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1年5月9日通过,并于2011年9月5日起开始施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由全程参与司法解释起草、调研、讨论、制定的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撰写,从起草背景、条文释义和实务指导等角度对本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和准确的解读,就以往审判实践中困扰广大行政审判法官的如何判断和把握特定情形下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原被告主体资格、复议前置、办案期限、补偿标准、非诉执行审查要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相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对于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工作以及行政法学研究都有重要的引导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