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法学家梁治平的经典文集。所收录的四十篇短文,以“古法丛谈”为主题,将中国古代法作为讨论的对象,研究材料涉及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历史典籍,以及中国古代社会的诸种文化和法律现象等。作者追本溯源,围绕着“法意”与“人情”两个主题,以独特的法学视角,结合中国古代的社会和文化,探索了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法律观念的萌生、法律制度的演变等问题。作者凭借对史料的娴熟掌握,穿梭于中国古代法的历史中,同时将其与其他文明体系的法律进行比较,旨在对中国古代法作富于同情的理解,从而由中国文化的设计与格局,去认识中国古代法的真精神。
作者卡夫卡受过多年的法学教育,并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审判》是他关于法律问题的作品。本书以约瑟夫的冤案为主要线索,完整再现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和细节,从社会现实、道德以及哲学的角度对当时的体制进行了批判,并对法律的意义进行了追问。本书被认为是法学学生的经典,甚至有学者评价,任何研习法律理论的课,都应以讨论卡夫卡的《审判》作为开始。
本书以刑罚的历史为依据,结合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学科知识,通过抽象概括和逻辑分析得出刑罚进化的结论。原始社会时期,真正的刑罚还未出现。但是,有规律的、代代相传的象刑、流放等族内制裁已经出现,这或许应该看作刑罚的源头。
人类在地球上次可以象现在这样,在环顾自己这块大地的同时,还可以放眼整个世界,因此,我们对法律的未来充满信心。法律对人类的贡献,实在是超过了其他一切人类活动。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26n
描写了清朝末年有影响的奇案(名伶杨月楼案、太原奇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张文祥刺马案)的来龙去脉,故事情节离奇惊险,可读性强。《刺马案》:草根平民张文祥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位刺客,结束了中国自唐朝元和十年以后中华一千多年无刺客的历史;《杨月楼奇案》:杨月楼是武生杨小楼的父亲。陈凯歌电影《霸王别姬》中,段小楼的原形便取自杨小楼。在此案中,杨小楼的父亲杨月楼亲身体验了一场生死离别的“别姬”戏……;《诈尸连环案》:该案轰动了大半个中国,以一个诈尸的怪案揭开了整个离奇案情的序幕;《杨乃武与小白菜》全案涉及数百名官员,特别是醇亲王奕譞、红顶商人胡雪岩、两代帝师翁同龢等历史名人的介入,也使此案生色不少。
《作为社会规训的警务》由萨特纳姆.库恩著。
本书将中国证据法治36年的前进步伐归纳出如下的发展轨迹:反思与重建(1978~2008年)、艰行与拓展(2009年)、蹒跚与探索(2010年)、徘徊与求进(2011年)、转折与顺变(2012 年)、图新与展露(2013年)、稳进与改革(2014年)。
明朝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完备阶段,不论在组织机构、官员设置、监察范围还是在监察法规的完善等方面,都得到了相对严密和规范化的发展。明朝监察制度既吸取了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监察制度之优点,又体现出了明朝鲜明的时代特色。 《中国监察通鉴(明朝卷)》侧重于从资政的视角治史,用大量篇幅总结了历朝历代治国理政的成败得失,阐明了制度反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剖析了监察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的独值和深刻内涵,为我们学习、了解、研究古代监察制度建设及反腐倡廉的历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珍贵史料。
《历史法学导论》编著者保罗·维诺格拉多夫。本书在内容在共分为两编。编为法律与科学,主要介绍法律与逻辑、法律与心理学、法律与社会科学、法律与政治理论等内容。第二编集中介绍法理学的方法和流派,主要包括理性主义者、民主主义者、进化论者以及法理学的现代趋势等内容。此外,本书还附有详细的注释对书中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本书虽短小却精悍,按照观念的顺序系统地介绍了如何以“历史的方法研究法理学”,通过详细介绍法律与各科学之间的关系以及法理学的方法和流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俯瞰历史法学的全景。这对我们深入思考研究法理学的一般理论问题和了解历史法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反思意义。
《西方法律思想与社会转型》即辑录了入选此次年会的论文。这些论文的主题及内容涵盖了包括自然法学、分析实证法学和社会法学等近现代主要法学流派的法律思想,反映了现代西方法律思想研究的新动态,这些论文为我们分析西方近代法律思想在我国的社会转型中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如何将西方法律思想与我国的法治实践相结合方面具有的前瞻性和参考价值。2008年11月22日,由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2008年年会在山东大学邵逸夫科学馆举行。此次年会的主题是“西方法律思想与中国社会转型”。
近代中国诉讼制度的变革,经历了艰难、漫长的过程。相比较而言,新型诉讼制度的建立,比民法、刑法等实体法律制度的建立,充满着更多的曲折和艰辛。传统中国,存在“文化重结果,社会轻法律”的特性。中国文化对于事件的描述、评价、处理,重结果而不重过程。“胜者王侯败者寇”,以结果论英雄。“三十六计”,则是对过程道德评价的淡化。对过程的态度,既表现为对事件发生过程的不重视,也表现为对事件处理过程的不重视。中国古代注重天人合一,注重自然和谐。“合一”与“和谐”,均是就结果层面而言的。人类行为对于自然秩序的破坏,仅仅是“结果”意义上的破坏;恢复被破坏的秩序,重塑被破坏的关系,也都是就“结果”意义上的状态而言的。在司法领域,主持审判的官员希望通过审理活动,调查事件的真相,而了解事件真相的最终目的
本书为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教材,既然是教材,就有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必须比较完整、系统地阐述该学科最基本的内容,最基本的知识。 从法学角度说,中国法律思想史是我国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而从史学角度说,它又是中国历史学史的一门专史,因而它是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 为适应成人教育的学习,本书有如下特点: ,引文尽量用白话表述。成人学习有其特殊性,本书对古文献资料的引文,除少量 需要用原文表述者之外,大部分引文都尽量用口语化。 第二,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每一门学科都有它的重点内容,否则就不成为其为科学,中国法律思想史是“思想”的史。法律思想史也不例外。本书突出了春秋战国和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的近现代的思想,是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在这期间,社会定型,思想相对凝固。在法律
商法根植于罗马法,在欧洲中世纪的城市法中逐渐确立了自己的独立地位。其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中世纪商业城市、封建君主制、资产阶级法典化和经济优选化等几个阶段。F.卡尔卡诺著的《商法史/意大利当代法学译丛》通过对商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基本特征的介绍,向我们展示了原来在人们心目中具有极强技术性、实用性的商法也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商法的发展不仅体现了商业发展的逻辑,也同时体现了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迁的逻辑。
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法治”源自于西方,中国文化中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中国文化以人治当先,于是西方文化及其法治模式往往成为判断中国文化与法治先进、合理与否的标准。本书作者认为,这一切,该到了正本清源的时候。 本着深刻的文化主体自觉,本书深入讨论了“中国文化与现代法治、中华法系与中国法制文明、中外法文化与法律史比较”等问题。希冀在重新认识和深入研究中国法律文化的同时推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世界,与包括西方法律文化在内的其他法律文化展开平等而有效的对话交流。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优势法律文化的传入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日渐式微;中西法律文化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对立与融合,逐渐形成一个新的近代化的法律体系——“六法体系”。六法体系历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三个历史阶段,紧跟世界法律潮流,力图保存中国固有法律文化,体现了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双重目标。在中华法系的近代转型过程中,以沈家本、梁启超、孙中山和王宠惠等为代表的中国近代法家,筚路蓝缕,推陈出新,会通中西,功不可没,最终建成中国法律文明史第二个独具一格,门类齐备的法律体系——六法体系。 本书着重回顾了六法体系的形成过程,并阐述了其在法律文化史和法律思想史上的意义。全书资料详实,博引旁征,重温历史,令人耳目一新;视角独特,立意高远,字里行间,不乏真知灼见,可谓近年来我国对于中国
本书共分七章。章回顾了中国法治的“前世”,时间跨度为鸦片战争至1978年。这一部分按照历史先后顺序,简要介绍了中国古代和近现代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的主要特征、发展阶段与基本局限。从第二章起,各章探讨了中国法治的“今生”,时间跨度为1978年至今,重点介绍中国法治事业三十多年来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方面,同时指出中国法治发展的局限性与主要瓶颈,并分析其中的制度与文化原因。 每一章最后都展望了中国法治的未来,探讨相关法律的发展机遇及面临的挑战,主要针对中国法治目前不能解决的现实社会问题并提出今后的完善方向。时至今日,虽然中国立法体系已相对完善,但是法治状况仍不尽如人意,和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距离。中国要成为法治国家,无论是立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