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聚焦于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版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对近年来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了数据统计与类型化梳理,从侵权行为模式、案件焦点与相关法律规定等几个方面对司法实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权属认定、信息流和算法推送、第三方平台电子证据效力、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思路和影响因素等焦点与热点问题进行专门剖析。本书既关注了网络视听产业面临的常规法律问题,也分析了实务中对互联网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困境。本书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网络产业法律从业人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学习者阅读。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新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最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新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由李爱君主编的《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文库》在广泛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编制,是我国着力显示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报告。从大数据法治的科研、立法、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威胁着手,通过梳理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新趋势,提出以个人信息控制权为核心,使个人信息保护理念由重归属向重应用转变,设置科学的个人信息损害赔偿机制和技术保护机制,以实现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可供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互联网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和网络信息安全从业者参考使用,并可作为法学、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的参考用书。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部分,考察隐私权的基本概念、特征、侵权构成、分类及原因等。第二部分,探讨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考察域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保护的现状并分析利弊。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借鉴了国外有益经验和理论,分别从行政法层面、民法层面、刑法层面、行业自律层面,对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进行利弊分析,指出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本书主要创新表现在:对国外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相关法律规范、司法判例和行业自律准则作了系统的考察、梳理、比较和分析。本书由张鸿霞,郑宁等著。
《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所面临的威胁着手,通过梳理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新趋势,提出以个人信息控制权为核心,使个人信息保护理念由重归属向重应用转变,设置科学的个人信息损害赔偿机制和技术保护机制,以实现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可供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互联网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和网络信息安全从业者参考使用,并可作为法学、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的参考用书。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申卫星主编的《数字经济与网络法治研究(精)》一书与读者们见面了。它不是应景之作,而是让我们 多地回归理性思考,彰显法治精神。互联网的发展带给我们的惊喜与挑战总是相互交错的。入选本书的学术论文主要围绕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互联网+”相关产业的治理、网络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犯罪、网络空间治理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网络治理领域根本法的立法建议。本书能够为读者了解互联网法律问题提供一个参考框架。随着网络的现代化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从法理和法律的角度,以深入而缜密的研究,做出 有针对性的回应,从而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引发法律制度、法学思想和法学范式的变革。
本书通过对媒体规治的一般原理和措施的研究和讨论,以及通过对网络新媒体的特殊性对媒体规治制度的研究和讨论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新媒体法律规治的特殊性。并通过对公权力社会和私权利社会两种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的介绍,来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对媒体规治的理念和措施的本质差别,并得到言论自由原则的特殊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对处于两个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如何规治网络新媒体进行了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