂,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和造成的混淆。作者深入浅出地道明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包含的共同元素,并指出其中哪些至关紧要,哪些徒有其表,哪些又造成了舛误缺失。全书以实证主义的解构式进路,帮助初学者理顺法律思路,开启一扇洞悉法律精义的大门。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97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编的行政审判综合指导性图书,书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行政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其解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本集中设有“高端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调查研究”“域外经验”“司法答复”栏目,共收录23篇文章。本书对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法、行政管理专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
本书由我国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雍琦先生为法学专业学生量身打造,是该学科领域的专业和经典教材。为保持本书之持久生命力,雍琦先生开山弟子、法律逻辑学资深学者金承光先生对本书进行了精心和适当的调整、增删与补正,是为增订版。 本书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为传统逻辑和逻辑基础知识;二为有关逻辑知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作者注重将逻辑理论性问题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以及法律适用等融会贯通,对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逻辑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注重例举。增订作者则根据近期新的法科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融入法学、逻辑学以及法律逻辑学领域近期新理论、前沿成果、立法变化等,并增加案例分析题和扩展阅读文献,实现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延伸的融合,令本书与时俱进、历久弥新。 本书体系科学、内容全面、元素丰富、贴近实务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即山场上的所有资源对所有人都开放,到山场被现代测量手段精细测量划界、人们以各种权利证明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
《民事程序法研究(第8辑)》编著者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民事程序法研究》是一个专业橱窗,为人们集中、全面地展示了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的研究成果。《民事程序法研究》一辑数十万字的容量,使得我们有更充分的空间展示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充分地阐发自己的理论和独到的见解。有了我们自己专业的理论园地之后,就可以更加从容地进行研究,推出更有体量和厚度的研究成果,发出更有分量的声音。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时代,我们应该发出更加铿锵有力的声音。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本书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法律3.0”的概念——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3.0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本书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3.0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于法治约束之下,从而维护自由、自主和能动性等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是法治 、法治文明建设伟业中的重要内容。侯怀霞、柴小雪主编的《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文集》围绕“中国特色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这一中心议题,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理论基础、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部关系和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要义在于其不同于一般职业共同体的特殊性——法治是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同质性的价值目标、思维方式、职业伦理则是这一共同体构建的内在动力。而共同的知识和技能、共同的责任与使命是其重要内涵。一方面,本书梳理了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历史和社会背景,分析了当前法治国家建设、司法改革的趋势,阐明了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目的和意义、问题和挑战;另一方面,本书剖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涵、外延、特征、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