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地下水控制。2017-3-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5.城市道路工程;6.城市桥涵工程;7.城市隧道工程;8.城市室外管道工程;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10.城市堤岸工程;ll.报告编制基本规定。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确定市政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工作深度要求;2.确定市政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3.确定市政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精度;4.确定市政工程勘察成果要求;5.补充城市隧道及给排水厂站工程勘察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为统一砌筑砂浆的技术条件和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保证砌筑砂浆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所采用的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的性能、砂浆技术要求、块体种类及施工条件进行计算或查表选择,并应经试配、调整后确定。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2]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面板及其连接设计;7支承结构设计;8加工制作;9安装施工;10工程验收;11保养和维修。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须严格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与城乡规划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服务阶段、服务内容、组织模式、服务报酬、服务合同及保险等。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与城乡规划领域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本标准共分为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策划与方案设计;4部品选型与设计;5子系统设计;6设计成果与提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 电信 工程管线改为 通信 工程管线。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小覆土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小水平净距、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 本规定;4模型结构与扩展;5数据互用;6模型应用。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墓、骨灰寄存建筑的设计。2017-5-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规划勘察;5.详细规划勘察;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9.勘察报告编制。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对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内容进行了补充,并各自单独成为新的章节;3.增加了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一章;4.提出了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评价、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评价、各类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控评价、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建设评价。2010-12-01实施。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6.污水处理;7.施工与验收;8.运行、维护及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T 51347 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 163-2011同时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清理。为便干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 本《强制性条文》在2009年版基础上,纳入了2013年5月31日前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在使用本《强制性条文》的过程中,应根据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本《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本《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强制性条文》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
本书借鉴现有研究成果,从理论层面上系统介绍了SI出现及发展过程;从实践层面上对SI住宅体系推行中存在的体系构成模糊,接口管理混乱、部品标准化不统一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将SI住宅体系的施工建造管理过程为核心,探讨住宅产业化实现的新途径论,探讨、论证了SI住宅与住宅产业化之间的关系,并对SI体系住宅产业化的实施路径做了详细论述,研究通过产业化的建造方式来提高住宅产品质量、缩短工期,为住宅产业化的实施提供了新思路、开辟了新的途径。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 地和总平面;4前厅和休息厅;5观众厅;6舞台;7后台;8防 火设计;9建筑声学;10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调整了剧场规模的划定,取消了丙等剧场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售票处的具体规定,取消了吸炯室的相关要求。 3.完善了舞台工艺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台口和主舞台的尺 寸要求,增加了舞台音响章节。 4.补充了声桥活荷载取值,调整了机械舞台的荷载取值。 5.完善了舞台区域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排烟 章节。 6.完善了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舞台和 观众厅隔声降噪的要求。 7.补充了剧场给排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舞台区域用电的 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景观保护与利用规划;5 服务设施规划;6 游览交通规划;7 基础工程设施规划;8 居民点建设规划;9 用地协调规划;10 建筑布局规划;11 成果规定。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98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6]7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检测,非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建筑外围护结构气密性能检测,采暖空调水系统性能检测,空调风系统性能检测,建筑物年采暖空调能耗及年冷源系统能效系数检测,供配电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以及相关附录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5.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6.暖通空调和照明节能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将窗地面积比作为评价建筑节能指标的控制参数;规定了建筑外遮阳、自然通风的量化要求;增加了自然采光、空调和照明等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