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的体系化达到了新高度。体系化不仅是对民法典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民法各具体制度的要求。然而,身份行为作为一类迥异于财产行为的法律行为,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均未达到像财产行为那样的体系化程度,这使得其在以体系化著称的《民法典》中颇不协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法的科学化,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带来了相当的困扰。身份行为制度的现状固然有家庭法长期以来游离于民法之外的原因,同时与家庭法特有的价值主导体系也不无关系。而在家庭法回归民法的时代,其相关制度建构在强调价值判断的同时,亦应关注其本身的科学性与体系性,这也正是民法典下身份行为制度解释论展开的方向。本书主要是从解释论的角度,以法学体系化思维方式构建身份行为理论体系。研究成
本书是作者长期从事民事、知识产权审判和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结晶。我国民法、知识产权学者关于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规制存在着许多不同观点。本书的新颖性在于紧密联系我国民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实践,细细梳理了我国学者所提出的各种观点,并详细比较分析了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我国应在人格权内实现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并具体分析了人格权法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法律规制。 本书从分析界定人格要素、人格要素标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等概念入手,首先运用“形象经济”理论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论证了研究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的重要性;接着从理论角度探讨了在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中保护人格权人经济利益的合理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不
本系列图书完全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与读者处理纠纷、维护权益的思路尽可能吻合。与读者对政策与法律的看法尽可能吻合。本丛书着眼于民众日常生活和国家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
本书共分五章,并不是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的92个法条进行逐一注解,而是从实务操作出发,用律师的视角,以侵权主体承担责任的变化为主线,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本书集专业性和实用性于一体,对于律师办案和相关实务操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性。
本书注重总结、吸收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法理论研究成果,本着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对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认定和处理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析。在内容力图突出三个特点:其一,适当进行比较研究。本书在对我国刑法中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研究中注意适当进行古今中外的比较研究,从而有助于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开阔思路和限界。其二,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九章,章对我国惩治侵犯人性人身权利犯罪的历史沿革予以考察,第二章至第九章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刑法分规则定的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收买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强迫罪,引诱妇女罪,嫖宿幼女罪,从而保证了结构的完整性
由于存在着对犯罪的潜在恐惧,因此在当代社会,使社会免于犯罪的侵害或尽量减少犯罪对于社会侵害的社会防卫思想和犯罪预防理论得到了强调和高度认同。在这种理论背景下,既肩负打击犯罪又肩负预防犯罪任务的警察倾向于运用最能体现社会防卫思想和犯罪预防效果、并能同时结合侦查效率和预防效率的措施与手段,而秘密侦查正恰好是这种同时具备较高侦防效率的措施与手段。《秘密侦查制度研究》系统论述了建立秘密侦查制度的宏观基础和秘密侦查行为的微观实践。全书运用法学、侦查学、警察学、伦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多学科的知识,阐述了秘密侦查的性质、特征;分析了秘密侦查与司法伦理、警察执法伦理、隐私权的关系;对跟踪监视、刑事监听、控制下交付、诱惑侦查、卧底侦查等五种重要的秘密侦查行为作了深入剖析;并对秘密侦查法治化
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需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与纷繁复杂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居环境。现代社会这种普遍的精神需求,经过法学家的理性提纯、立法者和法官的认可,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隐私权。 本书是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制度安排和司法保护的一项综合思考,它不仅为解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知情权、公开权等的冲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还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共同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注重总结、吸收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法理论研究成果,本着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对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认定和处理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析。在内容力图突出三个特点:其一,适当进行比较研究。本书在对我国刑法中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研究中注意适当进行古今中外的比较研究,从而有助于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开阔思路和限界。其二,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九章,章对我国惩治侵犯人性人身权利犯罪的历史沿革予以考察,第二章至第九章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刑法分规则定的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收买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强迫罪,引诱妇女罪,嫖宿幼女罪,从而保证了结构的完整性
本系列图书完全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与读者处理纠纷、维护权益的思路和想法吻合。着眼于日常生活中高频出现的法律纠纷。围绕“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一步到位、直截了当地解决读者最关心的问题。性:专业人士精心编写;实战性:内容围绕读者的困惑和问题展开;真实性:选编的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法院判决的案例;资料性:汇编整理了该领域的统计数据和法律法规;工具性:工作和生活的常备手册,随需随查。
根据本书研究目的和研究框架,以下一些研究方法是必需的: 1.跨学科性。由于社会权研究横跨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要想对社会权进行深入研究,获得对社会权的真正理解,就必须综合运用来自各个学科及分支领域的资料和观点。 2.比较分析方法。社会权发展的历史跨度之大及社会权在国际和各国层次实施的复杂性,要求对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社会权实施状况予以比较分析,包括国际文件之间、国家法律之间及国际文件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比较。 3.典型调查。本书研究的目的之一是确立社会权与自由权同等的人权地位,在选择研究材料上将重点放在社会权立法或司法保护比较充分的国家,如德国、南非、美国、芬兰、印度。 4.个案分析。本书不是纯学术性的,更多地倾向于实践,因而选择个案进行实证分析是
本册作为啄木鸟生活法律指引书系之一,延续问答和案例结合的模式,针对大众普法市场。每本书拟选取10-20件各大高院公布的相关民事案例,从中总结常见、大概率法律问题,使得百姓知悉生活领域中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识别司法实务中对相关法律问题所判定的法律后果,指引人们了解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法理重心,从而对日常生活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形成合理、合法的预判,并对日常生活行为中可能的风险拥有预警及防范意识。为当事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行诉讼提供一种诉讼指引。作者针对人身损害赔偿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组成部分是各部门法的法制现代化。在我国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以宪法制度现代化、行政法制现代化、民商法制现代化、刑法现代化、社会法现代化为专题,收录近年与部门法现代化密切相关的重要论著。本书试图通过对各部门法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以使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得与失明晰、系统地展现出来,以供学林参考。
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人身损害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虽然人身损害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单一,但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是相同的。人身损害是对人身基本权利的侵害,对受害人予以一定程度的赔偿是这些基本权利接受救济的形式之一,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由该侵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仅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时,除参照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