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作是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系统的理论阐释,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规定对合同法的总论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是作者在相关方面研究的一次集中理论总结。本著作的内容涵盖了合同法的基本问题以及合同的分类、订立、内容与形式、效力、履行、保全、担保、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等。在每一章节中,作者在系统、全面阐释合同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还列有 探讨 拓展 思考 反思 辨析 和 以案说法 等栏目,以利于各类读者各取所需,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深入学习和领会《民法典 合同编》。
社会生活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立法者本来就无法一网打尽,而仅能弱水三千取一瓢饮,择要有名契约化,其余均仍须善用契约自由原则与契约一般法律原则。然而,在契约一般法律原则方面,依在债之一般理论下之契约法理论及抽象空洞化之思考模式,非唯使法律学习与其主要规范对象之生活事实脱离,也无法培养解决问题之能力,更无法彰显契约法律原则在经济生活法律规范上之独特地位。更有其甚者,契约一般法律原则究竟仍须适用在个别契约上,一旦制定法所揭橥之契约一般法律原则运用到实际交易、与交易习惯南辕北辙,或与当事人契约之约定内容有差距时,在国际商事交易、与国际间多数人共信共守之契约法原则不同时,制定法削足适履式的法律适用,是否可能反而抵触以当事人约定为基础之契约自由原则,不无斟酌余地。
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合同法研究中必须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运用历史的、逻辑和比较的方法,对一些主要国家有关合同有效成立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视和评析,并对合同有效成立的法律适用作了较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