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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提高建筑工人的业务素质和个人技能,尽早实现建筑工人全员培训的总体目标,现由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牵头成立了“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抽调省内部分建设院校的专家、教授参与本书编写。 本书由岗位理论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以国家颁布的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浅显易懂,便于学习掌握。 本书可作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用书,也可作为现场施工技术理论指导和技术交底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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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培训教材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的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中有关基层党支部的各种规定,密切结合当前党支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吸取了同类教材优秀成果编辑而成的。教材十分注意准确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它主要讲述党支部的地位、作用、工作任务、自身建设、制度建设、纪律检查、工作方法以及常用文书,等等。相信这一切都都是基层支部书记关注并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这本教程以全新的视角,简明扼要地反映了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教育的*理念,系统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环境、人口、资源、城乡环境与保护、环境管理与法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循环经济、和谐社会等思想内容,并以典型的案例为切入点,围绕案例提出问题,力求诱发人们的反思,使人们众陈规陋习中解放出来,以一种理性的眼光来对原来的知识基础和价值观念进行分析、评价和判断,并根据可持续发展社会重构知识基础和价值观念。本书选材全面精炼,条理清晰,深入浅出。 编写对领导干部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培训教程,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本书对此进行了执著的探索,反映了生态文明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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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按照“以党章党规党纪和 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的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精选收录了与税务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党规党纪、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政策规定,并对内容进行了分类。一是基础类,包含了党章、准则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行为规范类,包含了党内政治生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反“四风”、形式主义、税务干部廉洁从税、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和公务管理。三是监督类,包含了党内监督、内控监督和纪检监督。四是惩治问责类,包含了党纪综合、政纪综合。五是涉税职务犯罪类,包含了司法解释和涉税裁判常用税收文件。以上内容不仅与工作相关,也与生活息息相关。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有税务干部外出培训、社会兼职、经商、退休、出国旅游、带薪休假、接受礼品、个人事项报告、单位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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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修正版)》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 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 、 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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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修正版)》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 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 、 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法律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修正版)》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 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 、 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法律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修正版)》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 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 、 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法律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修正版)》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 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 、 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法律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情报法( 修正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情报法( 修正版)》明确了国家情报工作的任务和体制机制,明确了 情报工作机构的职权,明确了 情报工作保障,明确了违反 情报工作规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