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6.污水处理;7.施工与验收;8.运行、维护及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T 51347 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 163-2011同时废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 电信 工程管线改为 通信 工程管线。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小覆土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小水平净距、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墓、骨灰寄存建筑的设计。2017-5-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规划勘察;5.详细规划勘察;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9.勘察报告编制。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对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内容进行了补充,并各自单独成为新的章节;3.增加了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一章;4.提出了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量评价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 本规定;4模型结构与扩展;5数据互用;6模型应用。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清理。为便干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 本《强制性条文》在2009年版基础上,纳入了2013年5月31日前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在使用本《强制性条文》的过程中,应根据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本《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本《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强制性条文》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 98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5.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6.暖通空调和照明节能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将窗地面积比作为评价建筑节能指标的控制参数;规定了建筑外遮阳、自然通风的量化要求;增加了自然采光、空调和照明等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等。
《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住宅智能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实行智能化系统与养老住区同步建设、养老住区规划设计要求、住宅性能认定要求、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功能规划分级表、养老住区智能化系统实施细则、住区网络系统、综合信息平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 50618-20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规范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工程使用期间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对象,编制组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的初中经验,按照规范编制程序,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吸收了有关方面的建议,并与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标准等相协调,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6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检测机构能力、检测程序、检测档案等。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公告第973号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请组织编制 村镇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等三项行业标准的函》(建标标函E200s}3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基本规定;3 选址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增加了 基本规定 ,将 群众活动部分 与 学习辅导部分 合并为 群众活动用房 ,将。。专业工作部分 调整为 业务用房 ,删减了 防火和疏散 ;2.t。群众活动用房 增加了 室外活动场地 、 报告厅 、 多媒体视听教室 、 舞蹈排练室 、 琴房 、 计算机与网络教室 ,删减了 交谊用房 ;3. 业务用房 增加了 文艺创作搴 、 研究整理室 ,删减了 摄影工作室 ;4.对保留的原规范内容作了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00一~二o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4公共消防设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提取范围和提取金额;4提取业务办理;5服务要求;6风险控制;7档案管理。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30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V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J l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供热热源;5.供热管网;6.热力站、楼内及户内系统;7.图档资料。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关于印发 2012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通知》(建标[2012]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要求;5.固定式公共厕所;6.活动式公共厕所;7.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了有关章节名称及内容;2.充实了总则;3.修改了术语定义;4.增加了厕位比例和厕位数量的设计内容;5.增加了第三卫生间的设置要求及设施布置内容和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防臭的具体要求;6.原第4章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设计与第5章附属式公共厕所的设计合并为本标准第5章。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验收;7.运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88号,邮编:1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