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现代化,也是中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近代中国变局的一个重要层面,是延续数千年的中华法系的死亡与西方现代法律制度与思想的移植。如此,作为“在野法曹”的律师群体也得以透过他们手中的重器——法律——参与中国的变革。律师的历史本身也构成了我们了解民国乃至整个中国近代史的一扇窗口。在民国扣人心弦的历史变局之中,律师群体是一股强劲的浪潮,左右着这段历史的走向。要读懂民国,读懂中国近代史,读懂国运的航线,不能不读懂律师。 本书中涉及诸多民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华人大律师伍廷芳、民国“号律师"曹汝霖、跨越东西方文化的吴经熊大律师,立宪救国先驱沈钧儒等等,从清末立宪到民国约法,从巴黎和会交涉到治外法权的废除,从抗日爱国到施行宪政,从工人组织到女权运动,从司法独立到表达自由,都
本书分别从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类、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类、“三户一员”(指死亡绝户、搬迁户、五保户及农转非人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类、“四荒地”土地经营权类、农村土地征用纠纷类、其他纠纷类,以及信访复核案
本书从一位从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暴受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二十年专业律师成长视角,用公开典型案例讲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问题。作者从个人经历、难忘案件、办案感受,对女性困境的思考以及对女性权益社会现状法
比起美国稳步演进的宪法史,中国几经更迭的宪法史,看似是一笔“失败的遗产”。但问题是,人们是否可以抛开历史而理解现在?是否可以凭空制造出理想的宪制?所谓“失败的遗产”难道不是妄想凭空制造出“美丽新世界”的产物吗?抛开这笔“遗产”,人们是否有可能理解新中国宪制的本质以及构想未来宪制的可能方案? 中国宪制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看似截然的断裂,实则有内在的关联;未来中国的宪制更不可能抛弃与这笔“遗产”的历史联系,甚至可以说,只能从这笔“遗产”中生发出来。 本书旨在探究一个困扰中国人一百多年的问题,那就是“宪法何以中国”: ——为什么自清末以来,中国需要现代宪法这么一个西方舶来的“劳什子”? ——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宪法,以及宪法如何在中国落地生根? ——新中国宪法史一路磕磕绊绊,终
章 历史转折的瞬间 法律史的发展,从来不是平坦的直线。许多著名的审判,成为其转折的动力与见证。然而,作为里程碑的这些案例,也并非仅仅是符号而已。故事中的人,亦有自己的悲欢离合和艰难选择。走进那些黑白的瞬间,会发现其实一切并非注定。或许,历史就是在无限的偶然中铺就的一条必然之路。 第二章 时代聚焦的瞬间 与名人有关的审判、注定是吸引眼球的。从受审的王尔德,到绞架上的“乌托邦之父”;从受禁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到微笑赴刑的“苏格兰玫瑰”,这些时代之子从来不甘默默无闻,即使在法庭上,也要舞出精彩。而与他们有关的那些判例,也因此而被聚光灯笼罩。 第三章 游子辛酸的瞬间 “多年前一个漆黑的夜,我们全家人来到纽约;野火呀烧不尽在心间,每夜每天对家的思念。别人土地上我成长
以对话体的言说方式,集中讨论了作者近几年孕育发微的政治宪法学诸问题。以中西交汇、古今之变的视野,探索现代中国的法政起源以及内在的动力机制,在晚清以降的三个现代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揭示其承转启合的张力结构和升降沉浮的命脉节律。法眼看中国,一部现代中国史就是政治宪法与法律宪法的流变史,在滔滔不尽的历史洪流中,作者愿与读者共同寻找那砥柱中流的转型之契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进行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的“世纪大审判”。来自同盟国11国的法官组成远东靠前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清算战争罪行的审判。 历经818次开庭,法庭证实了日本甲级战犯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在日本靠前利用新闻检查制度、警察镇压体制向人民宣传对外扩张计划,大力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扶植“伪满”、发动“卢沟桥事变”、制造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等;积极建立轴心国同盟;侵略东南亚诸国;偷袭珍珠港…… 东京审判本身面临哪些法律困境与挑战? 审判团如何服辩护方基于英美诉讼程序规则实施的拖延策略? 能否对发动战争的领导、策划和实施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余先予、何勤华、蔡东丽编著的《东京审判(正义与
《中国法律发达史》是民国时代中国法律史学术领域的最重要著作之一,是近六十年间中国大学法科的重要教学参考书之一。自二十多年前开始,法学院的老师们给法科研究生特别是其中急欲了解五千年中国法制发展梗概的人建议的书单中,一般都会包括《中国法律发达史》。这是一本我们至今仍不能忽视的重要学术著作。 这本书是杨鸿烈先生的学术代表作之一。杨鸿烈先生是民国时代的法律史学大家。关于先生的生平,我们在校勘杨先生的《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时,曾经做过一些考察;刘广安教授在校勘杨先生的另一本著作《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一书时也做过一些考察。为了帮助阅读《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的读者们大致了解先生,我们有必要再粗略回顾一下杨先生的身世背景、成长经历;进而讨论一下杨先生在中国法制史学术上的地位和贡献,
《中国古代资格刑研究:以禁锢为中心考察》以禁锢为中心考察中国古代资格刑,将静态的禁锢立法表达和动态的禁锢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厘清禁锢的流变,分析禁锢的成因,辨析禁锢的性质,探讨禁锢的适用,并在此基础上阐释禁锢的功用,以期对当今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完善有所借鉴。
由于中国法制史的内容与今天的法治建设相去甚远,因此许多人觉得它学习起来非常困难。我们认为只要厘清中国法制发展的线索,就可以牢牢掌握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为此,我们分两条线索来介绍高珣主编的《案例与图表案图说法系列教材:中国法制史》的内容。首先是纵向线索。全书以时间为顺序可以分为上古篇、中古篇与近代篇三部分。上古篇为本书的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至第三章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该部分侧重讲述中国法的起源,既了解法这种现象在中国的起源,又从内容上了解中国日后独具特色的法律在内容上的起源。中古篇为本书的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至第十一章清朝的法律制度,该部分为本书的重点,主要讲述中华法系形成、发展与消亡的演变。第三部分近代篇,为本书第十二章晚清的法律制度至第十四章革命根据地人民民
本书是关于法律史学的*研究成果的集成,由 论文 、 评论 两部分组成,在充分尊重和利用史料的基础上,本书在对中国传统时代法律体制内涵的挖掘及多层次展现其运行模式方面取得极大的突破,同时还有助于梳理和探寻中国法的内在逻辑及其发展轨迹,本书还有选择地收录了域外法史方面的相关成果,于中于西,审慎研讨。本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内容丰富,史料翔实,对探寻历史上真正的中国法及其转型将有重要意义。
本书是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在2015年12月在上海召开的"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该论文集收入的论文跨度较广,甲骨、金文、楚简、秦汉简都有涉及,对出土法律文献研究中的若干重大论题多有反映。丰富了法制史研究的内容,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赵晶著的《天圣令与唐宋法制考论》立足于《天 圣令》残卷,尝试从令篇构造、条文源流、法律术语 、唐令复原及规范意涵等方面,切入唐宋令及唐宋法 制研究。章“令典篇目献疑”围绕《唐六典》所 载令篇是否为唐代通例、《庆元令》篇目如何排序等 问题,检讨百年来的研究成果;又以庆元《时令》为 例,考索现存条文在唐令中的归属,管窥唐宋令篇目 之演变及原因。第二章“唐宋令条文演变”通过对唐 宋《仓库令》条文的比勘和庆元《河渠令》、《驿令 》条文的溯源,检证既往的研究观点,探讨唐代其他 法源与宋令之间的源流关系。第三章“唐令用语的内 涵”择取“财没不追”、“僧道法”语词,尝试在法 律体系的整体框架内探究其内涵所指,并衍生至律令 、令格的关系、影响等问题。第四章“唐令复原与法 意辨析”则围绕《赋役令》与《仓库
本书在大历史观的指导下,围绕立法繁简之变,以秦汉、唐宋、明清的立法实践为分期,探讨了约法与深法、法深与善治、尚简与尚繁之间的关系及演变,以小见大,深入揭示我国古典立法 不为 与 不能 的哲学智慧,凸显立法的谦抑性传统,以此发掘中国立法的历史经验:故意留白,慎重克制。
作为日本“新生代”秦汉法制史研究的领军人物之一,《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研究》作者籾山明秉承了京都学派的学术传统,擅长以考据的方法,整理、解读、运用新出秦汉法制史料,视野开阔,且多有新见,在日本学界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明代的市场,是在国家财政税收、贡赋制度、货币制度等因素的共同催生下发展起来的,脱离国家制度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大背景,市场也无从运转。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看,明代的市廛法经历了从“律”到“例”的格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