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有别于学科教育,应具有更加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岗位针对性,应更加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建设的需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会同院外行业专家,共同编写了一套高职法律教学专用教材,《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即为该系列教材中的一本。 我国高等院校传统的法学教材构建学科知识体系时,在内容编排上“重理论,轻实践”,但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是以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传统教材就显得不太适用。因此,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主持编写本套高职专用系列教材时,切合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要求,明确提出“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尺度,强化实践性教学”的编写思路,按照“任务驱动和工作过程导向”等
卓冬青等编著的《婚姻家庭继承法》以《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和人民法院有关婚姻家庭继承的司法解释为依据,以“目标_理论—案例—练习”为编写思路,从婚姻家庭法的理论、婚姻制度、家庭关系、继承制度和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同时为了突出实用性的理念,《婚姻家庭继承法》还穿插了许多案例分析和思考,并安排了“难点追问”、“前沿提示”等内容,使读者能理论联系实际和了解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研究的现状和热点。
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等书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发行简体字版,承蒙读者爱护及指教,谨致诚挚谢意。兹再全面校正,调整学体,改版重印,期能更臻完善,俾便使用收藏,敬请惠赐教正,无任感荷。 台湾民法系于一九二九年制定于中国大陆,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兼采瑞士及日本立法例,自一九四六年适用于台湾,迄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效率、稳定的私法秩序。拙著诸书旨在分析讨论民法典社会变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协力关系。其所致力者,系运用法学方法,就具体个案,从事较深刻的研究,阐释民法的解释适用,综合学说与判例,尝试以较严谨的论证及说理,建构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指导原则。期望此次更新再版,能够使本书继续参与中国民法学的进步和发展。
各个国家不同时期对待专利的不同态度,对专利产品销售抗辩制度的选择产生了的影响。目前,对于专利产品销售抗辩而言,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强行性的制度模式,英美法系国家则选择任意性的制度模式,两大法系不同制度选择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两者对不同伦理哲学流派的认同。近来,英美法系似乎表现出逐步抛弃任意性专利产品销售抗辩,转而选择强行性专利产品销售抗辩的态势。此外,任意性制度模式也具有自身的弊端。因此,对于专利产品销售抗辩制度的选择而言,我国应当以公平的道义论作为伦理哲学基础,并适当考虑效益因素。同时,由于我国的国情,我国不应当过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综上,我国应当选择强行性专利产品销售抗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