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的审议吸引了民众的目光,也将大家生活的居所房屋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展现在我们面前。其中争论最多的就是物业管理问题。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型的服务性行业,还未制度化、规范化,由于认识上、立法上以及实际操作方面的原因,存在的法律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显露出来,其现状不容乐观。 本书即针对实际问题,立足物权的基本原理,从土地使用权、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团体等不同角度,并结合《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进行探讨、总结、研究,明确了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法律关系,旨在寻求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途径,以使物业管理不断深入发展,并进一步为物权法的早日出台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物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并在借鉴国外物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物权立法的体系、基本原则以及物权法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 本书作者认为,我国物权立法不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应当区分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物权立法应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各种类型的所有权分别作出规定。同时,本书作者对我国用益物权的内容和体系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用益物权体系。此外,作者还提出了我国物权立法应当规定特别法上的物权,如水资源使用权、养殖权、采矿权等。
《物权法研究》分为上、下两卷,全书以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为依据,密切结合我国有关物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针对《物权法》起草过程及颁行之后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值鉴国外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对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 在上卷中,作者对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及发展趋势、物权和财产权的关系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作者详尽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请求权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并未爱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采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登 记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