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精准把握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强制清算等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充分理解《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以及《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条文文意和制定背景,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组织参与司法解释及会议纪要起草工作的同志撰写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条文主旨、条文理解、相关原理、审判实务等部分对条文所蕴含的丰富内容结合制定背景进行了翔实阐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注释版)》具有实务性,适合法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公司管理人员等使用。
本书以商会的权力源为切入点,在国家控制、社会自治和营业自由的三维视角下,运用笔者提出的权利(力)结构学说,全面考察了商会的组织属性、法律定位、制度功能和治理机制。本着“制度原由—制度功能—制度定位—现状分析—改革路径—立法对策”这一基本思路和分析框架,全书包括商会制度的源流与演变,商会制度产生的原由,商会的法律地位与制度功能,商会的设立与组织范式.商会的权利结构与权力形态,商会的治理与运行,商会监督制度的构建,商会与政府、企业关系的法律定位,我国商会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商会立法的模式、体例与内容等10个部分。 rea shape="rect" coords="231,71,305,96" href="e../discountZone_five/index.htm#ref=read-discount" target="_blank" alt="限时折扣"/>rea shape="rect" coords="560,72,659,93" href="e../block_dushumobiledownload.htm" target="_blank" alt="相关功能查看
动物的法律地位是两大法系环境法与民法领域里最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动物是不是物或财产。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动物是否是法律客体。但这个问题的解决则不能仅仅限于对客体的讨论,因为客体是与主体相对而言的。该问题与其说是一个客体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主体问题,因为客体的分析止于技术层面,而主体的论证则涉及伦理及法律的意义、价值和目的等更为本质的问题。 一种价值观念的发展要想影响到法律,上升为最有力的行为规范,必须透过法律的概念之网,因为法学在的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一门概念的管理学。这门学科认为,通过将社会现象和事物概括为概念,就能把握世界。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动物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是所有权人的财产。由于法律遵循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动物是主体还是客体遂取决手法律对世界的
本书的选编是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基层司法制度及其运作》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并且得到了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支持。本书收集了美国的中国法学者以及中国大陆的学者关于近代以来中国调解制度的重要研究成果,以展现在这个研究领域中所达到的总体水平。
第三方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但无论支付机构还是支付介质都无法容于传统的法律框架,各方当事人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风险。 本书在剖析第三方电子支付法律性质的基础上,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和金融监管问题,比较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提出系统化的制度完善构想。在程序法方面,主张建立多元化、高效率、侧重自治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以适应第三方电子支付的特点。作者认为,第三方电子支付立法要促进支付机构与客户利益的平衡、确保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适度、注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协调,从而为这类新型支付方式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繁荣提供充分的法制保障。
本书作者对商法基础理论中的基础性问题,如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商事主体是什么?商行为是什么?商法中的财产关系有何性质特点?商法中的营业是什么?商法与民法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等问题作出了系统地解答。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本书作者在充分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商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凭借良好的法语和英语功底,撰写了《商法总则制度研究》这本专著。本书内容新颖、知识丰富、语言生动、资料新颖、结构紧凑、逻辑严密,体现出理论性、科学性、生动性和实践性的高度统一。本书共五编计十七章,内容包括商与商法的基础理论、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渊源、商人的基本理论、商自然人、商合伙、商公司、商行为的基本理论、商行为、附属性商行为、商事营业资产的基本理论、商事营业资产的出卖、抵押和租赁、商事名称、商事账簿以及商事登记等内容。
本书中每一篇介绍与评述,都在华东政法法律史专业的博士、硕士课堂上作为“西方法学名著精读”和“外国法律史研究”两门课程中精读和深入研讨过。现在收入书中的文字,实际上是当时课堂上讨论时作主题发言的博士和硕士所发表的内容,并吸收了各即兴发言者的精彩观点。因此,可以说,本书的每一篇介绍与评述,都是对各法学名著研读心得的精华。同时,本书在体例和内容上也力求创新:在体例上,本书在卷首设置了一个6万多字的导论,比较详尽系统地描述了西方法学从诞生到定型到发展到变革的整个过程。这对于广大读者加深理解本书正文所涉及的26篇法学名著的内容、精神和历史背景有很大的作用;在内容上,本书对每一部法学名著的作者、译者的生平事迹及其学术贡献倾注了比较多的笔墨,对每一部名著的思想传承,以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做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