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的运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和规范。现代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从外部环境来看,监管趋于严格,利益相关方对企业提出越来越多的期望。内部环境方面,工作分工细密,人力资源结构复杂,现有的动机激励机制经常力不从心,从控制出发的管理模式往往流于形式。跨国公司从2007年开始实践合规管理,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2014年12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 19600:2014 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把合规管理提升到国际标准的高度。中国是制定这个标准的成员国,目前正在进行标准的国内转化,准备在2017年内推出合规管理的国家标准。 本书的目的是结合国内外合规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总结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一般规律,指导企业的合规管理实践。本书中提出的理论和实践模型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供国有企业、民营
本书作者善于从司法角度发现和思考社会问题,敏锐地发现了我国当前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不足,使本书研究在观察和切入角度上区别于已有的同类研究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与此同时,为了尽可能拓展研究对象的广度、推进分析论证的深度、提升理论归纳和总结的精度,作者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的司法权介入状况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我国公司治理司法权介入的不足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和独到的分析,使本书既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又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本书精心甄选了20世纪下半叶西方zui为经典的12篇公司法文献,它们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于公司法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yi部分是“公司法的本质”,涵盖了公司法的契约理论、公司法的社区理论、公司法的团体生产理论以及公司法的宪政理论,系统地展示了当下公司法基础理论的主要思想流派和发展前沿。第二部分是“公司法的运行”,分别讨论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投票制度、外部董事的核心信义义务制度和股东积极主义,深刻地剖析了公司法的核心运行机制,特别强调了实证研究在这种制度设计和评估中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是“公司法的未来”,讨论了全球公司治理是否正在一体化以及如何一体化等问题,收录了公司法的历史终结论、路径依赖论以及功能和形式融合论三个观点互异的理论,彼此争鸣而相映成趣。本书表明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吸收了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分析方法,以合同为视角、以“应然”为方向,努力寻求公司法的实质正当性。传统的公司法理论,通常以“市场缺陷要求国家干预”、“社会利益本位”等宏大的解说为公司法的强制性提供理论基础。但这一解说,无法解释公司法中为什么存在大量的任意性规则。而且,即使市场的确存在缺陷,但公司法以强制性规则取代公司参与方的“自发秩序”,又应当如何获得正当性?对于这一问题,传统的理论也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关于公司合同基本属性的阐释,特别是关于公司长期合同和公司关系合同固有的缺陷和漏洞补充机制而存在的,相当多以强制性面目出现的公司法规则,都包含着合同的属性:公司参与方在信息充分、交易成本足够低的情况下,必然会接受这些
本书从公众公司的基础理论及双层股权结构的基本概念和权能着手,对股权结构的演进及几种特殊股权结构进行了系统的介绍、梳理和届分。成果也对双层股权结构安排可能引发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阐述。在此基础上,考察发达国家的经验、立法,结合中国立法和实践之需要,坚持股东自治与国家适度干预的原则,以利益衡平视角,对我国双层股权制度建构提出了设想。本书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同股同权”的原则提出了挑战性探讨,对新时代股权结构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创造性观点,提升了关于公众公司双层股权结构的理论研究水平,对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推进现代企业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