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分三卷,卷共5章,简要介绍了诸如法律和战争等基本概念,该卷集中讨论 战争的合法性 问题。他认为,根据自然法,任何人基于正当理由均可以发动战争。 第二卷共26章,该卷主要是万民法在国际层面的运用和分析;它看似只在少数章节论述到战争的原因,但其背后的法理均与战争、和平有关,实际上隐含着战争的原因及战争可能的避免与减少。第三卷共25章,该卷集中讨论战争中各种情况,不是战争的理由,而是战争所涉的程序如宣告等、战争中的权利如战俘的权利等、相关主体的行为对不正当战争手段的节制,如对战俘的态度及给予的待遇、毁坏敌方财产行为的节制、杀戮行为的节制、战后公民财产权的恢复等;同时对战争中的中立者、个人行为和交战双方之间及相关人员的诚信等都给出了精彩的分析和论述。
国际、社会保障法学界公认,以德国为代表的合作主义(保险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以英国为代表的普遍主义(福利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补救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以及以俄罗斯为代表的转型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五种具有典型特征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比较社会保障法》共分六编,编至第五编分别对以上五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历史变迁、法律体系进行了系统论述,并对每一种制度的特点进行了评论;在终编分别对以上五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成因以及共同发展规律进行了论述,并对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论述。
本书的目标是让读者了解到社会科学在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如何对这种利用进行评价。我们在此将社会科学看作法律中的_种分析工具,熟悉这种工具可以提升职业律师的耳只业水准,深化法学研究者的洞察力。不同于传统法律社会学比较宏观的分析,本书采取了注重社会科学与具体法律规则之间微观互动的视角。 本书交织实体法、程序法、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及其研究方法这四个纬度,选取具体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案例,生动地讨论了社会科学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既包括如何判断个案中的事实问题,也包括如何判断立法、执法中的法律规则问题,还包括律师的诉讼策略选择。此外,作者还提供了大量的跨学科参考文献供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深究。 本书虽然作为传统的法学院案例教材出版,但讨论的主题并不传统,社会科
在行政刑法及其属性的界定中,更应关注“罚”的概念及其内容,甚至“罚”的性质及其程度等,这些都是判断行政刑法还是普通刑法的基本标准和依据。也就是说,行政刑法与刑法的不同及其属性关键或根本的还是“罚的不同”及其具体处罚方式上的差异。本书在讨论刑法与行政刑法“罚”上的不同时,还关注到二者在“罚”的本质属性上的“共通性”,这或许就是被称作“行政刑法”的缘故,也即二者无论对行政违法还是犯罪的“处罚”,而不同于民事违法的“等价赔偿”。
《法律文献学(修订版)》出版主要为了扎实出土文献与法制史的研究,并创建彼此交流心得的平台。本书也是一本法律文献学研究的著作,在法律史学界具有良好的口碑。全书共分为以下四章:法律文献的类目,法律文献概况,法典编纂体例的发展、嬗变及其影响,法律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本书由张伯元著。
约瑟夫·拉兹是当代西方世界的法哲学家之一,其论著在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也有着深远的影响。本书结合多个学科的理论资源,全方位、系统性研究拉兹的法律规范性理论。本书穿梭于拉兹的各类文本之间,详细解读法律规范性理论的两要素---“理由论”和“论”,完整展现法律系统“理由--理由”的规范性结构。本书还阐释了该理论的重要意义,探究该理论与拉兹所主张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形式法治理论、自由主义至善论之间的关系。
我国信托法律制度系从英美法系借鉴而来(并参考了某些大陆法系法域移植英美信托法的经验),主要是为了促进证券投资信托、资金信托等各类商业信托的发展。但在英美法上,商业信托法的发展是晚近之事,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法域继受信托法时,以英美普通信托法为蓝本,对后发的商业信托法关注不足,而商业信托在诸多方面不同于普通信托,由此造成了其信托法不适应于商业信托的局面。我国2001年《信托法》亦有此不足。信托法的不适应症,在司法裁判和交易实践中已有表现。本书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商业信托的特性,发掘商业信托法律制度的独特内容,以期完善信托法律制度,促进信托制度的运用。本书以商业信托和其他信托之比较、商业信托和公司等其他商业组织之比较为经纬,兼顾解释论与立法论,综合考察各国商业信托立法、司法
《宋代土地交易契约与诉讼研究》以宋代土地交易契约及诉讼问题为核心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对宋代土地交易契约的形式特征、实质特征以及涉及土地交易契约的诉讼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和阐述。在此基础上,对宋代的契约文化、契约文化中的近代性因素进行法理学上的探讨,并进一步对宋代土地交易契约所折射出的社会内在属性进行深入透视。
气候变化问题正从各方面影响着国际社会。气候变化问题的全球治理应着眼于通过国际合作,走国际法治的道路。中美两国的碳排放分别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位居首列,两国减排的法治实践将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产生深刻影响。美国如何从国际层面、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美国气候变化法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有何经验和教训?对全球法以及中国法将带来何种影响?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有何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利于中国在与美国合作时了解对方,有利于中国发展本国气候立法,也有利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全球治理。
近年来,全球公司丑闻——包括美国的安然、俄罗斯的尤科斯、日本的活力门事件——对于在成功的资本主义经济体中法律如何发挥作用的主流观点构成了严峻的挑战。《法律与资本主义》通过研究六个国家的当代公司治理危机,阐明了法律制度与经济变革的关系。这本极富启发意义的著作,矫正了法律之于金融市场发展及经济增长的工具功能的过于简单的见解。 通过对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的案例比较研究,柯提斯J.米尔霍普和卡塔琳娜·皮斯托认为,迥然相异的法律和非法律机制的混合体,共同支撑着全球的经济增长。他们具有奠基意义的发现表明,法律与市场的发展演进路径,呈现出“螺旋型的关系”。因而,法律制度、包括那些最为成功的经济体的法律制度,在其组织特征方面亦迥然不同。《法律与资本主义》展现出的革故鼎新之理论
《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最为杰出和全面的著作。波斯纳运用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等学说对美国的法律理论、法律史、宪法、财产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刑法、反托拉斯法、劳工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国际贸易法、法律程序规则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分析,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学术向导和成果总结,使《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法律经济学领域中最为杰出的经典著作和教科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和进展,而且是我们学习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并将其运用于解决中国法律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 《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第四版曾在国内出版,出版后即成为法律经济学领域的图书。此次引进原著第七版,译者在中文初版的基础上
本书的目标是让读者了解到社会科学在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如何对这种利用进行评价。我们在此将社会科学看作法律中的_种分析工具,熟悉这种工具可以提升职业律师的耳只业水准,深化法学研究者的洞察力。不同于传统法律社会学比较宏观的分析,本书采取了注重社会科学与具体法律规则之间微观互动的视角。 本书交织实体法、程序法、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及其研究方法这四个纬度,选取具体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案例,生动地讨论了社会科学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既包括如何判断个案中的事实问题,也包括如何判断立法、执法中的法律规则问题,还包括律师的诉讼策略选择。此外,作者还提供了大量的跨学科参考文献供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深究。 本书虽然作为传统的法学院案例教材出版,但讨论的主题并不传统,社会科
法律实证研究是一股全球学术研究的新浪潮,在华语学界也得到了的关注和实践,并形成了一场法学研究的范式革命。本书挑选了十多位有代表性的华人学者在过去二十年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介绍这些学者是“怎么说”法律实证研究的,也就是法律实证研究的定义、内涵与价值为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是什么。本书也收录了针对法律人而撰写的统计方法导论。通过阅读这些代表性学者的代表性论文,读者可以对华人学者探索法律实证的学术历史有基本了解,并能知悉这个学术范式革命的“子丑寅卯”。因此本书既是华人学者介绍法律实证研究的“入门读本”,也是了解该方法在华语学术界发展的知识史“读本”。
本书从军事活动的视角出发,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所有军事活动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而全面地考察了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从领海到公海等各类不同海域内军事活动受到的影响,并将影响的范围扩大到飞越领域。除了涉及受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影响的各类军事活动外,本书还重点研究了外国船舶在领海的无害通过权、领海内使用武力等重要的靠前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作者在综合分析文献的基础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焦点,运用靠前法理论进行解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法。
《天下·法学新经典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第二版)》于2005年初版,主要运用哲理分析、比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方法,系统地提出和论证了行政法的“法定、均衡、正当”原则及其“类型化、具体化”的原则体系,以及“开放性、可适用性”的司法效力,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做出了初步的体系化构建。本书初版至今已历十余年,伴随着一部部新法的出台与修改,书中所倡导的系列“原则”被大量写入成文的条款,正在通过立法而获得全面确立与深入贯彻,同时我国法院通过个案中的“法官造法”,不断创造性地适用法律原则判案,并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极大地推动了行政法基本原则得以制度化的新发展。本次修订回应相关制度及司法实践对“原则”的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各项原则的时代内涵,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的制度化发展作出了更加深入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