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学界侧重以学说、理论注解法条的评注,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个别条文有所不同):一是条文要点注释。主要明确条文主旨。为保证性,立法注释主要摘选自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释义》,以及作为立法主要参与者的原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在编撰时重点关注立法背景、条文要义、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尤其是《保险法》历次修改过程中条文的演变及理由。二是有关规定、注释及解读。主要包括与条文内容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司法解释严格根据2007年《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选取,包括“解释”“规定”“批复”“决定”四种形式。司法文件则包括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和请示答复。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请示问题
对知识产权造成的损害,具有特殊性。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垄断性,反映到被侵权的特点上,表现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很容易发生、破坏性大、影响面广、甚至国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研究》针对知识产权的侵权特点,分别就专利侵权、商标权侵权、著作权侵权和商业秘密侵权各专门领域进行论述,并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进行整体性思考。
《FIDIC用户指南》系由英国的独立咨询工程师布赖恩W.托特蒂尔撰写。作者根据其40多年的从业经验以及对FIDIC合同条款的研究成果,对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款》(新红皮书)和《生产设备和设计一施工合同条款》(黄皮书)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新红皮书和黄皮书的合同条款进行了逐条解释,给出了详细的、的释义,集学术研究和实用技巧于一身。本书以流程图的方式,对FIDIC合同管理中的各个关键事件的发生、过程、后果和时间要求进行直观的表述,便于用户在发生此类事件时直接参考使用,维护自身的权益。 此外,本书还专门论述了由FIDIC:编制的供多边发展银行使用的2005年版《施工合同条款(协调版)》(简称协调版),并阐述了协调版相对于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款》的变化,为协调版用户提供了实用的指南。
《公司重整的法律构造:基于利益平衡的解析》在一定意义上,所有的法律,均为社会上某种利益而生,离开利益,就没有法律的存在。法律制度的构造,离不开对该制度内部利益关系的考察。现代市场经济中,公司成为了利益的聚焦点,围绕着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诸多利益主体相互作用,编织出了一张纵横交错的利益关系网,不同主体间的利益与共在公司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如果说正常经营下的公司是复杂利益关系之网中的一个连接点,那么濒临破产倒闭的公司所涉及的利益问题就更加突出。如何处理此时公司中的利益冲突,历史上先后产生了破产、和解、重整三种法律制度。
《中国外商投资法(英文版)》由麦泰伦编著。ForeignInvestmentLawinChina:Regulation,PracticeandContextprovidesaprehensiveoverviewofChineseforeigninvestmentlaw,drawingupontheallthor'slegalpracticeexperienceintheHongKongandBeijingofficesoftwointernationallawfirmsfrom1995to2009.ThebookdiscussesPRCforeigninvestmentregimewithinthebroadercontextOfChina'sunfoldingprocessof“reformandopening”thatbeganinthelate1970sandcontinuestothepresent.Ahypotheticalclientstoryisusedtohelpstudentsthinkaboutandworkthroughvariousreal1ifequestionsthatareoftenencounmredinthecourseofJegalpracticeinvolvingforeigninvestmentinChina.Thebookcoversallmajorrelevanttopmareas.includingthehistoryofforeigninvestmentinChina;theforeigninvestmentapprovalprocess;typesofstructuresandvehiclesavailabletoforeigninvestors;mergersandacquisitions;majorPRCgovernmentregulators;management,laborandoperationalissuesforforeigninvestedenterprises;landuseandrealestate;securedInterests;etc.WrittenasatextbookforinternationalstudentsstudyingPRCfo
本书全面地梳理、观察、分析和阐释全部类型的合同,一是笔者学识有限,不堪重任;二是为避免表述周延致使阐释“虚化”;三是叙述起来不断出现例外;四是在体例安排上也颇费思量,也难如人意。本书所谓“合同,在事实上是财产和劳务进行交换的法律工具,而这些被交换的财产和劳务正是社会化生产的基础或前提;这种法律工具对于创造社会财富而言是必要的,因此,合同被认为是企业从事经济生活并得以自由经济的体现”。相应地,本书所谓合同解释限于对《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予以解释。此处所谓合同包括《合同法》已设明文的买卖等典型合同,也在相应之处论及《合同法》未设明文但仍归其管辖的非典型合同。一句话,本书所解释的合同限于作为交易的法律形式的合同。
国际商会(ICC)是一个世界性的商业组织,总部在巴黎;ICC通过其下高十几年专来委员会和数十人个工作组,制定许多国际商业领域的规则和惯例;ICC是联合国的重要对话伙伴,并与其他许多重要的国际组织;ICC为广大商界提供了实际服务。由于ICC在全球范围内代表各种行业的企业,其制定各种规则的过程都有来自全球各行业的会员企业参与,因此,其规则或示范合同等产品具有比较强的中立性,并不偏向买方或卖方,发达或不发达国家、企业或中小企业。因此,使用ICC的示范合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来说,可以增强自己的谈判实力,避免因为考虑不周而留下条款漏洞隐患,为谈判对手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