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研究与写作方法》最初是基于我察觉到的某种需要而构思的,学生们对本教材的热情以及《法律推理、研究与写作方法》的被广泛采用令我感到欣喜和满足。我希望这次改进后的第二版经检验更为成功。1999年,当我次为法律硕士生讲授《法律推理、研究与写作》时,我很快发现,现有这些教材不适合这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使用。尽管这些教材有很多优点,但它们是为被认为不熟悉法律的法学硕士生设计的。这些教材看似照顾这些法律硕士生,其实,他们当中很多人已在自己有过法律执业实践。此外,本土语言不是英语的学生,只能慢慢地纠正写作中的问题,他们在处理推理、组织材料、写作问题时常常会失败,就像我的学生所面对的情形一样。
本书是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法学家霍姆斯的法学论著选集,分六部分。这些写于1861年至1932年间的作品,覆盖了作者的整个法律职业生涯,体载包括法学论文、演讲、评论、法律意见书、书信等,从多角度、多层面呈现了霍姆斯的法律思想与理论;每一部分均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展示了其法律思想与理论的形成和演变历程。 本书汇集了霍姆斯对普通法的制度及其历史发展和西方法律思想的阐释,字里行间体现出对西方法律传统的颠覆,对美国本土法理学的奠基以及对后世法律思想的启迪。 本书适用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人士,也适用于对法学——特别是对普通法及西方法律文化——感兴趣的读者。
李永君这部新作,主要记述了他赴欧盟国家考察法律制度的感受和心得,其中不乏闪烁着思想火花的佳作。例如,“权利,权利”、“丹麦的开放式监狱”、“德高望重的欧洲人权法院”、“中西宪法意识之差异”、“三思特利尔”、“卢浮宫内看三宝”等篇章就都颇值细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