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重要法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历时一年的审议修改,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行政许可法。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直接负责该法审议修改工作的同志,根据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约请,依据立法原意,就行政许可法的条文逐条进行了解释。
医疗纠纷的处理不仅需要律师具有的医学知识,同时亦要求其熟悉相关法律规定,掌握的处理技巧。本书通过大量实例,在解析医疗纠纷案件特点及处理难点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处理非诉业务、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实务操作技巧,包括咨询方法、证据保全措施、和解协议书的制作、诉讼证据的准备、案由的选择、当事人及诉讼标的确定、举证责任分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司法鉴定、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与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等。本书内容适于所有对此有兴趣的读者阅读,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
本书将论述行政法学的、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并被行政法学术界广泛关注但尚未达成共识的理论问题。在对行政法现象进行研究的诸分支学科中,行政法释义学具有基础性地位,构成了行政法学的核心部分。本书对行政法释义学的基本范畴、原则和制度进行了概念性与体系性的分析,涉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适用与解释、公务主体的法律形态、公务员法的基本制度、行政处理的性质、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等行政法领域中的重要议题。本书的写作目的在于推进中国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为建构更加精细的中国行政法释义学作出贡献。
本书是《国家主权与反分裂的宪法理论研究》的部分成果。本书收录的文章紧紧围绕一个核心概念——制宪权。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政治学者和一个宪法学者关于制究权的对话;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的人民制宪权;论究法作为困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等。本书的每一篇论文,均在北大的课堂与公开讲座上宣读过。
本著作以中国的行政契约实践为观察对象,立基于中国当下的法制资源,通过公私契约法的比较、不同法域行政契约法的比较,充分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全面系统地考察了有关行政契约、私法契约和单方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理论及法律规则,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行政契约的效力理论及规则。全书由七个部分组成:章导论;第二章行政契约的成立与瑕疵;第三章行政契约的生效及效力内容;第四章行政契约的无效;第五章行政契约的撤销;第六章行政契约的解除;第七章违反行政契约之责任。
本书最初由作者1938~1939学年在康奈尔大学的六个讲稿构成,该讲座即“关于文明演进的梅森格(Messenger)讲座”。希拉姆·J·梅森格确立了该系列讲座,并确定了它的名称。梅森格是文学士,哲学博士,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人。在遗嘱中,他指定,将他的一部分财产捐给康奈尔大学,要求每年用这笔钱“设置关于文明演进的讲座课程,目的专门在于提高我们政治、商务和社会生活的道德水平”。
《暨南大学法学文库: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研究》通过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的运行环节和国际上相关的立法模式,着力探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的现状及制度缺失,提出适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并系统地建立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保护理论体系。《暨南大学法学文库: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研究》对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保护制度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对我国行政法学研究领域也是一种丰富和拓展。
本书收录萧公权先生1932年移讲清华大学起,至1949年去国止,关于宪政和民主的一系列著述,计22篇。曾于1948年题为《宪政与民主》,合集刊布。所论既有宪政与民主的一般原理,对于外域政制的介绍,更多的还是对于当日中国的实际所作的阐发,特别是对于中国施行宪政和民主的现实途径的剖析,而寄希望于批评,寓建议于分析。先生文风平实,运思细密,将实证与学理沟通,解释与建构合为一体,足堪垂范后世;其思其虑,不仅有助于省思过去,而且裨益于措置当下,瞻望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