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法律如何制度性地决定了女性地位的低下?这些深层的制度性缺陷又如何成为曹雪芹 望的根源?本书从法律社会史角度解读《红楼梦》,聚焦十二位(类)女性角色,对应十二个清代法制问题,整理与《红楼梦》中事件类似的清代司法案例,剖析清代女性困境的制度性原因,考察了清代性别、家庭、法律、政治间的互动与演变。作者综合多重视角,立足“法学与文学”研究路径,聚焦人口拐卖、生育、财产分配、官员考核等社会议题,分析了《红楼梦》作者及书内女性角色如何受到当时礼教与法律的限制、如何做出反抗与批判,展示了清代法律与社会的风貌。
本书是一部关注古代女性命运的法制史、文化史读物。书中从法律史角度对具有代表性的救父故事中的女性及其遭遇进行评析,聚焦以木兰和缇萦为典型的女性,关注她们拯救亲人时遭遇的险境,尤其是那些法律层面的困境与昙花一现的 处逢生,呈现了故事中充满智慧、胆识的女性形象。然而,这些故事中的女性,除了被贴上美德标签以供教化之外,或在史籍中没有明确的姓名,或是故事没有完整的记载,沉默的背后,她们的思想和去向、抗争和个性,都不被提起和看见。书中通过分析历史叙事中的这些或消失或隐身的女性命运,勾勒出一段拼图式的古代女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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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包括12篇以法治为主题的论文,杰里米 沃尔德伦、罗宾 韦斯特、马丁 克雷格、汤姆 金斯伯格等作者均是对法治有独到研究的著名学者。法治、民主、人权和经济自由是西方政治文化中常见的四个关键词,其中法治是所有的社会都渴求的价值。尽管自古希腊文明以来对于法治的讨论可谓汗牛充栋,但究竟法治是什么,又应该如何实现,一直以来都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文收录的文章所讨论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法治的程序含义和实质含义,美国9 11恐怖袭击之后对于法治理念提出的新挑战和回应、军事冲突过后重建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书是一部关注古代女性命运的法制史、文化史读物。书中从法律史角度对具有代表性的救父故事中的女性及其遭遇进行评析,聚焦以木兰和缇萦为典型的女性,关注她们拯救亲人时遭遇的险境,尤其是那些法律层面的困境与昙花一现的 处逢生,呈现了故事中充满智慧、胆识的女性形象。然而,这些故事中的女性,除了被贴上美德标签以供教化之外,或在史籍中没有明确的姓名,或是故事没有完整的记载,沉默的背后,她们的思想和去向、抗争和个性,都不被提起和看见。书中通过分析历史叙事中的这些或消失或隐身的女性命运,勾勒出一段拼图式的古代女性史。
本书为黄宗智教授法律社会史成名作。作者从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出发,通过还原清代民法处理土地、债务、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的复杂过程, 展现了清代法律与社会、历史间的复杂纠缠。全书从“表达”与“实践”的角度切入法律社会史研究,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瞿同祖、马克斯·韦伯、滋贺秀三等关于中国法律史研究的 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展开对话,深化了我们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解。
谁的法律,谁的秩序?19世纪的意大利真的是犯罪最猖獗的国家吗?本书将法律与秩序置于19世纪意大利国家政权与社会之间关系不断变化的背景下,研究既有的社会权力和势力如何适应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双重力量,探讨社会与政治变迁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关注国家政权与精英之间复杂而多变的权力平衡、基于顺从与庇护和经济依赖的非正式权力及影响力体系及其适应社会变革及新兴大众政治挑战的方式。
个人金融信息是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围绕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等方面的扩展与细化,是金融业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积累的重要基础数据,也是个人隐私的重要
本书是高永富教授几十年来专注于中美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集,所收录文章均已公开发表。文集涉及历史上(2010年之前)的诸多中美贸易争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研究
本书为黄宗智教授法律社会史代表作。全书基于大量文献资料,对清代与民国时期中国法律的修订过程做了细致梳理;又从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出发,对其进行深挖,比较和还原了清代与民国民法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的不同之处。作者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观察近代中国转型, 展现了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之种种异同,以及与社会的复杂纠缠。全书学术视野广阔,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的 成果并尝试与之对话。作者从“表达”与“实践”的角度切入法律社会史研究,深化了我们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解。
赖希的《希腊-罗马典制》在汗牛充栋的古典希腊-罗马阐释中独树一帜,长期以来却被忽视了。赖希的洞察兼备学者的严谨和思想家的睿识,既能涵盖细枝末节的阐幽之妙,又能包摄历史理路的宏大勾勒;既是论证缜密的专题阐释,又是 情怀的通史撰述。 赖希 的主题是制度, 具体人和事件的政治制度,那是文明的载体,真正的精神生命在其中汩汩流淌。或许在所有的制度中,希腊-罗马的制度堪配典制的美名,那是制度的范式,兼具历史本体和认识的双重示范意义。 赖希摈弃了古朗士、耶林的见解,摒弃了麦考莱、梅因的借鉴,摈弃了多数德意志、英格兰史学家的见解,在现代的智识环境中获得了某种古典风格的历史智慧。他从罗马的愧耻制度出发,贯通至罗马公民权、罗马官员、公民大会、元老院、共和国,再扩展至雅典和斯巴达,上升到普遍城邦
中国传统法律很早就突破了客观归罪原则,展现出对犯罪人主观心态的精细考量。以致人死亡等刑事重罪为例,传统律典构筑起从意外到疏忽大意、再到鲁莽冲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谱系。本书以上述意图谱系为核心,并通过大量判例和律注,解析通过概念连接情境来区分不同犯罪意图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对清末法制变革以来试图在刑事法律中构建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意图区分予以评述和司法实践层面的考察。本书不涉及1949年以后的内容。
我国区域环境治理尚未真正进入法制化阶段,有必要从法学理论层面系统剖析上述制度困局的深层致因。以法律关系的视角切入,区域环境治理法律制度旨在围绕以下三重法律关系展开其规制脉络:中央政府(上级政府)与地方
在两千多年漫漫的中国法制长河中,汉、唐是两个相当关键的时代,其之于传统中国法文化的形塑与发展,具有承先启后的深刻历史意涵。 作者深耕细犁中华法史四十余载,融冶史学、经学、律学于一体,凝萃成书。书中主要以儒家传统之礼贯通脉络,总分二部,上篇专研两汉经义折狱,下篇探究《唐律》立法原理。本书结构坚实,考案缜密,兼重实例,间援当代法学观念作诠释,有发明古今之效;而论证严谨,晰理至明,孤诣独照,勾勒出汉唐法律文化的 代风华。
本书就是为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的经验教训,揭示中国法制未来的发展。作者想以尽量客观的态度,记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过程;阐述法制建设的重大历史事件;深刻反思法制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揭示法制建设当前面临的深刻危机;透视中国法制的变革和未来发展。 本书在叙述历史之后,对过去法制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反思。这些问题是:革命与法制;阶级斗争与法制;政策与法制;权力与法制;党与法制;运动与法制;法文化与法制;计划经济与法制。借历史给我们的高度,市场经济给我们的高度,市场经济给我们的角度和开放世界给我们的眼光,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剖析。这些问题与中国法制建设密切相关,是中国法制发展中最为困惑的问题。对这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反思,将对总结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推动中国法制
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混乱与分裂的时期,相对的私家权力的强盛和中央统治权的削弱、皇权的不振是这一时期总的历史特征,受此条件制约,监察的实力和实效比起历史上某些时期来难免显得微弱。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忽略它内在的作用和意义。而要客观地评价这些,仅仅笼统地议论强弱与否是不够的,应当从多方面、多角度来观察、分析。 《中国监察通鉴(两晋南北朝卷)》侧重于从资政的视角治史,用大量篇幅总结了历朝历代治国理政的成败得失,阐明了制度反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剖析了监察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的独特价值和深刻内涵,为我们学习、了解、研究古代监察制度建设及反腐倡廉的历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珍贵史料。
坦白说,我原本没有编《在边缘处思考》的想法,如果不是一些热心的学友为纪念母校五十岁生日编了这套丛书,并且不由分说地把我的名字放进作者名单,也不会有这个集子。丛书编委会的要求不容拒绝,因为对任何一位丛书作者来说,这都既是荣誉,也是义务。只是,时间紧迫,要从头开始单为丛书撰写一书没有可能,而按照单一专题把现有文章编为一辑,时机也稍欠成熟。考虑再三,决定把最近几年写成发表的学术论文编为一集。这虽然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却可以免去重复,而不失向母校师友汇报之意。 所收文章大体按照写作时间的先后排列。“我的大学”一篇系前年应西南政法学院七八级同学会征集忆旧文而作,现作为“代序”置于篇首。“在边缘处思考”一文写于1997、1998年之间,这篇文字回顾了作者思想、学术及人生经历,其中也专门谈
中国古代监察法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基于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时代特点。中国古代监察法的系统性、完整性、持续性是世界法制史上所少有的。本书对中国古代监察法史料进行了系统梳理,对与监察法制相关的人物及其思想进行了评介。
本书共分七章。章回顾了中国法治的“前世”,时间跨度为鸦片战争至1978年。这一部分按照历史先后顺序,简要介绍了中国古代和近现代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的主要特征、发展阶段与基本局限。从第二章起,各章探讨了中国法治的“今生”,时间跨度为1978年至今,重点介绍中国法治事业三十多年来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方面,同时指出中国法治发展的局限性与主要瓶颈,并分析其中的制度与文化原因。 每一章最后都展望了中国法治的未来,探讨相关法律的发展机遇及面临的挑战,主要针对中国法治目前不能解决的现实社会问题并提出今后的完善方向。时至今日,虽然中国立法体系已相对完善,但是法治状况仍不尽如人意,和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距离。中国要成为法治国家,无论是立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