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为实务工作度身打造的办案帮手红宝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均由资深实务专家编著,打破传统法条编纂模式,系统梳理相关立法、立法释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及其理解与适用,择要旨逐条诠释,全面覆盖前沿热点、适用要点和关键难点,精准对应法律实务、法学研究、资格考试、案例教学等应用需求。 《商标法注释书》是一部以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条文为注释对象,通过立法 要点注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其注释,部门参考文件,北京高院商标行政案件的规范文件,地方法院规范以及相关案例等内容系统诠释条文内容,并辅之必要的专业注解,帮助读者在全面、快速掌握权威资料的基础上实现对法律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的商标法律实务工具书。
国际司法协助是国家间在司法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方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司法协助方面积极开展条约谈判缔结工作,逐步搭建起对外司法合作的条约框架,为我国同国际社会在各领域日益密切的交往提供法律保障。 本书以中外文对照的形式收集了我国目前已签署的所有双边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条约,共38项。
《保险合同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是对保险合同纠纷裁判精要与规则进行了合理、务实、得当的分析!“裁判精要”,通过对诉讼中大量疑难问题的收集、研究成果的归纳和解决方法的分析,总结和提炼了解决纠纷的裁判思路。“规则适用”,是对各级法院典型案例中提炼的裁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其以“规则”为题,并在“规则”下设[规则解读][案件审理要览][规则适用]三个栏目。“规则”部分集中体现了案例的核心内容,有助于准确把握案例的要义。[规则解读]是建立在提炼规则基础上的解读。裁判规则不能直接援引,但完全可以在裁判文书的说理中展现,作为法官裁判、当事人或律师法庭辩论的理由。[案件审理要览]通过对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加工整理,将裁判结果更清晰、准确、地展现。[规则适用]结合[规则解读]进行深入分析,也是对前文“裁判精要”
这本三十年来抢先发售重新编撰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指南》介绍了博物馆很具代表性的六百件精华藏品,呈现了世界各地六千年的视觉文化。全书由十七个展览部门的全体策展人通力完成,馆长托马斯·P·坎贝尔亲自撰写导言。每件艺术品都配以精美的图片和很新的说明文字,既可作为参观手册,也可当作艺术类读物。
与 接轨的公司法学教材,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 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本书是作者30年的教学的经验总结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资料详实,可供法律、经济、管理领域的人士阅读,受众面较广,具有长期的研读价值。
《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丛书》汇集了2013年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典型案例,由人民法院专司商事审判工作的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集体编写。采取了裁判要旨加裁判文书的体例,*程度地展现了审判案例的真实风貌。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历史条件下,法官的首要职责就是要维护法律权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正确理解立法本意的前提下,准确地适用法律。本书的出版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维护法制统一,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全国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规则以及对具体法律问题的裁判观点。以裁判文书编选的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及裁判摘要,对于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虽然汇编的指导案例不具备“判例”的效力,但由于它们都蕴含着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的大量
本书为作者20年来对商法总论孜孜以求的总结性成果。全书共十五章,在对中国商法概念界定的问题与进路予以厘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商法的特殊性、历史脉络与发展趋势,探讨了商法的价值、理念、原则及其实践应用,梳理了商法渊源,指明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重构了我国商主体、商行为及商事权利的理论体系,并对商事登记制度、商事代理制度、商事账簿制度、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了系统性论述。本书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构建了融贯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的商法基础理论体系。
许中缘*的《商法的独特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 (上下)(精)》围绕 商法独特品格是否可以融进 民法典 与 民法典如何实现商法的独特品格 而展 开。商事规则虽然有其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但并不能脱离于民事规则而独立存在。一方面,商事 规则具有差别于民事规则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商事 规则的独特性并不能否定其对民法的依附性。《商事 通则》并没有考虑到**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后定 位问题,制定《商法典》《商事通则》实现民商分立 都具有不可行性。一国选择何种商法体系的立法模式 是历史的产物。尊重历史选择结果的基础上,建立一 个逻辑清晰、结构科学的民商合一法律体系,因此需 要寻求并选择一种恰当合理的方式将商法规则融入自 身体系之中。本书力图开辟民商合一的第三条道路, 即将商法独特性融入民法典体系之中,并以此为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等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因此,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其法律政策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前瞻性课题。本书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渊源、动力机制、社会契约理论、成本效益分析、测度指标及评价方法等内容,深入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竞争力的综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内在关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动因与行为的博奕分析,研究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对策,揭示了加强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政策体系。*后附
在当今人类社会迈向资本生产工具时代的宏大跨越时期。设立法律整体降低资本价格水准,盈余专用于租买生产工具,普及大众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且,资本价格水准,决定引诱投资总量和转化为技术装备的效率,*终决定就业总量、收入增长和经济水准,法制作用力成为生产的第四要素。这一进步,十分简易,而困难在于大众依法协力整体抬升社会生产力。 原始资本有野性,必须通过法律管护资本成为大众租买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 资本生产工具 为参照,1984年 拨改贷 为起点,中国迈入生产共同体市场, 租买 成为企业获得生产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 拨改贷 生产方式,应是经济转型和法制改革的纲领。 该书是《法制经济学》的修订本,增加了经济与法律 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和 拨改贷 之民商法建议900条。在区间内,抽象出 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