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于 2018 年 11 月 25 日第二次修改,共 15 章 266 条。 2020 年 8 月 6 日 令第 160 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该规定作出修改,删除了该规定中“收容教育”相关的内容。
近年来,外发生了一系列互联网企业实施的垄断案件,引起了人们普遍关注,但受交叉网络外部性、消费者锁定效应、双边市场等互联网经济特征的影响,实务部门在依据《反垄断法》处理这些案件时,遭遇许多困境,案件的处理结果容易引起争议。鉴于此,《互联网经济对反垄断法的挑战及对策》运用反垄断法学、网络经济学、信息技术学等学科知识,在厘清互联网行业竞争与垄断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经济的特殊性,通过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理论成果与实务经验,对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垄断行为违法性的判定思路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对一些传统的反垄断法理论予以创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建议。
与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一样,企业合规也是21世纪初在全球兴起的重大法学交叉课题。企业合规涉及商事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诸多学科,触及反商业贿赂、出口管制、数据保护、反洗钱、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环境保护、税收监管等诸多领域的法律问题。《企业合规基本理论》试图从多维视角讨论企业合规问题,解释企业合规的性质和理论根基,分析作为新的公司治理方式的合规体系,揭示企业合规架构的激励机制--作为行政监管激励机制的合规体系、作为刑法激励机制的合规计划以及作为解除国际组织经济制裁依据的诚信合规机制。本书不仅讨论企业合规的基本理论问题,还对律师如何展开合规业务提出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