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本书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本书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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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撰写过程,突出以下几个特点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称谓问题2本书是从中国的角度来阐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重点介绍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情况、司法制度和理论研究成果,全书以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性为主一进行论述,适当介绍国外以及国际组织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司法情况,介绍一些外国学者的理论观点。本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阐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适用时,尽可能结合我国法院的判决,使其生动、具体,有直观性,便于读者理解和掌握。3本书的体例安排,我们还作了一番认真的考虑;我国目前出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书籍,主要是借鉴了苏联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著作的体系编排方法,采用总论、分论、程序论的体系。4本书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一
民法为法学之基本,亦为社会科学之精髓,与社会之关系极为密切;同时还具有实用性,所以研习民法,在法律学系自不待言,而在法、商学院其他各科系中,亦泰半设有民法课堂。高、普考以及各种就业考试,只要有涉及法律之处,亦大都须考民法一门。 本书为民法总则,而非民法总论;内容虽有涉及民法总论及私法总论之处,但却非以此为重心。作者执笔之初衷,一方面以初习民法者为对象,另一方面更藉此向学术界及法律实务界同仁提供浅见,以资抛砖引玉。
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运用,保护得当,企业如虎添翼;反之,则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法律,加强我国在商业秘密方面的保护和立法,正是本书的精髓所在。作者较为全面地介绍了西方国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欠缺和空白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该书内容翔实,材料充分,语言精练,具有的可读性。对法律工作者和爱好者都不失为一本很好的参考书。
本书是作者对中国刑事诉讼问题展开专题研究的第二部著作,也是《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姊妹篇。该书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主旨,对刑事诉讼法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进行了新的探索。作者对刑事司法权的性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救济、程序性制裁、未决羁押、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刑事证据规则等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问题,从新的视角,运用崭新的研究方法,做出了新的讨论。该书第九章所讨论的尽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诉讼问题,但最典型地贯彻了“以世界眼光研究中国问题”这一思路。最后一章则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范式作出了全面的反思,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该书在反思传统的对策法学和思辨法学方法的基础上,倡导一种建立在问题分析基础上的新的法学方法。书中各章的分析可以说是这种研究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 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
本书是一部系统研究民国时期商事立法活动的专著。书中将民国时期的商事立法活动置入法律近代化的进程中加以考察,以纵向分析为主线,又兼顾其他因素对商事立法的影响,以期完整地认识民国商事立法的动态发展轨迹。本书既有对民国时期商事立法动因、历史成就的宏观分析,也有对每一阶段、每一领域商事立法成果的具体探究,尤其对主要的商事部门法进行了较为详细、全面的评价。本书还对这一时期商人团体在商事立法中的作用、商事调查对商事立法的影响、商法学的发展与商事立法的相互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书中指出民国时期的商事立法具有移植性、继承性、进步性的特征。
民法典的制定是我国民法学界几代人的热切期盼。佟柔先生、谢怀栻先生等老一辈民法学家曾为中国民法典的问世奔走呼吁一生,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见到中国民法典的颁行。值得欣喜的是,我国立法机关已经将民法典的制定提上了议事日程,我们这一代民法学者不仅能够见证民法典的问世,而且有幸参与其中,奉献自己的才智。 民法典的制定是一项非常复杂、浩繁、重大的系统工程,作者们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既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认真研究实践问题,也必须吸收借鉴先进的经验与做法。民法是古老的,也是常新的。随着时代与技术的发展,产生了话多民法从来没有遇到的问题,这既是对传统民法的挑战,也是民法发展与创新的机遇。 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是众多的,本书选取了民法典研究中的一些重大凝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希
本书是朱妙春律师的第九本著作,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分为简装版和精装本两种。此次,他从以前出版的著作中精选出若干经典案例,还增加了新的大案、名案20例,合成51例汇编成册,字数逾五十五万。本书体例按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及网络软件等六个章节编排,但并非简单地选编成册。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 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
当代中国的典型特征乃是全方位的社会转型。在这样一个转型时期,中国的民主、法制和宪政建设也以其特有的模式在渐进地展开和发展,而在其中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法律制度的实践运作方面,权利的观念、权利的思维和权利的逻辑在事实上一直贯穿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社会与法律实践,并始终成为其背景、基调与底色,其典型的现实征兆乃是大量的对于“中国”而言属于“新”的权利类型的萌芽与诞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本书力求从一般理论和具体的现实权利景观相结合的角度,对转型中国社会“新”出现的各种权利类型,即各种主要的“新兴”或“新型”的权利的产生机理、存在基础、发展逻辑、基本内涵等予以初步探究和阐释。本书的主要目的在于提请法学界同仁关注并认真对待我国社会“新兴”权利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同时,以此为例证希
绿色民法典共有5267条,规定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摇篮到坟墓,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包含市民社会的组织(人法)和这样的社会对稀缺资源的利用(物法)两个方面,下分序编、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法总则、国际私法等10个单元,是一部力图调整中国社会生活中已有的民事关系并尽可能预料可能发生的民事关系并做出调整的法律草案。 读者对象:法学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商业人士,大专院校经济、法律等专业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