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 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不仅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被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也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土地作为一种资源,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支撑,土地改革无疑又是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整个土地制度改革本身来看:对国有土地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国有土地大部分已实行市场化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初步建立,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1994年颁布、2007年修正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了城镇国有土地的流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