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物权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为便于广大读者在较短时间内准确掌握民法典相关不动产与物业管理、建设工程的内容、指导实践,经作者反复调研论证,体例暂定为【设问】【解答】【类案导读】【法条链接】: 1.【设问】与【解答】部分由法律专业人士(民商法领域具有长期经验的执业律师)针对民法典知识点的专业筛选与解答,精准适用民法典条文,确保答案清晰无歧义; 2.【类案导读】部分的编写将依托专业法律法规和案例数据库(主要使用 威科先行 法律信息库和所内专业信息系统),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根据典型案例和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法理、法规内容与案情有机结合并采取问答的形式对需要了解的民法典重点条文进行阐述分析,宛如与专业律师面对面咨询; 本出版物主要强调读者体验,改变目前民法典普法过程中部分出版物在形式上仅仅按照章节进行的
本书以独特、睿智的视角,对农村征地诉迁这一焦点问题做出了精辟深入的阐述。 农村征地拆迁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作者立足多年的实践经验,详细介绍了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农村房屋拆迁的操作等实务问题,对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第三版)》围绕房屋买卖这一社会法律热点问题搜集了100例典型案件,进行详细剖析。本次修订该书主要添加与案例相关的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删除已经废止的法律法规依据,为读者提供法律相关知识,增加实用性。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读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对你在审判同类案件时,如何选择法律,如何适用法律条文,如何借鉴已经生效的同类案件的判决思路,如何制作你所判决案件的法律文书,都会有的帮助。对非法律工作者,依据这本书点评和分析,很容易厘清你在房屋买卖中的思绪。本书不仅对于已经牵扯官司的当事人如何应对诉讼具有手把手的指导功能,而且对于避免房屋财产的权属争议同样具有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的作用。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是“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会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创刊以来,以专业、务实、多元的学术风格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受到金平教授、余能斌教授、李昌麒教授、梁慧星教授、王利明教授、孙宪忠教授、陈小君教授和王卫国教授等法学名家的支持与期待。沿继前卷特色,《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第5卷对当前中国房地产融资这一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层面和深层次地研究解析,以不动产融资为主题,共编发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 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 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
作为人类社会最为古老也最为常见的对物支配形态,占有自其诞生那一刻起就担负着维护财产关系现状、定分止争的功能。同时,由于其内容上的丰富性及复杂性,占有也成为法律中的一项疑难问题。 对占有效力的研究始于占有概念这一基本问题,本文经过分析后指出,占有概念得以建构的基础性假定存在错误。目前,占有概念学理研究的发展状况使得我们对于以占有体素和心素两方面界定占有概念的做法进行积极的反思,而非完全否定对占有概念的使用,并提出建议注重占有概念中的“利用”。占有问题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占有性质,这也是展开占有问题的讨论所无法回避的。对于占有性质的界定决定着占有制度的内容以及如何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中安排占有并进行具体制度的设计。各项关于占有性质学说的分析表明,在不同的角度和情形之下,占有呈现出不
《物权法百问通》系列包括六本:《物权法常见问题》、《财产取得与保护》、《房地产物权》、《小区物权》、《农村物权》及《担保物权》。本系列书紧扣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实际,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内容选取上,我们始终以方便老百姓,解决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与《物权法》有关的法律问题为主体,对于理论争议问题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并不直接相关的内容不予涉及;在语言上我们尽量采取通俗易懂的风格,方便和易于读者理解。 本书为小区物权法常见问题解答,以问答为形式,并辅之以典型案例,在形式上力求清新醒目。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直接切入主题,简洁明了的介绍《物权法》的基本知识,最后再以贴近现实的案例,巩固大家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物权法百问通》系列包括六本:《物权法常见问题》、《财产取得与保护》、《房地产物权》、《小区物权》、《农村物权》及《担保物权》。本系列书紧扣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实际,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内容选取上,我们始终以方便老百姓,解决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与《物权法》有关的法律问题为主体,对于理论争议问题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并不直接相关的内容不予涉及;在语言上我们尽量采取通俗易懂的风格,方便和易于读者理解。 本书为小区物权法常见问题解答,以问答为形式,并辅之以典型案例,在形式上力求清新醒目。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直接切入主题,简洁明了的介绍《物权法》的基本知识,最后再以贴近现实的案例,巩固大家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宪法上的财产权是一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属于人权障不可或缺的部分。富于人本关怀和实际绩效的财产权制度设计与安排,是现代民主治国家宪法文本和宪政实践的重要内容。公民私人财产权的保护与保障应是国家民生安排和注意义务的法精神理法道德和法逻辑的起点,也是本文的关怀。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 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 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
确立财产归属和利用秩序的物权法是罗马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罗马法对现代民法影响深远的部分之一。体现物权基本精神的“对物之诉”在罗立之初即已存在,后来的法学家们在此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了古代世界发达的个人所有权理论、占有制度以及促进财富利用的他物权制度。罗马物权法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其中很具基础地位的就是所有权和占有制度。本书即以这两大制度为主要内容,在对罗马法相关原始文献和各种理论学说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的基础上,对这两种制度的产生过程、在不同历史阶段经历的发展变化、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在法律上的保护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尽可能还原出它们的历史原貌,也使今天的法律研习者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些制度的“罗马法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