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文,就重点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公安部出台的*的部门规章等相关配套规定,方便读者了解我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
实用版系列 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本书是最高人民法院蔡小雪法官30余年行政审判经验的重要积累和裁判方法的集中传授。作者认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核心问题,只要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因此,本书主要围绕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为了符合读者的逻辑思维,本书专门将行政行为的有关内容作为概论作了简要介绍,然后系统阐述了如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最后明确交待了对合法性审查后应作出何种判决。——对是否存在超越职权的审查——对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审查——对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审查。——对适用法律规范是否正确的审查。——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审查。——对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给付义务的审查。——对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审查。可以说,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潜
本书共八章,一项附录。附录为作者起草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规则》。正文八章以此规则为基础,分别对下列专题进行阐述:(1)行政执法证据和证明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2)行政执法证据法及其渊源体系、基本原则、主要规则;(3)行政执法中的待证事实、查明职责和证明标准;(4)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分类和属性;(5)行政执法证据调查收集的一般知识和各种证据的具体收集实务;(6)行政执法证据分析的一般知识和单个证据、全案证据分析实务;(7)行政执法证据的整理、提交及编制证据目录;(8)行政执法听证实务及其中的质证事宜。
本文集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度建设的研究。主要的作品有:《物权法总则建议稿》,从法律条文设计、立法理由、立法说明和立法例四个方面提出了创设中国物权法总则的制度意义。中国物权法的立法方案基本上来源于作者的这一研究成果。《我国物权法中所有权体系的应然结构》,对我国物权法的核心所有权制度的建设,依据法理和实践提出了系统的设想。 二、对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的看法。包括对于立法指导思想以及物权法涉及政治伦理的争议以及物权法立法技术方面的争议的看法。这一方面的文章有《物权法立法涉及意识形态的争议评价》、《从几个典型案例看民法基本理论的更新》、《物权法基本法理以及立法中的主要争议》等等。 三、运用物权法的法理解决现实问题研究。这一方面的文章有:《交易中的
近期新修订出版法律法规单行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2014年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6章45条,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在保密检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中,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弄虚作假,隐匿、销毁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妨碍保密检查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