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 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是一部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对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部宪法在1957年以后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实施。 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刚结束的特殊政治背景下制定的,在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上都存在着严重缺陷。这是我国制宪史上的沉痛教训。 1982年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经验,特别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经过全民讨论制定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