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吴克利著的《审讯心理学(第3版)》从实战的需要出发,全面科学地总结了犯罪嫌疑人抗审的原因,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基本特点以及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六大基本规律。该书从心理学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论述了犯罪嫌疑人从对抗审讯到交代犯罪事实的全部过程的审讯方法,并且以科学的方法论,提出了实战性的审讯技巧,对于从事侦查审讯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97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编的行政审判综合指导性图书,书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行政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其解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本集中设有“高端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调查研究”“域外经验”“司法答复”栏目,共收录23篇文章。本书对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法、行政管理专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本书是由陈柏峰、尤陈俊、侯猛等人组织的“社科法学连线”的“对话”系列活动的文字结集。活动所邀请到的对话人主要是从事跨学科研究的法律学者,包括苏力、朱晓阳、梁治平等,以及其他人类学者、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等,共计11场对话。通过对话,读者可以了解受访学者各自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法律社会科学的研究前景,目的是给有学术兴趣的同学提供指引,并为中国法学研究留下历史印迹。
本书是青年学者田峰为法学院学生精心打造的一本法哲学入门普及著作。“学者提出的学说”和“提出学说的学者”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里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主义、观念、范式等等,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轻松活泼的方式梳理了法哲学近2700年的发展史,将艰深的法哲学理论化解为浅显易懂的知识要点,全面盘点了法哲学的主要人物和流派,如古希腊哲学、经院哲学、理性主义、功利主义、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等。众多法理大师的故事跃然纸上,让读者们轻松掌握不同的法哲学理论和立场,同时对法哲学的发展脉络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本书是一部知识产权讲演集,既有针对学界和业界热议话题的探讨,如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条款、《著作权法》修改、网络主播的权利等;也包括对知识产权难点问题的分析,如作品的认定与性、“避风港”的理解和适用等。 本书既可作为法学院校师生的参考读物,也便于感兴趣的读者了解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法的门前》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曾在华夏出版社出版本书第8版中文本,倍受关注,多次加印。本次申报的是原作者从已经出版的9版的内容中精心选择重新编撰的精华本。由作者与本书的翻译者邓子滨重新整理,在获得作者重新授权后安排在北大出版社出版。本书更新诸多图片,也克服了原版字数过多,篇幅过大的缺陷,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本书由我国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雍琦先生为法学专业学生量身打造,是该学科领域的专业和经典教材。为保持本书之持久生命力,雍琦先生开山弟子、法律逻辑学资深学者金承光先生对本书进行了精心和适当的调整、增删与补正,是为增订版。 本书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为传统逻辑和逻辑基础知识;二为有关逻辑知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作者注重将逻辑理论性问题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以及法律适用等融会贯通,对司法实务工作中的逻辑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注重例举。增订作者则根据近期新的法科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融入法学、逻辑学以及法律逻辑学领域近期新理论、前沿成果、立法变化等,并增加案例分析题和扩展阅读文献,实现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延伸的融合,令本书与时俱进、历久弥新。 本书体系科学、内容全面、元素丰富、贴近实务
数据权利是公民个人因个人数据的产生而拥有的基本权利,具有独立的研究价值。共享社会模式下,个人数据共享成为社会的必然要求,但共享所要求的分享性决定了个人数据权利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国家数据权力、企业数据权力以及其他社会个体的不当侵害,跨境数据流动中的个人数据更是面临着诸多可能被侵害的刑事法律风险。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个人数据权利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存在作为保障法的刑法供给结构性缺失、动态保护不足等问题,司法保护也存在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等方面的争议。应当在反思与检讨数据权利个人控制论的基础上,确立社会控制论立场,明确数据权利保护必须受制于国家数据主权、兼顾个人社会责任等原则,采用多元刑法立法模式,以避免单向性立法、兼顾数据权利与数据权力平衡、完善附属刑法规范设定并明确跨境数据流动
历史作家吴钩通过撰写一系列宋朝司法笔记,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地介绍宋代中国在法律文明上取得的成就。 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谓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优选峰,但长期以来被埋没和误解:一方面,元明清时期出现了大量包公戏、包公案小说,导致大众对宋代法律制度产生误解;另一方面,清末以来的启蒙知识分子,热衷于为异邦构建优良传统,却忽视了中国本身的历史源流。 本书通过援引大量宋人记录的法律案件,并与宋朝法条相互参证,真实还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实践;同时也是“以宋朝为方法”,从中国历史深处打捞已有的优良传统,讲好我们自己的“国王与磨坊”故事。这不是为了证明“祖上曾经阔过”,而是希望通过一遍遍地整理、编撰、讲述、阐释,将故事内化为连绵不断的文明传统,成为司法制度良性演进的内在动
作者以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视角,来审视法学的学习,以“至简、实用、可读”的原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法学学科的特性、法律人的思维、职业理想,到法律人的养成、学习方法的指导、论文的写作等,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引导法学院新生迈入法律之门,顺利“登堂入室”。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总论部分、法律适用部分、程序部分和区际私法部分。本书虽在谋篇布局和编排体例上与其他教材无异,但在章节架构和内容设计上依然具有匠心独运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专设“特殊商事领域的法律适用”一章。此为契合2012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在内容上集中论述票据、海事、民用航空和破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二,理论阐释佐以实践案例。本书几乎每节之初必先以*或经典案例引出该节所要探讨问题,之后再详尽论述相关理论内容及法律规定,后在每节结尾之处再次例举案例以将前述理论内容寓于实践。第三,内容新颖,例证充分。本书内容紧跟国际私法立法*动态,国内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深入浅出,国外的晚近立法
法学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号召: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应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法律职业人的思维! 本书原名为《大学生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初由已故著名法学家谢怀栻先生提议编辑和审定。自 2001 年推出后,本书受到广泛的好评,每年均修订再版。鉴于法科学生在学习法条的同时有必要掌握司法考试重点难点, 2006 年我社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对本书予以第六次修订,并更名为《学生常用法规全书》。 此后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国家立法动态,结合学生学习使用的实际需要增删法律文件,及时修订推出新版。本版即在第 11 版的基础上增加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刑法修正案(八)》,并根据 2009 年 6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利益衡量论的兴起发展和可适用性。通过概念法学引出了与之相对的利益法学,指出以德国为代表耶林的法学家对概念法学进行的批判以及加藤一郎等日本学者提出的利益考量论。作者表明由于法官职权的扩大和法律的适用向三角论逐步过渡,利益衡量是适应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对异质利益在衡量时的相符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以结构论分析利益衡量。本书的下篇是对利益衡量的具体内容进行阐释。首先指出了在利益衡量时应当与公共利益相符合;其次介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以及其与当事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衡量选择;最后通过规避衡量滥用现象,对于利益衡量的界碑作出了规定,提出应当以妥当的法律规范制度作为利益衡量的标准。本书是《利益衡量轮》的第三版,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共利益衡量”
《刑法》(作者赵德刚)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两编,以现行刑法及其颁布后通过的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基本依据,在总论部分系统阐述了刑法的基本知识,在分论部分,按照刑法分则条文的顺序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需要,对445种犯罪进行了详略不同的论述。在全书的结构安排上,每章开篇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结尾部分则有近年司法考武热点,以方便学习者明确每章的学习重点和考试热点。
这本《经济法》由张建华和徐斌主编,是高等学校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材。全书体系科学,内容新颖。在编写安排上,侧重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实际需要,选择了与工商管理联系密切的企业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票据法、证券法、税法和劳动法等主要经济法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在表达方式上,力求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深入浅出地讲解关键知识点,并辅以详尽的案例进行分析。《经济法》既是高等学校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教材,也可作为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科目的参考用书。本书另配学习指导书,方便学生自学和巩固学习结果。
《学生常用法规全书(第10版)》原名为《大学生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初由已故著名法学家谢怀拭先生提议编辑和审定。自2001年推出后,《学生常用法规全书(第10版)》受到广泛的好评,截至2009年3月已历经9次修订再版。鉴于法科学生在学习法奈的同时有必要掌握司法考试重点难点,2006年我社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对《学生常用法规全书(第10版)》予以第六次修订,并更名为《学生常用法规全书》。 此后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国家立法动态,结合学生学习使用的实际需要增删法律文件,及时修订推出新版。本版即在第九版的基础上增加收录了2009年12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20lO年1月9日公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并根据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
本书立足于生活场景和法律问题,以典型案例中的问题为中心,通过十一个场景贯穿人的一生,提炼其中的经典民法问题,透过案例说法理,举一反三,紧扣民法中的热点、重点和痛点问题,找到民法上的解决途径,也让民法的学习立足于生活并回归于生活。民法的学习对于生活是相当实用的,民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本书是面向非法学专业读者的法律通识类读物,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出发,以一个个活生生的法律事实,来阐释民法典,让学习民法的过程变得有趣而又充满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