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内容涉及关于商法通则的剖析、关于民法、商法、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理论、关于商法思维的特性。公司法规范的分析、关于法条公司法到实践公司法,重点讨论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和公司法适用,并以此为基础,研究了公司法的专题。经济法方面包括法治国家政府对经济适度干预的论文,从经济法的角度讨论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中日民商法研究》的主要特色之一在于每卷都将这些讨论的内容原原本本地记录在册,这些讨论有些比学者提交的论文更能启人们思考和研究问题的意识,而且在一些大家的发言中还能汲取到难以在研究论文中得到的宝贵知识。 本卷是《中日民商法研究》的第五卷,所收录的是“中日民商法第四届大会”的内容。《中日民商法研究》收发搞件的要求,也是其主要特点——新是所有稿件必须有中日法律比较或日本 法律介绍的内容。此卷论文集收录的学术报告、论文和译文共25篇,都是严格按照既定要求选录是在首次发表。其涉及内容广泛,包括民法和商法中的总论和分论/知识产权等。
本书第3卷在“名家论坛”发表了美国著名侵权法教授威廉姆·E·维斯特贝克等人关于《21世纪的美国过失侵权法》一文,该文对美国当今过失侵权法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作出了深入探讨,对我国制定过失侵权法有重要参考价值,值得关注。本书还从理论、实务和立法层面集中探讨了不动产物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问题,除了广泛介绍当今英美过失侵权法中的三分法和二分法的区分原则之外,还提出了引入英美侵权法中的二分法区分原则的立法建议;指出在决定不动产物权人对进入者承担过失侵权责任时,应根据进入者的身份是合法进入者还是非法进入者来决定不动产物权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范围内的侵权责任。 本书内容新颖,主题突出,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相关专业人士阅读。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据,分述了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内容,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本书不限于对破产实务操作规程的介绍,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其中因法律规范缺位等原因所产生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以期对破产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实务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助益。此外,本书作者对目前破产领域中出现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借以在该领域内的优势地位,特辟专章探讨了金融机构破产清算、上市公司重整及破产企业关联企业的处理三大问题,基础资料翔实,视角清晰务实,既是对破产实践经验的系统性总结,又包含了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与展望。
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公司法作为与经济联系最为密切和重要的法律,也在悄然经历着一场全球化的进程。公司法已经不限于本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是着眼于全球范围的竞争。在此背景下,公司法研究要放在国际比较的视野中进行考量。本书以英美法系为中心,以澳大利亚公司法为切入点,对于现代公司法进行比较分析,检讨各国公司法在一些重要问题上的异同,并结合具体的法律运行环境进行整体研究,指出不同法系的传统特色和发展;在适当之处,针对中国公司法的有关问题,就如何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提出了建言。本书分为四大部分,即公司与公司法、公司存续与法人格、公司治理、公司集团,不仅讨论了公司法的具体制度,而且阐述了公司法的经典理论和发展前沿,以让读者对于比较公司法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据,分述了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内容,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本书不限于对破产实务操作规程的介绍,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其中因法律规范缺位等原因所产生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以期对破产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实务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助益。此外,本书作者对目前破产领域中出现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借以在该领域内的优势地位,特辟专章探讨了金融机构破产清算、上市公司重整及破产企业关联企业的处理三大问题,基础资料翔实,视角清晰务实,既是对破产实践经验的系统性总结,又包含了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与展望。
本书以治理理论为核心视角,以法规与典型案例为基本依托,从法的基本理论、广告法制体系、治理与广告治理、广告治理主体、广告治理策略、一般性广告规范、特殊行业广告规范、特定媒体广告规范、公益广告治理、广告法律责任十个方面,对广告法规与广告治理做了全面梳理与深入剖析。 本书提出 多元协同、多维融合、社会共律 广告治理模式。多元协同指政府机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会团体、广告受众等多元主体基于自身属性协同参与广告治理;多维融合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财政政策、技术工具、信息传播等治理工具全面提升广告治理效能;社会共律指外部管控、内部约束、相互监督三方合力,构建他律、自律、互律共同作用的广告行业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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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婚姻、传承、税务、债务4个角度,以保险代理人经常遇到的66个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案例描述、专家分析和思维导图,详细介绍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税务、信托等知识。本书中所涉及的法条、法律内涵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了相应修改。
本书是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在结合新三板法律实务工作基础上,对新三板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团队多年实践经验著成的新三板资本运作全书。如何用好资本工具,撬动市场资源,做好要素配给,是本书关注的主要内容。同时本书对新三板的挂牌程序、条件、审核要点,尽职调查,制度规范,新三板并购重组,新三板定向增发,新三板股权激励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专业深入。本书内容具备前瞻性、全面性,并结合针对性的案例,力求让投资者更深刻地理解新三板市场,为作出投融资决策提供指导,堪称集新三板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实务操作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商法的独立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其一,从商法本体来讲,商法的独立性意味着商法具有独立性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独立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商法精神的独立性、商法价值取向的独立性、商法存在基础的独立性以及商法作用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其二,从商法的规范结构和内容上来讲,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为商法内在构成的独立性,包括商法基本原则的独立性、商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商法制度设计上的独立性等。其三,从外部关系上来讲,商法的独立性意味着商法与其他类似法律在本质上和表现形式上的区别和差异性,即商法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甚至行政法的相互独立,特别是商法与民法和经济法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