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法律控制手段的选择、法律责任制度的设计出发,探寻法律责任立法所要建立的社会控制局面的实现状态、评价其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的制度体系提供总体思路。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是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跟踪研究“枫桥经验”13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团队合作攻关取得的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大背景,紧紧扣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个大命题,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体系化构建,是“枫桥经验”研究中难得的一本好书。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是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跟踪研究“枫桥经验”13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团队合作攻关取得的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大背景,紧紧扣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个大命题,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体系化构建,是“枫桥经验”研究中难得的一本好书。
《德国劳动法》清晰完整地介绍了德国劳动法的历史与现在,劳动法的一般民法的理论根基与劳动法的体系化概要;同时深入论证并指出该领域的争议问题。兼具基本理论阐释与案例解析,有利于读者深入、全面地学习、了解德国劳动法。
《法律的语言》在法律语言研究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这是部系统、全面而且具有相当深度地论述英美法律语言的鸿篇巨著;该书对法律的“简明英语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该书对后来的法律语言研究影响巨大,属于法律语言研究的奠基之作。 作者广征博引,以其渊博的拉丁文、法文和英文知识和犀利生动的文笔,明白晓畅的语言,勾勒了英语法律语言的特征,追溯了英语法律语言在英国和美国的历史起源、发展和嬗变,揭示了形成今日法律语言现状的历史原因。 本书是法律语言研究者、从业律师和法学工作者不能不看、不能不知晓的参考书,对法学界和法律语言学界(语言学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作者围绕“法益概念”在理论上的争议,分别从行为无价值的立场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出发,论述了“法益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具有的不同内涵和意义,最终得出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在“法益概念”这一点上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是观察一个事物的两种不同的角度,从而指出了针对“法益概念”之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之争论的实质。在此之上,进一步明确了“法益概念”在刑事学中应有的地位和意义;并且在最后一章中提出了刑事不法论的新的课题。
本书首先剥开哲学上的诸多主义之争对证明标准问题的不必要纠缠,澄清诉讼证明中能够形成的两种“事实确信”的基本性质。其次,比较分析两种“事实确信”在应然层面上所对应的证明过程或方法的相同点和不同之处,及其在实践中的变异和分化形态,并进而分析不同证明方法的相同点和不同之处,及其在实践中的变异和分化形态,并进而分析不同证明方法模式所产生的法律效应。最后,提出了证明模式的新理论。
《历史与现实的选择: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研究》以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突出研究的本土性、实证性、整体性以及部门法与法学理论相结合的特色,对陕甘宁边区的宪政及刑事、土地、诉讼、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部门法律思想、原则、制度进行考察、梳理和分析。主要从现代民主和谐社会的构建、对国民政府法律的适当援用、党法关系的处理和民主政治对法制建设的基础作用四个方面,探讨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背景下,陕甘宁边区法制创新对现实的启示和意义。
对自然资源相关民事权利的研究应成为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机制构建的前提,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权利―损害―救济”的法律逻辑。总体而言,自然资源的民事权利谱系具有的相对性和不稳定性。权利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损害救济机制不能只局限于单一模式,必须通过多样化拓展以包容损害救济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机制的多样化拓展应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形式上由法律责任向非法律责任拓展以及功能上由责难向填补拓展。具体而言,应将自然资源损害救济机制划分为法律责任的方式和非法律责任方式两个基本类型。自然资源损害救济中的法律责任以侵权责任为载体。自然资源损害救济中非法律责任方式以自然资源损害的社会化填补为理论基础,以自然资源损害产业化修复为主要路径选择。
劳动法律规制日趁复杂,劳务派遣近年更是频繁调整,但司法实践却认识不一,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此外,其他劳动法律纠纷也层出不穷,而且多为社会热点问题,如何妥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笔者从实务的角度对其中一些劳动法律问题提供了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共同探讨和谐之路。
《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内容讲了查尔斯·狄更斯,这位享有盛誉的文豪,原来与法律世界有着不解之缘。从《双城记》、《远大前程》、《雾都孤儿》,到《匹克威克外传》、《大卫·科波菲尔》、《荒凉山庄》,他的每部作品中都有法律与法律人的踪影,更不乏对法律机构与司法制度的生动描述。就连资深律师都惊叹于他对法律行当的熟稔,人们忍不住追问,难道狄更斯与海涅、席勒、歌德、泰戈尔一样,是“从法学院逃出来的文学家”吗? 在这《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里,英国法律史学大家威廉·S.霍尔兹沃思为人们解开了上述疑问。他围绕狄更斯的一系列文学作品,条分缕析,悉心梳理,为读者复原了狄更斯时代的法律图景,阐释当年的司法背景与庭审模式。无论是虚假保人、拘捕令、财产扣押令这些琐碎细节,还是贵族诱奸案、药店学徒过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