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是与“现象”对立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是一个事物的主要部分和本质部分。法理学中用本体理论来研究法律现象究竟是什么,形成了“法的本体论”。本书使用“本体”这一术语,即设立中公司本体论是以设立中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地位、特征和组织构造,并探讨其性质归属。 本书的基本结论是:设立中公司是公司设立阶段的主体,设立中公司以其机关从事设立活动,虽然还不能承认设立中公司的有限责任,但设立中公司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应当以其自有财产先承担设立责任,发起人承担补充责任。 本书是我国学界对于民法与商法契合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是对我国新公司法修订后设立中公司研究的一次全面的探索,不仅具有较深的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公司法》是面向法学本科生的一本教科书。书中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中国的公司法进行了系
新公司法一方面引入了大量已为各国和地区实践证明为成功的制度,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一人公司、累积投票制、股东代表诉讼及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等制度。另一方面,新公司法完善了原公司法中的部分制度,如转投资、资本额、出资方式、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等制度。为了使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及各类学习、研究公司法的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掌握和适用新公司法,本书对新公司法进行逐条释解。通过对新旧公司法条文的比较和分析,阐释每个法条的内涵和修改的原因和背景,旨在使读者更快、更深入地掌握新公司法。在内容上,本书按照新公司法条文的顺序,对其进行逐一释解。每个条文释解大体上包括三部分:本条主旨、本条释解和相关理论。本条主旨部分概括了法条的主要内容,本条释解部分较为详细和全面地对条文的内容进行阐释,相关理论
《拒绝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守则在企业的实用指南和六步骤方案》的制定遵循透明国际的统一战线原则,被视为是同私营部门合作制定与提高反贿赂实践标准的阶段,虽然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拒绝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守则在企业的实用指南和六步骤方案》是由公司、学术界、工会和其他非政府实体组成的一个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委员会同其他成员一起,将会继续指导《拒绝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守则在企业的实用指南和六步骤方案》的施行。《拒绝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守则在企业的实用指南和六步骤方案》反映了指导委员会的共识,但未必反映个别成员对某些特定问题的政策。参与可行性研究的指导委员会成员已在《拒绝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守则在企业的实用指南和六步骤方案》文件中罗列出来。《拒绝商业贿赂:反商业贿赂守则在企业的实用
本书即是以该课题研究为基础,并在课题报告基础上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整理而成的、兼具理论和实务性的专门性论著。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对上市公司董事处罚的历史与现状、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与责任、董事行政处罚的责任要件及免责、证券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处罚、董事行政处罚程序的完善及行政处罚的救济等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和实务上的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相应的立法建议。
全书共涵盖四篇内容,即“经济法总论”“经济主体法律制度”“经济行为法律制度”“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分12个项目,49个任务;在结构安排上,采用“项目引领、任务驱动、实操技能”的编写方式,力求结构严
投资者保护是各国证券市场建设中的焦点问题,对于正处于“新兴 转轨”的双重属性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保护问题关系到未来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本书基于我国转轨经济背景,在建立信息披露机
本书稿主要研究公司章程自由及其实现机制问题,指出公司章程自由是公司章程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自由的理论展开论述,寻求公司章程自由的实现机制,进而提升公司章程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的地位。
本书定名为《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旨在突出公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全书涉及我国《公司法》适用的25个专题,均有司法判例作为支撑。这些判例大致反映了法院审理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每个专题分为四个部分,法理解说,概述该专题涉及的公司法领域及基本法理。第二,判例介绍,每个专题选取的一至数个公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处理的真实案件,文中均注明出处,尽管作者对其中内容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但基本案情和法院判决都保持了原貌。第三,适用研究,结合判例情况进行必要的评析并由此及彼,着眼于法律适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讨论,力求阐明解决该类问题的法理依据。第四,参考法条,列出处理该实务问题应当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投资者保护是各国证券市场建设中的焦点问题,对于正处于“新兴 转轨”的双重属性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保护问题关系到未来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本书基于我国转轨经济背景,在建立信息披露机
新公司法一方面引入了大量已为各国和地区实践证明为成功的制度,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一人公司、累积投票制、股东代表诉讼及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等制度。另一方面,新公司法完善了原公司法中的部分制度,如转投资、资本额、出资方式、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等制度。为了使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及各类学习、研究公司法的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掌握和适用新公司法,本书对新公司法进行逐条释解。通过对新旧公司法条文的比较和分析,阐释每个法条的内涵和修改的原因和背景,旨在使读者更快、更深入地掌握新公司法。在内容上,本书按照新公司法条文的顺序,对其进行逐一释解。每个条文释解大体上包括三部分:本条主旨、本条释解和相关理论。本条主旨部分概括了法条的主要内容,本条释解部分较为详细和全面地对条文的内容进行阐释,相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