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解释,简言之,是指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通过解释保留法律条文有效性的方法。合宪性解释属于一种宪法判断的方法,也是多数国家主要采用的宪法判断方法。它在具体审查模式(如美国、日本)和抽象审查模式(如德国)下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概括来说,前者体现经典宪法教义中的 三权分立 思想,推崇司法谦抑原则;而后者的初衷则是借此扩大基本权利在普通诉讼中的辐射效力。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使用法律限缩解释,使法律条文的理解不逸出宪法的有效性射程。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的许可下,我国司法实务界开始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宪法进行说理,这种司法裁判方式与合宪性解释有一定的契合之处,主要体现在以宪法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加强法律条文适用的正当性。本书重点考察合宪性解释的两种主要模式,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合宪性解释的基本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借着四中全会普及法律宣传的需要,田容嘉编绘的《图解宪法》从宪法开始做一系列生动通俗的图解版法律。形式以宪法法条为顺序,章前做总的一张图,再对适合的条文进行配图,从而使枯燥的法条,变得亲切、生动,易于学习和理解。
这是一本从宪法法院组织系统视角对世界上的各类宪法诉讼与宪法审查制度进行研究的学术性理论著作,全书依次围绕德国宪法法院、奥地利宪法法院、意大利宪法法院、葡萄牙宪法法院、西班牙宪法法院、俄罗斯宪法法院、乌克兰宪法法院、白俄罗斯宪法法院、波兰宪法法院、匈牙利宪法法院、土耳其宪法法院、罗马尼亚宪法法院、保加利亚宪法法院、捷克宪法法院、韩国宪法法院、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泰国宪法法院、南非宪法法院、智利宪法法院、秘鲁宪法法院、阿尔巴尼亚宪法法院、克罗地亚宪法法院、波黑宪法法院、斯洛文尼亚宪法法院、立陶宛宪法法院、亚美尼亚宪法法院、格鲁吉亚宪法法院、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哥伦比亚宪法法院、蒙古宪法法院、委内瑞拉宪法法院、危地马拉宪法法院、列支敦士登宪法法院、拉脱维亚宪法法院、巴林宪法
宪法实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有效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举措,尤其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表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实施的精神实质与实践逻辑。宪法的生命和权威都在于实施。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才能确保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全面实现;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基本权利的12个重要判决进行译介,这些案例对于德国的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意义,构成理解德国基本权利基础理论的纲要。同时,通过翻译各个判决的要点、描述其论证过程、阐述其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本书希望能够展示德国宪法教义学的学术积累过程,以及解决重大社会争议的法律方法与技巧。此外,这些案例涉及私法关系中的言论自由、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堕胎规制中胎儿与母亲的权利保障、刑罚的合宪性、反恐与人权等具体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类似问题的解决也不无借鉴与参考价值.
王宏英*的《中国式民主的类型学意义--一种宪法学视角的阐释》在中国民主模式的发现路径上采取了一种 民主 宪法 立国 的叙事。在中西民主模式的比较路径上采取了一种抛弃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二分的叙事。在实证调查对象的选择上,采取了一种 *符合中国社会现实的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为对象的叙事。在当前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构建的改革期许下,如何*好地以宪法凝聚社会共识,培育宪法爱国主义情怀是一个十分迫切的课题。本书的研究成果对于社会各个阶层回归宪法常识,并从宪法学视角比较分析中西方民主政治问题,思考中国民主模式的规范化、制度化应当是有助益的?br/ 本书既可以作为领导干部的宪法培训教材,也可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研究生的参考书目?br/
尽管本书对不同主题的阐述有简有繁,但内容堪称丰富翔实。作者采用通常法律和宗教案例书的篇幅的一半,来讨论法律和宗教这一话题:这是简。而对于国际和比较视角中的研究,则使用了本书大部分的篇幅再三说明:这是繁。另外,还有一个容量非常大的网络增刊,增刊里有大量的美国的、国际的和比较性的法律案例、评论还有分析。通过做出这种编排上的改变,作者将尝试为大家提供一个研究法律和宗教的新范式。这将会吸引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国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本书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语言亲和是一本合适读者全面了解法律与宗教关系与发展史的教材,也是研究法律与宗教主题的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必要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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