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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由加缪编著。 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世界总是喋喋不休地告诉人们,行为举止甚至思想应该如何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种种道德规范下的节度。 但是,默尔索,一个居高临下的鸟瞰者,冷静自持,无动于衷,漠视七嘴八舌急于发表意见和批判的群众。 他倦于给出令人满意的标准答案,他对合乎礼俗但不合于自己真实感受的事物,无法找到适当的对应方式和距离,于是,他被大家指责为无情、不孝、不义。 默尔索不知道在与世界冲撞的窘境下,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他鸟瞰自己,也
本书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专门研究,探讨了 将一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都被要求按照其身份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越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人都应遵守正统婚姻中界定的社会性别角色。这种转变,表现在官方关于通奸、异性 、 、女性贞节和 等的法令谕旨与司法处理上面,代表着帝国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正在发生的那种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而做出的努力。
内容简介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为第四版。全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法治”赖以推进的“本土资源”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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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就是这种时代遗忘症的一个见证,尽管它在自觉不自觉中与这种遗忘做斗争。当人们已经习惯于不假思索地使用“社会转型”这相概念时,作者在本书中一直坚持使用“国家转型”这个概念,因为没有国家转型实际上就不可能出现社会转型,或者说社会转型没有特别的意义。不过,无论是使用“国家转型”还是“社会转型”,都是放在“国家与社会”这个理论框架下来讨论的。在今天,“国家转型”与“社会转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之所以显得如此重要和迫切,就在于我们如何在理论上看待“国家与社会”。 在本书中,“公共领域”被理解为一个相互妥协、相互交涉的领域,由此成为一个没有公共性的技术领域,一个纯粹的程序性领域。国家转型由此被理解为各种社会力量在这个程序性领域中相互妥协和交涉的过程,其中所涉及的“革命”也同样被理
算法不但在塑造当前的社会, 在塑造我们的未来。算法不仅是一项将数学原理应用于海量数据的 技术创新,它还是一种新型权力,并在影响我们社会的重要领域,如行政、卫生、教育、工作、刑事司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它既促进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大发展,又塑造我们的主观意识,让我们变得越来越不自由。而这一切都是借知识之名而生,算法以“非意识形态”形式出现,带有客观性和合理性“气质”,其对人类的治理看似合情合理,却又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说算法社会已经有“疾”,那么,提升人类代理在算法社会的地位,以人的福祉为名对算法决策进行适时和恰当干预或许是一剂良药。
重视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是推动我国环境法学学科发展的客观要求。无论是对环境立法、司法或执法的宏观研讨,还是对具体环境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微观探析,均依赖于对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研究环境法学的基础理论,就是要建立环境法学自身的知识体系,找到环境法学学科自身的专业特点,推动环境法学学科的健康发展。 本书着眼于“基础理论”,从环境法学的概念和名称入手,分别论述了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和保护对象、调整方法、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法律体系和立法体系、法治和法治体系、立法目的和功能、本位和人文精神、习惯法和软法、法典编纂、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环境法学与相关学科,以及环境立法、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外国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和 环境法等问题,以期较为全面地展现环境法学基础理
卫生法治,是指卫生健康体系的运行需要符合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的特征。 良好的卫生健康体系需要满足所有利益相关人员共建共治的目标,并且卫生法治的目标是尊重、实现和保护公民健康权利,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的权利和利益的依法调节和依法分配。卫生法调整国民健康卫生法律关系、医疗服务卫生法律关系、健康产品卫生法律关系、生命伦理卫生法律关系等各类卫生法律关系。研究卫生法治和卫生法学,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教授学生卫生法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医疗伦理意识和医疗法律意识,对健全医疗法律,维护和谐医患关系,具有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自上个世纪以来,现代法律的人文主义思潮业已在中国法学家获得了其应有的一席之地甚或普遍接受的地位,尊重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等人文精神的系列理念已在法学领域生根开花,引发了现代法精神认知领域的革命性变革,并由此形成了一个活的传统:融入时代的语境,赋予时代的内涵,深度影响了立法及其相关法律实践活动。本书正是基于这样的人文主义理路对法律进行系统解释的一个全新的尝试,我们试图使人们确信,法律的的确确是可以也应该从人文主义视域来观照和诠释的。法律与人文主义从来都是相伴而生,不曾分离,也不应分离。中国法学,总有些人文情怀应当坚守!新人文主义时代,由于致力于与自然科学的结盟,法律新人文主义也必然随之兴起。但无论怎样,变化的是时代,不变的依然是法律本体论初衷:对人文、人性、人权等观
本书从专利律师的角度,讲述了如何分析发明,并将其提炼成专利权利要求的方法。本书指出,发明是一种技术思路而非具体的产品,在分析发明时,采用“问题-解决方案”的描述来确定发明构思以及发明的关键技术特征;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基于“问题-解决方案”, 大化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根据侵权判定等专利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布局多样化的权利要求;通过“问题-解决方案”指导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撰写,由此构建保护范围宽、且具有防御能力的权利要求。
《天下·博观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倾力二十年,跨时代的经典巨著,被黑格尔誉为“一部美妙的著作”。本书反映了当时欧洲大陆各国,特别是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和新兴资本主义之间的尖锐矛盾以及行将到来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要求。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 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 交往和世界和平。
数字社会背景下,数据、算法和互联网络的结合使具有人格权利本质的个人信息天然内含的财产价值被充分挖掘,由此如何妥善地证成个人信息财产价值外化的路径,并确保该路径能够协调个人人格权益保护与财产权益分配之间的平衡,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底层法律问题。本书基于对个人信息财产价值外化路径的研究,逐一探讨了数字社会中个人信息的客体属性、权利属性、财产价值的外化路径和财产权益的归属问题,对未来解决数据的确权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索。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新应用带来了社会巨变,也催生了数字法学研究的新视阈,但未来数字法学研究仍然需要遵守主体性价值至上的底线。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DNA证据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大数据战略为DNA数据库的巩固和壮大提供了政策导向。全国公安机关各类DNA数据库正是这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多年的运行中在各个环节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和不可回避的问题。 本书将DNA数据库作为研究对象,在介绍DNA数据库背景知识的基础上,从证据法的角度对传统DNA证据和源自DNA数据库的证据进行比较及区分,提出DNA数据库证据的概念,从根本上明确其证据定位和属性。以此为出发点延伸出两条主线:一是DNA数据库证据的运用,包括DNA数据库数据信息的录入与存储、DNA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检索与比对及DNA数据库鉴定意见的解释和使用。二是DNA数据库证据的规制。在探析DNA数据库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发掘产生错误的背后原因的基础上, 终从技术和法律两方面对DNA数据库进
本书拟列入“独角兽·人工智能”丛书第四辑中。 数字化是21世纪 重要的主题之一。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商业数据收集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构成了数字经济的血液。许多旨在推动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当前和 重要的未来商业模式都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使用,可想而知数据对于个人及经济社会的重要性。本书围绕数据交易的主题,分析数据的法律概念和数据工具。主要有6部分内容,分为数据的起点和面临的挑战(主要从商业秘密的视角出发);数据的排他性权利(主要从知识产权法角度);数据的强制许可(从数据的可移植性和转换性出发);数据的法律框架(探讨大数据合同的可行性)以及探讨数据的政策视角、法律视角和数据保护与个人隐私的关系等。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本书的研究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数据本身,而是结合了商
本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辑,收录了截至2023年4月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及法律解释,同时,有选择地收录了部分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 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四件决定中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因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故将其收录在行政法类。 本书专业细分为宪法、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类别。收录文件按效力级别以不同字体区分。书后附目录索引,方便读者查询。
司法公开是一个 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推动司法公开,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规范司法权力、倒逼提升法官素质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诉讼权利。近年来,中国重视推动司法公开,公开理念不断提升,制度设计不断完善,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形式日趋多样。2013—2015年的三年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浙江省 合作,对全省三级法院的阳光司法活动进行了评估。法学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组研发了一套 操作性的评估指标体系,并通过查阅案卷、调取内部办案数据、外部观察等方式,对浙江法院司法公开乃至司法权力运行规范化进行了第三方评估。此次评估是全国 由一个学术研究机构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内外结合、 的评估,在中国司法 具有里程碑意义。田禾、吕艳滨编著的《司法公开(由朦胧到透明的中国法院浙江法院阳光司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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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中外刑法规定和共犯理论有别的预设立场出发,在比较50多个 刑法共犯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共犯规定和大量共同犯罪案例,对我国刑法中帮助犯各重要理论展开全面、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书中提出的若干原创性观点,包括我国共犯参与体系的性质、帮助犯的处罚根据、片面帮助犯的具体类型和处罚路径等,均是目前学界尚未提出的新观点,对于整个共同犯罪理论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是研究共同犯罪理论不可以绕开的一本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